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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兴-第2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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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类似的新产品取些莫名其妙的名字,很多人已经习惯了。
    自诩老饕的张宗自然不会放过这些口福,他每样糖果都买了不少,装在一个草编的袋子里,由伴当提着,随走随吃。
    嗯,大白兔奶糖真的很不错,要知道现在奶这种东西仍旧是鞑子底层才会吃的东西,真没想到奶糖会这么好吃。
    张宗特别喜欢包裹奶糖的那薄薄一层糖衣,每次吃到奶糖的时候,他总是先把糖衣吃掉。
    呃,果脯就甜的有点齁人了。
    呵,水果糖口味蛮清新的,不过没有糖衣,算是个小缺陷。
    切,麦芽糖太粘牙了,不好吃,下次不买了。
    张宗边吃边评价边逛,他口里含着水果糖,很随意的走进一家小店,拿起一个搪瓷饭钵,饶有兴趣的看着上面印的图画和标语
    一男一女,都很强壮,穿着蓝色的短装,做出向着太阳奔跑的样子,手里还抱着红皮的书本。
    标语是认真学习知识,奔向美好生活。
    “呵呵,这是劝学的吗?真有意思。”张宗自言自语的说道“听说北方要搞全民教育,看来确实有这个意向啊。”
    然后再拿起另一个,上面有一个年轻的北军士兵,身上挂着大红花,旁边似乎是些普通老百姓,满脸笑容的看着士兵。
    标语是一人参军,全家光荣。
    “都说北方兵士的地位很高,看起来确实如此。”
    “喂,小二。”张宗大声吆喝“过来一下。”
    没人理他。
    张宗皱皱眉头,这服务态度可就不太好了。
    “喂!小二!在不在?”
    实在没法的情况下,张宗的伴当专门跑了一趟,把商店服务员叫了过来。
    这是个年轻人,长的不错,身材高挑,穿的干净,看起来蛮有精神的。
    “刚才为什么不来伺候?”张宗的伴当不满的呵斥道“没听见我家老爷叫你吗?”
    “客叫的谁?我不叫喂。”年轻人笑着说道“我是中学生在此打工,有公民资格。客刚才应该呼唤在下公民。”
    张宗惊讶的看了他一眼,中学生?如果按照北方的大学生等于进士来计算,北方的中学生相当于举人,那么对于一位文人,刚才自己称呼的确实不太礼貌。
    “这位小友,刚才实在对不起。”张宗很痛快的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很大方的说道“能帮我把这些东西,一样装一个吗?”
    他举起手中的搪瓷器皿说道“在下上面的画很喜欢,谢谢。”
    “您太客气了,请稍等。”年轻人含笑点头,转身帮张宗准备货物去了。
    “此人无理,老爷何必如此客气?”伴当不满的小声说道。
    “年轻士人,自尊自爱是好事。”张宗拿起一个新的器皿,上面的标语是自尊、自爱、自强。
    画面则是一个肩膀上搭了毛巾的农民,住着锄头,腰板笔直,微笑着一边擦汗一边跟一个官员模样的人交谈。
    就在这时,张宗的另一个伴当一边叫着一边急急忙忙闯进店里“老爷!老爷!不好了!”
    “安静!”张宗低声呵斥。
    他觉得自己的伴当在刚才那年轻人店里胡乱叫嚷,有些丢人——这显得自己管教的不太好。
    见新进来这个伴当声音笑了下去,张宗才从容的问道
    “出了什么事,为何如此慌张?”
    那伴当咽了口吐沫,尽量用平稳的语气禀报“是这样,老爷,小的们把您买的东西运回客栈的时候,在半路上跟别的马车撞上了,有人受伤了,伤的不轻!”

第574章 北行记6
    在江北,特别复兴较快的齐省、冀省几个大城市,交通安全已经成为特有的管理难点。
    这首先是因为大量马匹的涌入——包括华夏自己的马场产出,战场上的缴获,以及华蒙贸易所进口的。
    按照华夏自己公布的国务白皮书,去年年底的统计,华夏帝国共拥有马二十二万匹,民间和官方的马匹数量都不少。
    另外就是,华夏大车的数量,最近几年一直呈现一种高速增长的趋势。
    就如张宗可以轻易雇到十多辆板簧底盘大车一样,如今的华夏,民间使用的牛车、骡车、驴车,有钱人和贵人们使用的马车,还有国家所有的公共马车,数量上多的令人难以置信。
    这么多大牲口,这么多重型运载车,因牲口被惊到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实在是太频繁了。
    张宗的其中一个伴当就因此受了重伤。
    事故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就是伴当把张宗购买的杂货运回他们住的客栈时,一辆交错而过的马车车夫因规避突然出现在大街上的小孩子,而与张宗伴当的车发生擦碰。
    车祸本身并不严重,双方车辆不过是擦了一下,连维修都不用。
    但好巧不巧的是,当时张宗的伴当把腿搭在了车辆外面,结果不知道被什么零件勾了一下,划开一个深可见骨的血口子,而且流血不止。
    张宗是个喜欢到处游玩的,他其他的伴当对这种紧急事件有一定经验,处理的还算妥帖
    有人立刻把伤者送往最近的医馆,有人看住发生擦碰的车辆等张宗过来决定如何处理,自然也有人急急忙忙跑过来通知张宗张老爷。
    相对其他豪绅,张宗对下人的态度还算友善,他听明白整件事的经过之后,命令一个伴当留在店里,把店家准备的商品带回住处,自己则上了另一辆马车,赶往医馆。
    医馆距离张宗所在的位置并不远,一刻钟即到。
    张宗在门口看了看医馆的牌子,牌子上医馆的名称很直白泉城第二医院。
    “为何是第二医院?为何不去第一医院?”
    张宗不满的问身边伴当
    “是担心老爷不肯花钱?”
    “老爷您误会了。”那伴当赶紧解释道“我问过本地人,这就是泉城最好的医院。”
    “胡说,那为什么叫第二医院而不是第一医院?”
    “当地人说,这就是个排序,第一医院只是成立的早,第二医院是军医院转来的,那些军医对外伤很有两手,所以小的们就来这了。”
    “哦,原来如此。”
    张宗还以为北方的杏林都很谦虚,宁愿称第二呢。
    不过看这医馆的样子也确实不像用大量火山灰和大石头砌成的,成排的二层小楼,门口内有个大院子,上面种满低矮的花花草草,可以看到有几个穿着蓝白条纹衣裳的人在旁人搀扶下缓缓走在那草地上。
    最前排的楼上镶嵌着许多玻璃窗户,有些窗户拉上了蓝色饿的窗帘,有些则直接打开窗户,张宗看了一眼,觉得那些窗户后面应该都是一间间小房间。
    大楼底部有一扇大门,有一些穿白色和粉色长袍的人进进出出。
    伴当知道张宗好奇心很重,于是主动解释道“穿蓝白条纹的是病人,进了这里所有病人都得穿一样的衣裳;穿白长袍的是医生;穿粉红色的是……,是护士。”
    “护士是做什么的?”
    “像是医生的助手,帮忙打些下手,照顾一下伤患什么的。”伴当为难的说“都是些女人,小的不好意思多问。”
    “无妨,你做得对,我们不能无理。”张宗点点头,抬脚走进医院急诊楼的大门。
    一进楼门,张宗突然站住了,他又问“这真是军医院转的医馆?”
    张宗交友甚广,大周军中也有不少军官跟他相熟,平日聊天的时候,那些人曾经跟他说起过周军中的伤病营。
    该怎么说呢?
    嗯,周军的伤病营就是地府的前院,任何进了伤病营的兵士有门路的军官自然有单独休养的地方),都等于已经死了。
    因为伤病营里没有医生,没有护工,连基本的金疮药都没有,只有四处漏风的肮脏帐篷,满地的蟑螂老鼠,爬在兵士伤口上的蚊蝇,以及浑身伤口流着脓水的伤兵。
    很多兵士就那样直接躺在地上,连一层垫身的茅草都没有,甚至有些干脆躺在污水坑和死去的同僚旁边,很多尸体都长蛆虫了……。
    张宗至今仍然记得跟他说起这些事的那个军官当时的表情——估计跟直接看到十八层地府也没有太大区别,甚至比直接看乱葬岗还令人心惊。
    因此,张宗虽然从未见过医馆他都是直接把医生请到家里)但医馆这种地方,特别还是军医院改制而来的医馆,在他心中的形象也就可想而知了。
    实在没有想到,做好看到地府景象的心里准备后,张宗看到的却是一个干净、整洁甚至有些干净过了头的地方。
    这个地方,墙上、地上都涂撒着生石灰,空气中还散发着淡淡的硫磺和烈酒的味道。
    进门大厅的走道两边是一长排用大块玻璃隔开的小间,每个小间里有个穿白袍的医生,那些医生还带着白色的口罩和帽子,甚至很多人还带着手套。
    从玻璃窗向内看去,每个医生身边都有个穿粉袍的护士,医生每看过一个病人,都要在小间的一只搪瓷脸盆里洗手,还要打肥皂。
    洗过一次之后,不管谁看起来脏不脏,护士都会把水盆端走,在换过一盆新水来。
    张宗所不知道的是,那些脸盆里装的不是水,而是一种用酒精勾兑的消毒剂,这是徐世杨本着有总比没有强的原则命人加进医生手册里的,目前只有类似泉城第二医院这样的大医院才有这个条件执行。
    一楼所有房间和走道的地面都被夯的严严实实,没有一点积水,也没有发现老鼠和蚊蝇蟑螂的踪迹,更别说那些更恶心的虫子了。
    大厅中央站着几个白大褂和粉大褂,看到病人到来,他们会主动上前询问,并且按照病人和家属的叙述引导他们去找相应的医生。
    张宗就是从这些人那里,知道了自己的伴当现在在一楼左侧走廊的甲6号急诊室。

第575章 磺胺,皇安
    甲6号诊室跟所有的诊室一样,有一扇巨大的,镶嵌着玻璃的窗户。
    从窗户直接往里看,正好能看到张宗的伴当躺在白床单上,嘴里叼着一块毛巾,一个白袍子正在用针线细细的把小腿上长度惊人的创口缝起来。
    肯定挺疼的,因为每缝一针,伴当都会低声嘶吼着挣扎一番。
    只不过有个粉袍子按着他的毛巾,不让他叫出声来,而他的四肢已经被紧紧绑住了,这让伴当的挣扎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另外一个粉袍子正端着搪瓷盆子,站在白袍子身边,细细的缝完针后,那白袍子直接把弯钩针和剪刀扔进盆子里,然后拿出一块纱布,从旁边抄起一个葫芦,往伤口上涂抹了一些液体。
    伴当又开始挣扎起来,白袍子视而不见,拿起一块纱布垫在伤口上,然后用长条形纱布把伤口裹好。
    “行了。”白袍子满意的说“别叫了,你死不了,你的腿也能保住,就是最近一段时间你得拄拐。”
    站在门外的张宗看着这一切,心中默默计算时间也就一刻钟。
    他推开门走了进去,对白袍子说“大夫,我这伴当伤的怎样?”
    “是个伴当?”白袍子看了他一眼“伤的挺重,要搁在三、四年前腿肯定保不住,甚至把命丢了都是常见,不过现在好了,你若是肯花钱,去药房给他买些皇安,保准没问题。”
    儒士中有不为良相便为良医的说法,作为杂学大家,张宗本人也确实通点医术的。
    他很清楚,一个人身上多了这么长的伤口,不管是伤在哪里,都有可能致命。
    第一,伤员有可能失血过多而死。
    第二,哪怕伤员没有很快死去,他今后也要过一道鬼门关伤口的化脓问题。
    这个时代,医生中还没有人知道伤口为什么会化脓,但每一个人都知道,一旦伤口化脓,一条命就很可能因此而丢掉。
    但是,听这个白袍子的意思,似乎这种病灶在北方并非什么大不了的问题?
    “用纯阳的烈酒擦拭伤口,虽然疼,但也能消灭至阴的病灶。”也许是看到张宗是个有钱人,医生难得的解释了一下“再加上皇安,不会有任何问题的,放心吧。”
    “皇安是什么?”张宗从来没听说过这种药物。
    皇安就是磺胺,因为据说发明人是徐世杨,在华夏帝国成立的时候,被民间以讹传讹的成了皇安。
    这是本位面人类历史上发明的第一种抗生素,能够有效治疗败血症、产褥热、肺炎等这个时代典型的杀手型疾病都有奇效。
    根据华夏自己的统计,大规模铺开磺胺生产后,华夏本土几个主要省份的产褥热和肺炎死亡率从两成半迅速下降到不足半成。
    不仅如此,医生们发现,这种药似乎对别的疾病也有很好的疗效——那个时候华夏人还没发现病菌,因此磺胺对什么病有效,纯粹是医生和病人一起强行试验出来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磺胺救了无数外伤伤患和产妇的命,而且它还不断被证明对其他一些病症也有很好的效果,因此人们将这种药视为包治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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