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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娇靥-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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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香气,不知道是源于已经快燃尽的熏炉,还是少女发丝间、衣襟处残留下来的。很抚慰心神。
  好像还有一块地方,也变得空落落。
  重新抬起头,樊封气势逼人:“去把照缨喊来,让她去跟荆秋袅打一架。”
  结实的食指指骨撞敲在桌上,原本硬邦邦的梨花木头也开始微微发颤,他又强调:“不准留手。”
  耿唐暗叫一声不妙。
  看来王爷是真的动怒了,荆将军今后的日子怕是不太好过了。
  回太师府的路上,荆微骊虽然顶着大姐的数落,但脑袋里的思绪却越飘越远。
  她终于想起来了,那段曾偶然听人提过一嘴的俏风月。
  故事的主人公是北越王樊封,和那位不久前才被姐姐挂在嘴边上的采薇公主。
  那段深宫旧闻当年在荷京还被传得沸沸扬扬,不少茶楼馆子添油加醋地修饰一番,直接拿来当话本子说书,还招来了不少尤其喜欢指指点点的看客。
  还听闻,采薇公主香消玉殒时,北越王在寂寥的冷宫里,坐了一天一夜。
  水米未进。
  作者有话说:
  骊骊(一边跺脚一边哭唧唧):呜呜呜越想越气,他居然还有过别的女人!
  老樊(平静又满脸懵逼):???我有吗?我怎么不知道?


第14章 双雁儿
  ◎堂妹◎
  日子紧赶慢赶,挨到了月底。
  太师府来了位特殊的客人。
  从亲戚上来数,是荆微骊的堂妹。
  青天无边,厚重的云层零零碎碎地散开,头顶的日头不算大,眼下正好遮住半数。虽然已达春末,但风袭到面颊上,还算清凉舒适。
  梨花香弥了满堂,树脚一圈皆是堆积成小毯的残花。
  内敛安静的少女一袭鹅黄色萝裙,怯生生地站在长辈身后,瞳仁忽闪,却迟迟不敢与他们对视。不知道的,还以为站了一院子的洪水猛兽呢。
  “瞧我这女儿,实在是没见过世面,一见到哥哥姐姐们,更怕了。”
  旁边的嗓子笑吟吟地介绍,手上用力,直接把小姑娘拽到了跟前:“大表兄啊,我家芳菲打小就是个胆子小的,你可多多担待。”
  被她说的没了脾气,荆太师“嗐”了声,客套道:“我家这几个也都是不着调的猢狲,我还怕他们带坏了芳菲这孩子呢。”
  说完,他扭头喊来个侍女,让她招呼人把郑芳菲母女带来的行李都送到老早备好的厢房里去,将这一切安排好,他又捋捋山羊胡须,望向一直偷偷打量小堂妹的荆微骊。
  “阿骊,你来。”他忽得出声,将小女儿的魂拉回来。
  荆微骊乖巧地应了句,两步上前,笑颜端庄,步履挪动时珠钗不摇,裙摆不晃,盎然浑身大家闺秀的做派。养眼极了。
  郑母趁着这档子机会,把眼睛使劲挂在她身上瞧了会儿,心底连着啧嘴,感叹这就是京城富贵香里长大的千金小姐啊,跟她家女儿着实不一样。
  要是芳菲也能习得这一身面子功夫就好了,到时候回沂川老家定是好说婆家了。
  刚这样想着,她又美滋滋地笑了下。都学会这身气派劲儿了,干嘛还要回沂川呢,这荷京遍地权贵勋爵,随便找个好人家入门,就算当个妾也是不愁吃穿的啊。
  因朝堂还有不少事,荆太师没有逗留太久,同荆微骊这个做堂姐的多交代了两句,就急匆匆离开了。
  大姐荆秋袅和二哥荆云泉都不在,偌大的庭院中便只剩下李琼薇这个做二嫂的。
  因操持着府中中馈,大事小事都要过眼,李琼薇道了声也早早离去了,便只留下荆微骊来带这个容易害羞的小堂妹。
  这时,郑母又神秘兮兮地靠过来:“阿骊啊,你那个四弟弟呢?还没从庄子里接回来?”
  荆微骊心头一紧,下意识抿唇,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正纠结地又开始指尖绞袖子,眼尖的小堂妹郑芳菲就扯扯母亲的臂弯,低低道:“母亲,你别问了,这是堂姐的家事。”
  郑母有些不爽,回道:“你还管上你娘我了,为娘这不是关心吗,你说说那孩子还没西瓜大的时候就被送走了,现在都七八年了,总得有点结果了罢。”
  她言辞凿凿,说得绘声绘色,好像不将那个可怜娃接回太师府,他们一家人就是犯了滔天的罪过。
  听至此处,荆微骊的心不上不下,极其不是滋味。
  怎么,所有人都在同情她那个四弟弟,又有谁来同情她呢?所有人都在用血浓于水裹挟她和大姐,她们又凭什么要吃这个哑巴亏,明明当年错的就是他们,明明是他们当年间接害死了母亲,现在倒好,就因为受了几年的苦头,反倒是成了苦主,反倒是将一切恶行都抹平了。
  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儿。
  眼睛猛一酸,她赶忙将哭意止住,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抬头:“表姑,荷京有许多好玩的地方,不如我带芳菲妹妹去逛逛?”
  一听能让女儿在京城里多见见世面,郑氏转头就把替小娃娃抱不平一事抛之脑后,兴冲冲地点头,还说让郑芳菲多跟着荆微骊学学。
  至于学什么,三人都心知肚明。
  待郑氏离开后,郑芳菲的不自在冲到了顶峰。
  她扭捏地站在原地,满脸的不自然:“堂姐,我母亲她没有恶意的,你别误会。”
  荆微骊嘴角微动,嫣然一笑:“堂妹多虑了,我没多想。”
  郑芳菲咬咬下唇,双手无处安放,只能低着头,半点底气都没有:“是我母亲说错了话,堂姐不喜欢我也是可谅的。”
  “我没有说过不喜欢你啊?”这回轮到荆微骊不知所措了。
  难不成她刚刚很凶?
  是吓到这个还未及笄的小堂妹了?
  下意识抬手,指腹摸了摸软嫩的脸颊,好似是想要找到自己“把人吓着”的证据。
  不再纠结这个,她琥珀色的瞳仁一转,问:“京城玩乐的地方不少,堂妹可有什么想见的?”
  郑芳菲眼前一亮:“哪里都可以去吗?”
  秀致的眉心不自然地收紧,她生出一股莫名的不适感。也说不出来是哪里不对劲,明明这小堂妹生得乖巧可人,她竟然觉得她言语中还掺杂了几分咄咄逼人。
  罢了,定是错觉。
  “堂姐,我想去骑马。”小堂妹又说了:“先前在沂川老家时,族中长辈总说姑娘家应端庄淑雅,但我听说京中女子都是精通捶丸马球,我也想试试。”
  郑芳菲个子不高,小小的一只,因着年纪比她还小手上三岁,身量也矮上半头。
  此刻她正她抬着头颅,眼巴巴地冲她闪。
  “好,我带你去。”荆微骊颔首,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事。
  京中大多达官贵人家中都会养马,用来拉车运货,但是这类血统混杂的马驹并不作为竞赛的坐骑,若是想试着骑打马球的赛驹,就得去京郊的马场了。
  想着骑马方便,荆微骊特地让青瑶给郑芳菲准备了一身新衣裳,后者瞧见眼睛都亮了,一边摸衣服的料子,一边冲她说各种好听的话。
  只是荆微骊没想到,自己难得来一趟马场,就运气极差得遇见了熟人。
  ——是章兰尽和温寿熹。
  梦中的一幕幕重现眼前,她眉心锁成了“川”字,往前走不是,掉头回家也不是。
  见她突然没了动作,已经换好裙装准备去挑马的郑芳菲看过来:“堂姐怎么了?”
  “没。”荆微骊摇摇头,扯出一张笑颜。
  喊来了候在马场里的人,让他们带着小堂妹先去选马,自己则是闲庭漫步地朝老早就看见她,甚至还冲主动邀她说话的温寿熹走去。
  既然注定躲不过,至少不能折了太师府的面子。
  她如是想。
  温寿熹到底是丞相府的嫡女,父亲是朝堂上手眼通天的人物,衣食住行皆采的时下最新潮,走近后无意间扫到她裙摆上的清丽芙蓉,荆微骊的步子不受控制地慢一拍。
  温寿熹上前一步,笑得纯善:“真是巧啊,荆三姑娘,在这儿也能遇见。”
  看着她拥上来的身形,以及想握自己的手,她下意识收拢皓腕,一派自若:“的确,好巧。”
  一个“巧”字被咬重,眸光流转,定在理不直气也壮的章兰尽面上。
  她犹记得,当初他们的婚约还没解除,章兰尽知道她喜欢各色骏马,为了讨她欢心经常带她来这里。去年这个时候,他还送了她一只刚生出来不久的小马驹养活。
  后来婚约解除,马驹也被她送还了。
  毕竟就算那小家伙再怎么通人性讨喜,只要沾上一个“章”字,她就太阳穴直跳。
  停都停不下来。
  看来眼下,是这位章大公子犹故技重施了啊。
  啧,她以前眼这么瞎吗,这么不走心的手段竟然也能陷进去。
  因着心里有偏颇的气焰,连带着她看章兰尽这张脸也各种不顺眼,曾经能夸出十几条的五官,眼下竟然连路边跟着哑巴乞丐的大黄狗都不如了。
  “既然遇见了,不如荆三姑娘同我们一起如何?”温寿熹主动示好,一脸浮于表面的真诚。
  荆微骊挑眉,有些反感:“温姑娘真是太抬举我了,我马背上的功夫太差,不敌你们技艺高超,怕惹你们笑话。”
  “这有什么,我们也只是来玩玩,图一乐子。”没有否认她提及的“技艺高超”,嘴角生出弧度,温寿熹矜持地笑着。
  被笑意遮盖住的,是一层不可言喻的讥讽。
  这荆微骊,果然是个草包,亏她还出身太师府吗,真是除了脸,浑身上下都没有一样能拿出来的,真是辱了荆太师的清风之派。
  “还是算了吧——”
  “这不是太师府的荆三小姐吗!”
  话没说完,耳边就忽然响起另一道爽朗的年轻男声。
  三人同时看过去,入眼的是一墨黑一鹅黄两道欣长身姿。
  穿鹅黄圆领衫的那个男人不曾见过,但猜测他即为大声打招呼的。
  至于他身畔的那人,荆微骊却熟得很。
  尤其是那张脸,简直就是如同刀刻斧凿般落在心头,只恨不得没有开辟出来一寸洞府来铭记。
  只见黑衣男人缓缓最近,青筋若隐若现的手臂隐忍克制地垂在腰旁。
  耳根子开始发热,荆微骊福身行礼:“小女见过北越王殿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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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尘上嚣
  ◎把人吓跑了◎
  樊封颔首算作应礼,眸光轻动,定在那两人身上。
  被他看得心里发毛,章兰尽拱手行礼,可恭敬的一套话已经说完,那人的目光依旧冷冽刺骨,他的四肢百骸都开始发颤。
  不仅仅是他,温寿熹也是差不多的难受。
  先前在丞相府中,她多次听闻也见过这位北越王殿下,知道他的骇人手段,更知道他的睚眦必报。当日他派人救下了落水的荆微骊,甚至还把人带回了王府,现在又特地走过来给她撑腰。
  这两人的关系,指定不一般。
  不等理清头绪,头顶兀地传来声音。
  男人居高临下,音色低沉缓慢,带着不容置否的强横气势:“丞相府的女儿,到底是承了父业,霸道得很。”
  温寿熹瞪大了眼睛,欲出口解释,可一对上那双孤傲的瞳仁,不禁打了个哆嗦,竟是一句话也吐不出,硬生生把这个硕大的帽子收入怀中。
  懒得在这里浪费时间,樊封垂眸,继续去看呆呆站立的小姑娘,语气放缓,生怕吓到她:“本王记得这儿养了只千载难逢的赤兔,要去看看吗?”
  荆微骊回神,唇瓣抿紧,理智有些脱弦,魂不着体地点点头。
  乖极了,像兔子。
  樊封面色一软,忍住了想揉她脑袋的冲动,转头又喊来两人,冷冰冰下指令:“清场。”
  章兰尽一愣,脱口而出:“王爷这是做什么!马场乃陛下为京中众多青年才俊特设,并非王爷私产。”
  难得从这人身上瞧见两分硬骨气,樊封来了性子,慢悠悠地回道:“那不妨你猜猜,若是本王去跟陛下提,一天之内这马场可会成为本王私产?”
  被他噎得难以作语,章兰尽竟是挑不出一丝错处。
  是了,凭他的功绩和与陛下的密切关系,这一座马场又算得了什么,只要他想要,还不就是一句话的事。
  拳头握紧,他不甘心将哑巴亏咽下去。
  马场的人动作很快,原本乌泱泱的人被一拨又一拨的赶走,包括章兰尽和温寿熹。
  怕这场闹剧惊扰到自己那个胆小的堂妹,荆微骊大着胆子扯住了樊封的袖口,小幅度晃了晃,简而言之地同他说明了情况。越说越小声,语气没底气极了。
  樊封偏头,望向那个站在一旁看了好久热闹的家伙。
  霍平芜挑挑眉,吹了声口哨转身就走了,还不忘给他比了个手势。
  痞得很。
  “这样,便可以了吧?”没有急着收回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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