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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客栈-第8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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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李玄都是那种沉溺于男女之情的男子,早在天宝二年张大小姐死了之后,他便活不下去了,就不会有今日的清平先生。
  不过宫官同样很怪,她可不是那种自艾自怜的女子。
  如果李玄都像孙鹄那样,只是因为她的示好就拜倒在她的裙下,那她便不会这样百折不挠,只会把李玄都当作一个可以利用的庸俗男子,甚至会在得手之后主动放弃李玄都。正因为李玄都一再拒绝,宫官才会对李玄都越发感兴趣,越挫越勇,屡败屡战。
  如此一来,两人的关系便成了一个死结。
  李玄都对于宫官越是不为所动,宫官对李玄都越是好奇。
  宫官不知道李玄都是否已经看破了她的心思,不过她总是忍不住去猜测李玄都的心中所想,去想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一个人是否心狠,不在于他对待别人如何,而是要看他对待自己如何。对待自己狠的人才是真正的心狠之人。
  一个男人,身居高位,大权在握,不对女色上心,不敛财,不喜欢古玩字画,不喜欢听戏唱曲。到了这等身份地位,声色犬马不过是鸿毛之轻,却拒而不受,这对自己多狠呐?他的心又有多狠?这样的男人,不轻易杀人,可决定要杀人的时候,是不眨眼的。
  无道宗的极天王,是圣君澹台云的属下,又与宋政、地师暗中勾结,因为其修为甚高,资历甚老,地位甚尊,左右逢源,可遇到了李玄都,抬手就杀了,没有半点犹豫。
  这又让宫官想起了一件事,李玄都不止一次说过要重回帝京,可他很少提及复仇,他似乎对于自己当年因为帝京之变而遭受的种种冷遇并不在意,甚至就连张肃卿之死,也不是头等大事,他更在意的是张肃卿传承给他的理念。他想要做的头一件事不是复仇,而是改天换日。
  宫官见惯了那种因为自己遭受了冷眼便视之为奇耻大辱并要拼命争一口气的人,比如孙鹄就是,李玄都这种奇葩异类,却是少见,上一个这么做的人,叫作张鸾山。可女子是慕强的,对于宫官来说,张鸾山太弱了,无论是境界修为,还是能力,他都远不如李玄都。
  所以宫官每每见到李玄都的时候,总会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在她的眼里,这个男人还是当年那个从静禅宗大和尚手中把她救下的紫府剑仙,虽然如今的他敛去了所有的锋芒、意气、轻狂,变得温和守礼,但在实际上,如今
  的清平先生比当年的紫府剑仙更为无情,这种无情不是六亲不认的冷酷,也不是完全没有情绪的忘情,而是心怀大志和几经生死混合起来的绝对冷静,又带着一点玩世不恭。
  对于宫官来说,这种“无情”就像是一味诱人的毒药,明知道是要人性命的东西,又总忍不住想要一口吞下。
  骑在骆驼上的宫官微微歪头,望着李玄都的侧脸,轻声道:“你还没回答我,如果我死了,你会记我一辈子吗?”
  此时两人已经距离楼兰城不远,两人本是飞掠前行,在中途遇到了一股凶悍马贼,正在劫掠一支车队,当时车队的护卫已经死伤大半,剩下的都是些老弱妇孺,李玄都便顺手救下了这支车队。
  救下车队之后,李玄都才发现,这不是一支商队,倒像是举家迁移,拖家带口,车队的首领也就是一家之主,对于李玄都这位恩人千恩万谢,本想要赠送银钱,却被李玄都婉拒,李玄都向其讨要了两匹骆驼,然后便与其告别。
  行于戈壁之上,马匹是不如骆驼的,所以常在西域行走之人大多是骑乘骆驼而不是马匹,李玄都讨要了两匹骆驼,并非是为了代步,而是为了掩饰身份。毕竟距离楼兰城已经不远,就算是骑乘骆驼,也不会耽误太多时间。
  宫官自然没有异议,所以此时两人就是骑着骆驼往楼兰行去。
  听到宫官的问话,李玄都并未转移视线,还是目视前方,腰背笔直,回答道:“我的记忆一向很好,说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也不为过。”
  宫官轻哼一声,“答非所问。”
  李玄都道:“不是答非所问,而是我要告诉你,无论你是生是死,我这辈子都会记得你,其实不仅仅你,与我有交集之人,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宫官轻轻“啊”了一声,“真是……无情。”
  李玄都问道:“我哪里无情?”
  宫官要比李玄都小上几岁,所以还有些少女的天真烂漫,习惯性的娇气嘟嘴道:“你哪里都无情。”
  李玄都哑然失笑道:“你这就不讲道理了,我实话实说,怎么就是无情?”
  宫官道:“其实你心里明白,我想听的不是这个,可你就揣着明白装糊涂,就算你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就当是嘴上哄哄我,也不行吗?”
  李玄都怔了一下,没有直接回答宫官,而是说道:“帝辛在刚开始请工匠用象牙为他制作筷子的时候,他的叔父箕子就十分担忧。箕子认为,既然你使用了稀有昂贵的象牙作筷子,与之相配套的杯盘碗盏就再也不会用陶制土烧的笨重物了,而必然会换成用犀牛角、美玉石打磨出的精美器皿。餐具一旦换成了象牙筷子和玉石盘碗,你就一定不会再去吃大豆一类的普通蔬菜,而要千方百计地享用牦牛、象、豹之类的胎儿等山珍美味了。紧接着,在尽情享受美味佳肴之时,你一定不会再去穿粗布缝制的衣裳,住在低矮潮
  湿的茅屋下,而必然会换成一套又一套的绫罗绸缎,并且住进高楼大厦之中。箕子害怕照此演变下去,必定会带来一个悲惨的结局。所以,他从纣王一开始制作象牙筷子起,就感到了一种不祥的恐惧。后来果不其然,没过几年,便有了酒池肉林。”
  李玄都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若顺着你的意思博你一笑,这便是那双象牙筷子。今日我可以与你逗乐,明日就能与你袒露心扉,后日便相依相偎,再到大后日,只怕是男女大防也顾不得了。正所谓千里长堤毁于蚁穴,所以还是不要开这个头为好。”
  宫官忍不住笑道:“你想得可真远。”
  李玄都终于转过头来望向宫官,“宫姑娘谋划太深,由不得我不多想。”
  宫官不乐意道:“你又叫我‘宫姑娘’,我们不是说好了吗,你要叫我‘官官’。”
  李玄都从善如流,“好,官官。”
  宫官又道:“还有,你说清楚了,什么叫我谋划太深,我谋划什么了?难道不是你主动来西京让我带你去楼兰城的?现在却倒打一耙。”
  李玄都一怔,随即道:“那是我错了。只是我家中有妻,若是背着她与官官发生些什么,既是对不起她,也是对不起你。当然,也可能是我自作多情,若真是如此,也请官官见谅。”
  宫官倒是没有恼羞成怒,若是恼羞成怒或者自怨自怜,那也不是宫官了,她双目中异彩连连,笑道:“紫府,你知不知道,你持身越正,我就越是喜欢你。”
  李玄都讶然问道:“这是什么道理?”
  宫官道:“没有道理。你们男人总是喜欢拉良家女子下水,劝风尘女子从良,就不许我们女子也有此等爱好?你这个刚刚定亲之人,难道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良家男子?”
  李玄都忍不住摇头笑道:“良家男子,这个说法却是有趣。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称呼我。”
  宫官道:“也许天底下也就我会如此看待你,在旁人眼里,你可不是什么良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煞星。”
  “应该只有你会觉得我与‘良家’二字可以挂钩了。”李玄都赞同道,“不过我是不是杀人不眨眼的煞星,还有待商榷,最起码也有人觉得我是个公义之人,我觉得还是公义之人这个名头更好听些。”
  宫官好奇问道:“秦大小姐是如何看待你的?”
  李玄都嘴角微微上翘,浮现出些许发自本心的笑意,“她说我是个登徒子。”
  宫官笑道:“登徒子?我怎么半点也没看出来?是你太过深藏不露?还是我那位秦姐姐太过绵软的缘故?”
  李玄都含糊道:“大约两者兼而有之吧。”
  宫官还想开口,不过李玄都已经不想在这方面继续深谈下去,正色道:“说正事,我们到了楼兰城后,去哪里找阴阳宗的踪迹?”


第九十四章 萧翰
  宫官很自然地转变了自己的身份角色,从笑闹的朋友变成了暂时联手的盟友,说道:“阴阳宗的行踪不定,我们要先去找左尊者,然后通过左尊者找到阴阳宗。”
  李玄都问道:“左尊者一直在追查阴阳宗的行踪?”
  “勉强算是。”宫官迟疑了一下,“其实是相互的,我们知道阴阳宗的行踪,那么阴阳宗也一定知道我们的行踪。”
  李玄都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接下来两人陷入沉默之中。
  以朋友的身份相处,自然有说不完的话,以盟友的身份相处,尤其是这种暂时的盟友,两人实在没有那么多话可以说,更多时候都是一人问另一人回答。
  李玄都陷入沉思之中,如今他是走一步看一步,并没有一个十分清晰明确的计划,这就像李玄都到了一座陌生的城却没有绕城一周观察地形一样,让他有些不安,可又无可奈何。
  两人走了小半日,距离楼兰城只剩下百里路程,天黑之前肯定能够入城,于是两人在沿途的一座客栈中停了片刻,给骆驼喂些草料。在大戈壁上,草料和水都十分昂贵,骆驼吃的草料,也不比人吃的饭食便宜多少。两人来到客栈的大堂,要了两盆水煮羊肉。
  以李玄都的境界修为,已经不必进食,但他还是保留了进食的习惯,毕竟距离他跌境才过去不到三年,二十多年的习惯不可能一朝忘却,这个习惯也许要到十几年后才会逐渐消失。
  李玄都很快就吃完了自己的那盆羊肉,抬眼望向宫官。有些出乎他的意料,宫官并没有他想象中那般不食人间烟火,骆驼骑得,这粗劣的羊肉也吃得,此时正在小口地细嚼慢咽。他记得宫官曾经说过,她并非世家大族出身,甚至没有一个表字,由此看来,倒不是虚言。
  其实李玄都对于宫官的观感也颇为复杂,这样一个娇俏可人又不掩饰对自己爱慕之情的女子,哪个男人不喜欢?李玄都当然也喜欢,可他知道,人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想怎样就怎样,要有担当,要自己给自己定规矩并守规矩,所以他选择把这种喜欢压下,这便是宫官所认为的“心狠”了。平心而论,李玄都不是圣人,对于声色犬马等享乐之道,怎么会完全无动于衷?难道他就不想有些爱好,或是音律,或是书画,哪怕是话本呢,只是都被他强压下了而已。所凭借的也是自己对自己的一股狠劲,没有这股狠劲,李玄都走不到今日。
  李玄都很快就收拢思绪,又是心如止水,不起涟漪,先前的点点涟漪也很快消散。
  就在这时,客栈外又来了一队人马,停在可客栈的大门外面。
  这种建造在城外的客栈当然不会是只有二层楼那么简单,楼外还有一个院子,院子本就不大,这时里面已经散落了十几匹马和十几匹骆驼,伙计正在给那些马和骆驼喂水添料刷洗皮毛,里面也就没有
  了空地,外面的人马便挤不进来了。
  这队人马颇为不俗,不仅随身携带兵刃,而且没有马贼和江湖人的散漫,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必然是有军伍背景,眼神凌厉,看谁都不像在看活人,分明是久经沙场。为首的是一名正值壮年的男子,十分英武不凡,在他身旁还有两人,一个是美貌女子,不过与中原女子不大相同,似乎有些胡人血统,高鼻深目,异域风情,另外一个是个白发白须的老人,与仙风道骨半点不沾边,锦衣华服,满身江湖气和杀伐气,与那些军伍出身的扈从截然不同。
  男子没有下马,自有扈从翻身下马,走进客栈,大声问道:“怎么回事?”
  正在忙碌的客栈伙计谁也没说话,只是忙着自己的差事。该喂水喂料的还在喂水喂料,该刷洗毛皮的还在刷洗毛皮,竟无人理他。
  扈从脸色一暗,抬高了嗓音,“有没有活人?”
  “来了来了。”掌柜从客栈大堂小跑出来。
  扈从喝问道:“我们是楼兰城西城的,你们还想不想做生意?”
  楼兰城分为东西二城,权贵人物都集中在西城,掌柜在西域多年,自然明白这句话中隐含的威胁,不由苦了脸,说道:“冤枉,大人们也都看到了,这客人实在太多,漫说挤不进来,就是挤得进啦,我们客栈也没有草料了。”
  扈从扫视一眼,果然如掌柜所说,可他却不管这些,“我们的马总不成饿着。”
  掌柜也不是什么好人,眼珠子一转,故作迟疑道:“里头的客人,可都不是好相与的,我看好些还带着兵器,实在不是我们一个小小客栈敢招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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