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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
“就把死亡带到哪里。”傅展说,他有点不满,“我更喜欢天启四骑士,谢谢。”
一个人有没有聊天的兴致,别人肯定是有感觉,从阿斯旺一路开到这里,傅展都在不断把天聊死。李竺没吭声,她觉得他们眼下的状况和有时候的乔韵秦巍有点像——不是说有那么爱,只是情侣、拍档,不管什么都好,两人组在一起,总有莫名互相看不顺眼的时候。尤其是艺术家的恋爱,总是谈得一段一段的,有时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别人都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恨不得他们快滚,自己好把心头的问题理清。
她和傅展也许没有两个老板的才气,但却未必不如他们自私。他不想说话,她其实谈兴也不高,好像一离开意大利,连谈恋爱的浪漫气息都被沙漠吞噬——在现实生活里,没有什么顿悟以后踏入新天地的好事,现实无时无刻都会拷问你的选择。在货轮狭小又充满了金属锈味,呕吐酸味的颠簸船舱里,你会质疑自己的选择:为了骗到密码,出生入死十几分钟是一回事,但长期过这样的生活值得不值得?
在漫漫小麦田中,时速只有20公里的大巴充满了狐臭味和廉价香水味,无异于一场小型的恐怖袭击,在死人城刺鼻的垃圾味,双脚踏过肮脏到发粘的地面,看过被烧得发黑的政府大楼,越往南走越荒芜的土地,似乎就像个黑洞,把心中所有的热血吞噬。李竺没对任何人承认,但她会暗中质疑自己的选择,并不后悔,但很想逃离。这是一种矛盾的心情,她想问得更多——为什么开罗大使馆不可信,他们要去苏丹,u盘里到底装着什么,亚当才会那么说。
现在想来,傅展的决定的确很突兀——开始上传可能是为了安抚电脑那边的盗火者组织,让他们以为一切都在亚当的掌握之中,之后即使知道他们带走u盘,双方也没有彻底撕破脸皮。但这并不符合他的性格:以李竺对他的了解,他既然都会为了u盘千里迢迢地跑来埃及,就不会把其中的内容分享。主动拷一份在桌面,可能还说是为了安抚亚当设下的骗局,这也足以短暂地骗住亚当了。主动开启上传,确实,以他的性格是做得有点多了……
但,真的问下去的话,怕是就真的无法回头了。——并不是说局势,而是自己的心态,也许就真的再也回不去了。而她并没有做好开着车往荒芜之地进发的准备,从欧洲到埃及,越来越荒凉,但处境却越来越宽松,在这样的不毛之地,不可能有几辆车忽然横在面前,开始惊心动魄的追车大戏。她甚至觉得美国人可能根本没猜到他们已经准备跨境去了苏丹,她的选择并不永远都是十几分钟酣畅淋漓,肾上腺素中毒的大冒险,还有很多很多、很久很久在荒芜的土地上往前开去,不知下一个庇护所在哪的旅程,这沉闷和长久的忍耐与不适,才是选择的一大部分。
这里的风干得带走所有水分,没有 mer润唇膏,唇皮干得发痛,越抿越容易裂,但水得尽量省着喝,他们在阿斯旺租的牧马人后座放着汽油和水,量够他们跑上一千来公里,水可以喝三天,如果实在渴,也可以喝尼罗河水——不过尼罗河水有严重的血吸虫污染,这寄生虫从四千年前起肆虐至如今,李竺绝不想在下一个靠谱的医院不知在哪儿的情况下去喝尼罗河的水。
空调自然也是尽量不开为好,省油,而且其实开着也没什么用,烈日照旧从车窗玻璃穿过来,晒在腿上都发烫,黑袍只会更吸热,但至少能避免晒爆皮。她用面巾把脸围起来,带上墨镜,过一会就热得快窒息,阿斯旺这里已经很接近热带了,苏丹只会更热。从高速公路横开出去不过几公里,周围就是一片茫茫的戈壁,没有地雷,也没有任何人过来盘问和阻止,事实上,这里感觉已经有一百万年没人来了。
“你觉得我们能成功穿越边境线吗?”她昏昏沉沉地问,子弹没杀死她,但她也许会因为热射病而死。
“我觉得我们可能已经成功穿越边境线了。”傅展说,他展开地图看了一眼,又打开了随身的小手机,李竺凑过去看,上面是一张jpg地图——她忽然意识到傅展没开导航。
而他们正开在茫茫的,无路的戈壁里,这荒漠占了埃及70%以上的国土,也许苏丹还要更多,她可以100%的保证所有荒漠看起来都差不多。
李竺倒抽一口冷气,怔怔地望着傅展,傅展冲她耸耸肩,似乎在嘲笑她的后知后觉。
“不然我该怎么认路?”他反问,“gps?你知不知道这是哪个国家出的导航系统?”
“……那,我们不是也有……”
“北斗?抱歉,北斗目前刚能覆盖亚太,想要全球导航,那是2020年的事。”傅展把手机和地图一起丢到一边,他的车开得很随意,反正这一路也不会有什么行人。“目前来说,我们最大的敌人不是美国人,也不是盗火者——而是这鬼斧神工的神奇大自然。”
……李竺把地图捡起来看了下,“我们的目的地是哪里,瓦迪哈勒法?”
“对,那是距离埃及最近的渡口,不到50公里,但我们不能顺着纳赛尔湖或尼罗河开,那里的人太多了。一定会有关卡。最好是从周围绕过去。”
傅展扭动方向盘,用随意的语气说,“所以,你可以认为我大致上还能算是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开。”
真的?李竺回头看了一眼——这里的戈壁地质松软,被风一吹车辙就没了,她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向感,甚至找不到来处的方向。
她又扭头看了看傅展,他要笑不笑地看着她,像是在问她,有没有胆揭穿他的唬弄——这个鬼地方你怎么去辨认方向?
李竺瞪了他几秒,跳起来摇上车窗,打开空调。忽然间,她不再去想那些沉闷的问题了。
“早点死就早点死吧——如果要迷路死,那也至少让我凉快着死。”
她咬牙切齿地说,傅展放声大笑——他倒像是很喜欢这一望无际的戈壁,兴致要比之前高昂。“放心吧,废不了多少油的,太阳一斜下去这里就会凉起来了。”
他说得是真的,没过几个小时李竺就把空调关上了,到了晚上,根本不需要开空调,他们甚至还得披着毯子御寒,沙漠的星空非常美丽,这片荒漠倒是宿营的好地方。
——50公里的直线距离,开了七八个小时,但瓦迪哈勒法依然毫无征兆,这也意味着,他们是真的迷路了。
第57章 撒哈拉沙漠(1)
地球撒哈拉沙漠
这是全球最大的沙漠; 面积几乎快赶上一整个中国; 这片沙漠几乎没有生态系统,这里时常数年不下一滴雨; 植被和动物一样珍贵。在这里; 能存活下来的生命少之又少,撒哈拉沙漠大概是全球面积最大的孤寂国土,除了横穿过它的尼罗河谷,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广袤领土上从来都少有人烟。如果你在撒哈拉沙漠的中心还找不到安宁; 那恐怕全世界也就没有一片安静的国土了。不论是人声又或是虫鸣; 这里都没有; 只有永恒的风声; 呼呼地吹过沙丘。还有又圆又大的月亮; 因为纬度的关系,又或者是这片天地的元素过于稀薄,夜空的存在感很高。天地间只有两个颜色; 夜色,还有被笼罩着的朦胧的灰沙。
今天; 在这灰沙中燃起了一点点火光,如果你在用谷歌地球的话,把镜头拉近,拉近,再放大,放大,也许还能发现一个小小的宿营地; 一辆灰扑扑的牧马人,还有坐在火堆边烤火的两个人。
“其实我们现在完全是融入当地,完全的浸入式旅游。”坐在小马扎上的男人说,他穿着很典型的沙漠游牧民族装束,缠头布一丝不苟,这在这儿是很实用的,不但从远处看着可以迷惑边境守卫,也因为这儿的天气,缠头布可以拉下来挡住头脸,免得沙吹进眼睛。
“真的假的?”女人坐在他身边的地上,她的语气说不上太好,充满了‘歌剧院景法式大餐’的味道。
“当然是真的,中东这边上到王公贵族,下到平民百姓都喜欢这么搞,随机找片沙漠,建个营地,一群人拉过来对着篝火喝茶,拉琴、唱歌、跳舞,他们的婚礼一般都是这么办的。这地方这么贫瘠,你让他们去哪里找风景?”傅展把一节枯枝丢进火堆里,“从平时居住的沙地到另一片就算是度假了。”
“所以,这就是你特意迷路的理由吗?”李竺问他,“让我们体会一下当地的民情?阿拉伯风情沙漠夜宿?”
在沙漠宿营确实是极浪漫的,真正是星垂平野阔,古中国诗词在此时自然而然涌上心头,天是一块深蓝色的幕布,星是钉在上头的铆钉,密密麻麻,把夜都照得微亮。这穹庐一样的天,真如一个大碗,笼盖下来,四野间除了这小小的火光以外,什么也没有,这绝对的孤寂和都市形成鲜明对比,在欧洲待久了,知道几百年前文明能繁盛成什么样,很容易会以为人真的无所不能,需要到这旷野中重新体会天地的阔大。中东人民喜欢到这样的地方开派对是有道理的,在这样孤寂的所在,烦恼会被风吹散,所有拘谨也都随人烟一起消失,留下的只有生命中最浓烈的那部分情感,欢笑、纵歌,如果还有点酒,那自然就更好。
酒是没有的,固体燃料也欠奉,在埃及,很多东西有钱你也买不到。为了收集枯枝,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李竺的手也被划破了两个口子,他们的晚饭是在火上随便加热过的大饼,搭配傅展买的维生素,几包肉干今晚暂且不动——在地图上看,阿布辛贝和瓦迪哈勒法真的很近,大约也就是一小时车程,不过并没有直通那里的高速公路,当地人似乎都通过船渡过去,虽然要绕远路,但他们都没想过居然真的迷路到这程度,昨天刚吃过肉,宝贵的蛋白质还是省着点吃。
“不在这里住一晚怎么能算是来过埃及,”傅展大言不惭地说,“让你体会一下当时修建神庙的人是什么感觉——四千年前,阿布辛贝一样是一片荒地,据说人们在沙漠中开凿出这个神庙,是为了震慑前来进贡的努比亚人。让他们乘船通过尼罗河时,能够远望到这座奇迹般的宏伟建筑,明白埃及的国力——努比亚就是现在的苏丹。”
四千年的时光,在撒哈拉也不过就像是一瞬间,完全有理由相信这片土地四千年来都没有过什么变化,他们很可能是数百年以来第一次踏足的人类。他们收集来的枯枝也许就是四千年前旱死的树木遗存。在这片土地上,你会同时意识到时间的伟大与渺小。就像是阿布辛贝神庙,四千年了,人们照旧乘船去努比亚,四千年前的雕塑今天也依然大体完好,人类的生命是何其短暂,但他们的作品却永远留了下来。在这片沙漠里,隔了漫长的时光,却新鲜得像是来自昨天,透过一层薄而透明的轻纱,和四千年前的人类面对面。
那时的宇宙,对他们来说一定很神秘吧,李竺想,她想知道,“四千年前,他们也在烦恼一样的问题吗?”
“什么问题?”傅展拿起一根长树枝,拨了一下,火苗旺盛了些,但他们还是越来越冷,到了午夜,沙漠温度可能降低到零度左右,他们穿得是有些太少了。也就因此不自觉地越靠越近,借着彼此的体温取暖。
“我不知道,生或死吧,还有信仰。”李竺说,她的思绪像是漫游进了头顶的星海,“该相信什么,怎么样才能相信。”
亚当的那番话,依然在她心底搅动,他像是看透了她的未来,为她下了她都未能肯定的定论。其实她哪有他说得那么好,只是靠本能行事,她只是个——普通的,自私的,说是心机深沉也未尝不可的——庸常的人,她渴望回到庸常的生活,去怀抱那些庸常的憧憬,钱与权势,华服与美饰——
这种人是无需去考量相信不相信的,这问题只有像是亚当——和傅展一样的人才需要去思考。就像是亚当所说的,他们过分聪明,看透了人性,在狂风中挂在悬崖边上,相信就是他们手里握着的那枚尖石,把手心刺得血肉模糊。是什么样的力量促使他们继续坚持,让他们继续相信?
“你想相信什么,你觉得自己相信什么?”傅展问她,他跟她一起望着夜空,那些铆钉一闪一闪,他的语气也温和下来。
“我不知道。”李竺说,“目前主宰我的只有想活下去的念头……说好的,要一起活着回去,记得吗?”
“当然记得。”傅展笑了,他又拨拨火,跳动不定的火苗把他的侧脸映得明暗不定,仿佛连注视着李竺的眼神也因此染上一丝温柔,“你就不想问我什么?”
问他什么?u盘?他的决定?他们到底有没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