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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呀,醒啦。”
老妇人听到动静,回头,正瞧见陆恒从床榻上下来。
她十分健朗,几步走过来,抓着陆恒手臂不让他起来:“这孩子。。。总算是醒了,你好好躺着休息,别坏了身子!”
陆恒怔了一下,随即,脑子里角落之中,一些记忆涌了上来,一下子,心里不知什么滋味。
他原道是来了一个新的世界、新的时空,孑然一身,无牵无挂;可这段记忆告诉他,他现在的身份,是老妇人收养的养子。
记忆中,前几年,因灾荒之故,他险死于道旁,是老妇人把他捡回家,救了他性命。
因为他的到来,使得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但老妇人视他如亲生,她的三个亲儿子有一口吃的,陆恒便有一口吃的,一视同仁的对待!
陆恒隐隐恍悟——他并非刚来到这个世界。几年以前就来了。只因时空变更之故,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使本源尘封,记忆蒙蔽,由是险些死于道旁。
第二章 胡村
“阿妈。”
陆恒喊了一声,里里外外十分自然。
这正是他这几年记忆蒙蔽、本源尘封之时,一直以来对老妇人的称呼,阿妈。
这不由得使陆恒想起了当年的师父魏合意。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也!
老妇人含笑道:“你呀,这点大,就这么逞强。”
她让陆恒躺下:“吃了多少亏,你也不记着。”
听着她的话,陆恒想起了躺在床上的原因——是胡刮皮那厮!
在本源尘封记忆蒙蔽的这几年里,陆恒虽然懵懂,但性格却没变。是个刚的。老妇人,也就是阿妈,花妈妈家,只是贫农,而且花妈妈是僮族,还是个寡居的。
胡刮皮是胡村的大地主,陆恒被花妈妈收养之后,勉强给找了个活计,就是给胡刮皮家放牛。他最听不得有人诋毁花妈妈,只一听到,便跟人干仗,不论大人小孩。
前两天的傍晚,放牛回来,正听到胡刮皮那厮说花妈妈坏话,懵懂的陆恒蒙头冲上去干仗,被胡刮皮的随从一棒子敲在脑门上,躺下了。
陆恒想到这些,便忍不住道:“胡刮皮那狗东西诋毁阿妈!”
花妈妈慈祥轻笑,她摸了摸陆恒的脑门:“小孩子家家的,你知道个什么?饿不饿,阿妈给你煮碗粥。”
花妈妈的笑容中,陆恒心中那一缕涌起来的愤怒瞬间烟消云散,咧嘴笑:“嗯。”
他发现自己,连心态,都焕然一新了。
不是说没有了百岁之人的稳重,而是这稳重沉底,作为了底蕴,新生其上的,是一个崭新的年轻心态。
挺好!
陆恒这么想着。
但胡刮皮那厮必须要死!
花妈妈在厨房忙着,陆恒爬起来,走出屋子,坐在坑坑洼洼的门槛上,望着山下的胡村,继而眺望更远方的天空,此时正是上午。
太阳红彤彤的。
胡村不大,只有百多户人家。按照这几年本源尘封懵懂时留下的记忆来看,这是个靠山的小村——靠着大山。
花妈妈的简陋的屋子的背后,便是那绵绵不绝,一眼望不到边的巨大山脉。
这样一个小村,胡刮皮是唯一的地主,其他大多数的村民,都是胡刮皮这厮的佃户。
花妈妈是僮族,曾经是大山深处的姑娘。有一回,胡村的一个猎户进山打猎,遇着了她,从此相爱,于是花妈妈便跟他出来,来到了这胡村。
除了陆恒这个最小的养子,花妈妈有三个儿子。老大叫刘大壮,老二叫二壮,老三叫小壮。
老四自然就是陆恒——他虽然懵懂时候,却还记得自己的名字。
至于那位与花妈妈相爱的猎户,也就是大壮二壮小壮的父亲,则在小壮刚出生不久,一次进山打猎,折在了猛兽的爪牙之下。
大壮二壮和小壮三兄弟年纪都比现在的陆恒要大——最小的小壮也已十五,大壮都快二十了。
三兄弟以砍柴为生——花妈妈不许他们进深山打猎。
大抵是三兄弟父丧之鉴在前,花妈妈实不愿再有此伤心事。
所以即便砍柴的收入再怎么微薄,花妈妈也不许他们去打猎。
平素多的时候,都是砍柴。砍了柴,一部分卖给胡刮皮那厮,一部分则卖到县城去——那实在太远,山路要走近百里。
农忙的时候,便去胡刮皮家做一段时间的短工,赚几个血汗钱。
花妈妈家没有土地。因为家里曾经是专职的猎户。
这会儿上午,大壮他们此时应当正在山林里奋战。每次出去,早上吃点东西,带几个干巴巴的面饼,要到下午傍晚才会回来。
他们会精挑细选优良的木材,而不能随便砍伐一些灌木,否则卖不出价钱。
主要寻找一种青冈树,这种树十分结实,木质细密,烧成木炭之后,不但够持久,还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只有这样的木炭,才能卖出个稍微合理一点的价钱。
往常这个时候,陆恒早已下山,给胡刮皮放牛去了。
这回被胡刮皮的狗腿子敲了脑袋,家里躺了两天,也不知道胡刮皮会不会撸掉陆恒这份放牛的工作。
放牛的工作,陆恒是不大在意的。他现在一身本事,虽然杀人放火的能耐才刚刚起步,可其他的能耐,随便拿一点出来,便足够让花妈妈过上最好的生活,所以放牛什么的,就是个屁!
医药之术可行?
黄白之术可行?
聚兽之术可行?
调禽之术可行?
哪一种哪一门不能赚钱?
虽然底子还没打起来,但这些神仙术,稍微用一下,譬如捡一颗鸡蛋大小的石头,陆恒觉得自己有把握将之变成真正的金子——可能用过之后,会疲累几天就是了。
正思索着呢,远远便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沿着小路从山下上来,听他喊道:“恒哥儿!恒哥儿!”
陆恒一听,知道是谁了。
“小虎!”
是胡村的一个小孩儿。之前历来跟陆恒十分要好。
小虎也是个可怜人。就在不久之前,他母亲生病缺钱,不得已,他父亲跟胡刮皮借了高利贷。
高利贷可不得了,人没救回来不说,连他家仅剩的半亩地也给胡刮皮搜刮了去,还把他爹打了一顿,打断了两条腿,最后一命呜呼。
就剩下这么个小孩儿了。
这还不够。胡刮皮那厮让小虎继续还债——还没还完呢!
眼下小虎在胡刮皮家打杂。
天天让他这样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挑水,要装满十口大缸,否则不许休息。
故瓜皮必须要死。
“恒哥儿!恒哥儿!”小虎气喘吁吁爬上来,双手撑着大腿,撅着,道:“胡刮皮不给你放牛啦!他教我来跟你说一声。”
小虎几口气喘过来,忧虑道:“你以后怎么办呢。。。”
陆恒拍了拍门槛,说:“先过来坐一会儿。”
小虎坐上来,跟陆恒排排坐,说:“我求过他,他说不行。还骂我,教我多挑三缸水。恒哥儿,你要是不放牛的话,就没活计啦。”
小孩子考虑的很简单。小虎想着,像自己这样的,如果没了活计,以后怎么办。所以推己及人,他为自己的好友陆恒感到忧心。
陆恒把他肩膀揽过来,笑道:“怕什么。胡刮皮蹦跶不了多久了!”
小虎砸吧了一下眼睛:“啊?”
这时,花妈妈端着一碗清澈的粥出来,看到小虎,笑起来:“是小虎啊。吃饭了没?来,你把这碗端着,我再去盛一碗。”
小虎看着清汤寡水的粥,却是咽了口唾沫。他的确还没吃饭。他是胡刮皮家的长工,胡刮皮能给他好?拼命压榨,一天经常性只给他一顿吃的,上午肯定是没有的。
第三章 野猪
陆恒看着这倒映着人的清晰面容的粥,心中叹了一声,对小虎道:“吃吧。”
小虎这才接过缺了个口子的陶碗,狼吞虎咽的吞吃起来。
花妈妈又进去,盛了半碗来——只剩下半碗了。
她把碗放在陆恒手里,摸了摸陆恒的脑门:“先垫垫肚子。。。你好好的等阿哥他们回来。。。阿妈从县里给你带好吃的。”
原来花妈妈今天还要去县城。
这个家里,真正挑大梁的,是花妈妈。大壮他们三兄弟砍柴只够维持生活,更多其他用度靠着花妈妈织布卖钱补贴。
每隔一段时间,花妈妈就要去县城一趟,把织好的布料卖了,换些生活必需的用品回来。
每每这个时候,花妈妈都会带些好吃的——这个时候,就是大壮三兄弟和陆恒最快乐的时候。
“阿妈今天要去县城?”陆恒禁不住道。
花妈妈说:“家里快没盐了,得去买些来。顺道把布卖了。”
花妈妈织的布,质量之精美,如果正常交易,家里绝不至于如此拮据。可是压榨的太厉害——好像遍地的地主、商人,都是最穷凶极恶的猛兽。
花妈妈织的布,不是寻常的布料。
是僮锦!
之前陆恒懵懂不知,现在却知道,僮锦,是与蜀锦等其他几种锦帛齐名的名锦之一!
花妈妈每每要织一匹僮锦出来,从材料到成材,这一个过程,需要至少三个月的时间。如此细致、艰难,卖来赚到的却只够补贴家用,紧巴巴的,可见县城的商人的心有多黑!
陆恒忍不住说:“我陪阿妈一起去。”
花妈妈笑着又摸了他的脑门一下:“去县城要走一百里路呢,你还小。”
花妈妈的语气让陆恒无法反驳。不是这句话不能反驳,而是花妈妈语气中的坚定。
陆恒默默的点了点头。
小虎喝完粥一蹦一跳的走了,他还得去给胡刮皮挑水,今天要多挑三缸,耽搁不得。
陆恒便说:“你傍晚来吃饭。”
小虎高高兴兴的答应了。
花妈妈只含笑的看着,然后收拾好那一匹费心费力织出来的僮锦,用布包,包裹的严严实实,又摸了摸陆恒的脑门,下山去了。
陆恒站在半山腰的屋门前,一直注视着阿妈的身影消失在眼帘里,才又轻轻叹了口气。
然后他反身关上门,打着空手绕过屋子,钻进了深山。
不多久,陆恒便回来了。
身后跟了两头肥硕的大野猪!
他去山林里转了一圈,寻着一群正在拱土的野猪,施展聚兽之术,挑了其中最肥硕的两头带回来。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环境实在‘太好’。便连野猪,也比陆恒上辈子见到的大的多。
譬如这两头,随便一头都有七八百斤!
这对猎户实在不大友好。
七八百斤的野猪,披着厚厚的泥土、松油年长日久摩擦而成的盔甲,猎弓的威胁实在不大,只陷阱能坑住这些大野物,但仍然有危险。
而且要在山里挖出一个能坑着七八百斤的大野物的陷阱并不容易。
两头野猪规规矩矩跟着陆恒,都到他肩膀那么高。好似押着陆恒似的。
但其实,它们是陆恒的猎物。
让两头野猪乖乖呆在外面,陆恒进屋拿了刀子出来,让野猪显出要害,陆恒一刀子一个,哼都没哼一声,就给宰杀掉了。
陆恒不是杀猪匠出身,但他杀的人够多。虽然多以力取胜,但对生物的要害,他是门儿清。
从哪儿下刀,可以轻松一刀毙命,虽然野猪和人不大相同,但道理是一样的。
就着水池边杀了野猪,陆恒拿了刀将之扒皮拆骨,很快收拾出来。
屋子的旁侧就有个水池,是用石头垒砌的,旁边有一个泉眼,便是家里赖以生存的水源。
收拾干净妥当,骨头归骨头,肉归肉,内脏也清洗出来,满当当上千斤好肉。
还不算完。
陆恒又去厨房把火烧起来,找了几个陶罐清洗干净,便开始炼油。
陆恒挑的专门是肥硕的,虽然野猪的确不大产油,但肥硕的总归有点。板油切了块儿,往烧热的锅里丢进去,慢慢熬炼。
等熬出香喷喷的油渣,捞出来用陶盆装了,然后把清澈的猪油一勺一勺的舀起来,倒进陶罐里。
整整装满了两个陶罐!
这是令人高兴的事。
平素家里哪儿有什么油水吃?经常是一块面饼,一碗粥,最多粥里添点青绿的野菜。只有当花妈妈每次从县城卖了僮锦回来,才有好吃的。
现在有了这上千斤猪肉、两大罐猪油,虽然只是个起步,但陆恒却非常高兴。
不过猪肉不能久放——眼下是夏日,甭说久放,就一两天,便给细菌造的不能吃。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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