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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养的鱼他当皇帝了-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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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试图挣扎求活。”

    王修珏从一朵花辨认画的时候,就发现他在撒谎了。既然他说的没一句真话,他也懒得在在这种下流胚身上耗时间。

    王修珏在上首位坐了下来,面纱忽地被风吹起一角。

    一朵花看到面纱下的王修珏脸又黑又胖,丑得竟无法言说,惊得再度瞪圆眼。

    王修珏又一次被一朵花的眼神刺激到了,他一字一顿道:“就、地、处、死。”

    一朵花被侍卫架起时,他趁机挣扎,抽出侍卫腰间的挎刀反抗。侍卫们见状,齐齐扑上去砍一朵花。

    王修珏端起白玉茶杯,姿态优雅,正欲喝茶。

    鲜血突然飞溅过了,一下就染红了他的面纱和白玉茶杯。

    王修珏难忍燥怒地抬眼,直接摔了茶杯。

    侍卫们纷纷跪地赔罪。

    一炷香后,满身血淋淋的一朵花被抬到了宣城府衙。

    “我家世子尽心查案,成功缉拿一朵花,欲审问此贼,不想此贼负隅顽抗,意欲偷袭我家世子,被我们当场剿灭了。”

    宣城郡丞董海峰嘴上连连应承,连番称赞东海世子不愧是名门之后,才高广智。

    府衙里受过叶初棠救济的衙役,在听说这消息后,立刻转达给了叶初棠。

    熙春拍拍胸口,松了口气,“幸好这关过了,就怕东海世子审问太细致,发现不是他干的,糊弄不过去。”

    “他看似聪明厉害,实则跟他那个老奸巨猾的爹比起来,差十万八千里呢。这事儿若换做东海王来查,指不定就查到我头上了。”

    叶初棠只见过王修珏父亲一面,也就是在这一面之后,王修珏像甩不掉的苍蝇,一直盯着她,不择手段地想把她娶进门。

    “那女郎觉得,东海王与新帝相比,谁城府更深?”

    “不好说,他们都是高智、城府极深之人,都看不透。不过年龄上阿晏吃亏了,东海王毕竟三十六岁了,他自幼就以神童著称,聪颖绝伦,这多年的盐他不白会吃。”

    叶初棠告诉熙春,总之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都尽量避开招惹东海王。

    “咱们在宣城呢,离他可远了,肯定招惹不上。”熙春笑道。

    叶初棠派了两拨人去搜查风雨楼,都没能搜到更多线索。更巧的是,风雨楼掌柜在牢里第二日就被同牢的人给痛死了,杀人之人随后自尽,无后续可查。

    近几日每天晚上,叶初棠都会梦见郑玲歌,全都是不好的噩梦,有时她早上醒来眼睛都是肿的。

    郑玲歌是她二婶娘的内侄女,父母双亡,在八岁时被送养到了县伯府。叶初棠与她同龄,俩人很快就玩到了一起,同吃同睡,感情极好。

    有次叶初棠贪玩,拉着郑玲歌偷偷出府去玩。也就是那一次,她们路遇了拐子,被两名胳膊有黑蝎子纹身的男人给擒住了。

    叶初棠当时身材弱小,毫无反抗之力。郑玲歌趁机猛踢贼匪的要害之处,用自己做肉盾拉扯俩男子,拼尽全力护着叶初棠逃跑。

    叶初棠本不想跑,她想和郑玲歌一起走。

    “你要是不趁现在跑,我们都跑不了!快去求救!我等你!”

    这是记忆里郑玲歌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她说这话的时候,正被两名绑匪耗着头发,打了嘴巴。

    等叶初棠跑去求救,带人回来的时候,郑玲歌和两名拐子早已经不在那里了。当时县伯府求了所有能帮忙的人,封禁在整个扬州城去寻人,却还是没能找到郑玲歌。只从别处查到一些消息,说手臂有蝎子纹身的男人是拐子,曾被人目击拐走过本地一名年轻漂亮的女童。

    若非她提议偷偷出府,郑玲歌不会遭此无妄之灾。

    郑玲歌明明可以自己先跑,却选择以命相抵来救她。

    这些年来,叶初棠从没停止过派人去找郑玲歌,但一直查无踪迹。

    郑玲歌是叶初棠心底最深的愧疚,也是最不能触碰的柔软。这些年来,叶初棠之所以竭尽所能地去做善事,尽可能帮助更多人,起源就是因为她。她希望她能将郑玲歌的这种善良一直传递下去。

    熙春见叶初棠又沉脸忧思,握住他的手,“女郎从不说梦话的,这几天却因为这事儿连连在做噩梦,白日精神也不好。女郎可要仔细自己的身体。我倒觉得宋神医说得对,这么多年都没消息,如今难得有线索了,女郎该高兴才对,即便难,也比从前容易了。我们更不能急,更该稳一些,好好查慢慢查,总能查到。千万别让自己的身体先垮了,郑娘子还等着女郎去救她呢。”

    “你说得对。”叶初棠点头应承,“关心则乱,我该保持冷静,这样才能看得更清楚。”

    熙春抬头,“瞧瞧,说曹操曹操到了。”

    宋青之面无表情地带着药童进门,给叶初棠诊脉之后,将提前准备好的三包安神药丢在桌上。

    “是药三分毒,少喝。”宋青之打量一眼叶初棠,“你要再这么忧思下去,老得很快。”

    “我愿用我满脸皱纹,换玲歌一世平安。”

    宋青之撇嘴,低眸掸了掸衣袖,“然而事实是没有这种交易,你忧思变老都是你自找的。”

    叶初棠:“……”

    这人从来不会跟她好好聊天。

    “今日是社日,向阳村晚些时候会有祭祀。你不如去热闹一下,放松一下心情后,再回头看这案子,说不定另有启发。”宋青之今日还有事要忙,边往外走边道,“笑一笑,十年少,省了药。”

    “这么着急走,你要去哪儿?”叶初棠问。

    “给皇帝看病。”

    叶初棠诧异:“他生病了?什么病?”

    “据神武大将军所述,是一种怪症,没有先例,这让我很感兴趣。”宋青之一脸认真道。

 跟皇帝抓鱼(一种势在必得的疯狂豆腐。。。)

    叶初棠让宋青之诊完病之后,记得告诉她情况。

    宋青之审视一眼叶初棠,“你关心这作甚?”

    “陛下是一国之君,为万民所仰,他的身体干系到天下百姓的苍生福祉,我当然关心了。”

    宋青之难以理解地挑了下眉,“那你还真爱国。”

    叶初棠:“……”

    宋青之坐上叶初棠安排的马车,很快就抵达皇帝暂住在宣城的行宫。

    神武将军朱寿立刻跑来迎接,“多谢宋神医给我面子,我真担心你不来呢。”

    宋青之略略拱手见礼,就面无表情问地朱寿:“何时开始?”

    “这就可以。”朱寿引宋青之到了寝房。

    紫纱帐垂在宽阔的檀木架子床旁,里面内依稀能看到有一个男人躺在那里,具体样貌瞧不清。

    朱寿带着宋青之请礼之后,秦路就将皇帝的一只手恭敬地拉出帐外,请宋青之诊脉。

    宋青之深深地看一眼朱寿,看病要讲究望闻问切,不叫他观色怎么行?

    “陛下脸色很白,人在昏睡中,除此之外没别的了。天子病容不宜被外人观瞻,请宋神医见谅。”秦路一边用审视目光打量宋青之,一边低声解释。

    这宋神医与叶娘子常有来往,自然不能让他见到皇帝的真容。

    宋青之便先坐下来诊脉。

    皇帝的这只手修长而粗糙,掌心处有一道很明显的疤痕,从疤痕的恢复程度来看,当初的伤口应必然深到见骨了。这手居然没废,可见他运气不错。

    宋青之在号脉片刻之后,便收了手。

    朱寿在旁好一顿张望,本想通过观察宋青之的脸色来判断皇帝的病情是否严重,结果却发现根本看不出来。

    诊脉结束后,宋青之就随朱寿到了外间,让他仔细讲述近几日皇帝的怪症有哪些。

    “宋神医要发誓不能对外人讲。”

    “好。”

    “原本挺精神的,大前日开始突然颓靡,起初昏睡不理政事,后来突然起身,痛快批完奏折之后,深夜骑马去神武大营,亲手砍了我军中数名细作。可惜我那几名细作了,死得真惨,没一个人脑袋留在脖子上,本来我还想放长线钓大鱼呢。”朱寿遗憾叹气。

    “还有么?”宋青之问。

    “有!昨晚上秦内侍从树上把陛下捞下来的,前天晚上在房顶。大前晚之前,好像还算正常。”朱寿挠着头回忆道。

    “那大前晚发生了什么事?”宋青之再问。

    朱寿转眸看向秦路。

    秦路面色不变,手持着拂尘不卑不亢道:“前晚上陛下操心国事,彻夜未眠。早上洒家看见陛下的时候,脸色很不好,似有怒气在胸,闷而不发。”

    陛下去夜半去哄大晋国未来的国母,也就算是一种国事,他这可不算撒谎。

    “脾胃虚弱,肝气郁滞,性情突变,时癫时痴……此乃忧恚过甚而致心疾,不算什么怪症。”宋青之淡淡剜一眼朱寿,一边写方子一边道,“他近两日都没有用饭?水饭供上,找到发怒根源,及时纾解,比药好用。如果找不到缘故,这方子每日三次——”

    朱寿接话:“药到病除?”

    “暂且续命。”

    朱寿见宋青之收拾东西要走,忙追问他:“就没有更好方子了吗?”

    “心病还需心药医,宋某不才,没能拥有治陛下心病的心药。”宋青之面无表情地回答道。

    朱寿无奈叹气,命人取来一个裹着紫色的锦盒赠与宋青之。

    宋青之拿了锦盒就走,等坐上车之后才打开锦盒,发现里面装有一棵成色极好的千年人参。

    没人不喜欢千年人参,大夫更甚。

    这一趟他不算白跑。

    叶初棠等着宋青之回来后,追问他萧晏的病情。

    “你是人么?我答应他们不能对外人讲,你要是现在承认你不是人,我就告诉你。”宋青之公事公办道。

    叶初棠:“切,不听了。”

    为了一个男人,自己不做人?这可不是她风格。

    反正他是皇帝,什么好药好大夫都有,也用不着她多余操心。

    叶初棠拾掇妥当,就去向阳村参加社日。

    社日是农户们为了向农神祈福而举行的祭祀社稷之日。社为土地之主,稷为五谷之长。每年社日祭祀有两次,分别在仲春和仲秋之时。①

    叶初棠抵达向阳村的时候,向阳村的社坛已经布置好了。位置就在村外二里处一棵最高大的桑树之下,因为做了社坛,那么这颗桑树也会随之改变称呼,被称之为社树,是神的象征。村里四邻都会聚集于此,在树下结社,搭建临时的屋棚,酿酒,屠宰牲畜,以祭拜社神。②

    整个向阳村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尽数在此,场面热热闹闹,十分祥和喜庆。向阳村位处在交通要道上,平常会有过路人经过这里。今日祭祀的时候偶尔会有路人凑过来热闹,他们也十分欢迎。

    叶初棠算是向阳村的常客了,以前她常去杨二娘家吃猪皮面,村里偶尔有谁家遇急事有困难了,她也会出手相助。所以村子里人都认识叶初棠,都很欢迎叶初棠的到来。

    祭祀结束后,大家就开始烹饪祭祀所用牲畜家禽,猪、羊、鸡鸭鱼等等。各家各自起灶,各展所长,煎炒烹炸各有各样的做法,到时候再汇总到一起来吃,场面比之前更热闹。

    偶有一阵山风来,风前、风中和风后带来的香味都不一样,但每一种都闻着叫人流口水。

    “棠棠姐带我们去抓鱼呀?”

    杨二娘的小女儿妞妞今年刚六岁,长着胖乎乎的一张小圆脸,声音特别甜。

    她在村里有好几位小伙伴,今日都凑齐了。

    于是就有六名头扎着小髻子的女童,仰头望着叶初棠,央求她带着她们去抓鱼。

    “这你们可问对人了,我小时候可会抓鱼了!去拿个大筐来,小筐不要啊,不够装!”

    女童们真都信了叶初棠的话,六个人一起搬了大筐来,跟着叶初棠去了不远处的小溪边抓鱼。

    叶初棠今日特意穿了窄袖衣裳来,抓鱼不算麻烦。女童们叽叽喳喳喊着这有鱼,那有鱼,叶初棠左右开工,特别忙活。

    河里的鱼真不算不少,她带六名女童河边折腾了两炷香的工夫,鞋子湿透了,鱼一条都没捞到。

    杨二娘开始喊她们去吃饭。

    女童们围着大筐,用黑葡萄一般的眼珠儿直勾勾看着叶初棠,“棠棠姐,这筐是不是白准备了?”

    熙春在旁掩嘴偷笑。

    “不白准备,我是因为没吃饱肚子,手才不灵活。等一会儿吃饱了,咱们再抓。”

    “好诶!”孩子们起哄答应,都乖乖地跑回去吃饭。

    叶初棠擦了擦手,干脆在河边找了块石头坐下歇着。

    熙春将从杨二娘手里接来的炖肉和豆腐羊肉丸子送到了叶初棠跟前。

    农家食物做的都比较简单,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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