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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明显是不可能的。
他想要取代格家,想要成为这侗区山山水水的掌控者。
几代人的努力,都付之东流。
到了他这一代人的时候,几乎无限与接近成功了。
现在偏偏杀出一个郑长生出来,好吧,你来也就来了,可是你偏偏是跟格家和谈。
妈的,我们阿家就这么隐忍了不成。
万一要是明朝的使者,永和伯郑长生说的都是真的。
一旦要是把那个叫什么土豆的农作物,交给格家来运作的话。
那阿家这么多年的努力算是白费了。
一亩地能产出一千多斤,这是什么概念?一亩地的产出足以让一个家庭一年的时候都不用再为吃的发愁了。
这个年头,还有什么比吃的更能笼络人心呢?
一旦要是和谈成功,一旦要是格家掌控了土豆的耕种权,背后还有明朝汉人的撑腰,那么他们阿家,算是再也没有出头的机会了。
不行,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们得逞。
哪怕是把明朝来使给干掉,也不能让格家在压制他们阿家了。
权利,虽然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如果是没有享受过权利的好处的话,那么他永远也无法体会其中的瘾头。
可是一旦是掌握了权利,在让你放弃,或者是被剥夺权利。
那感觉,真是生不如死。
阿旺现在已经被权利的欲望给烧昏了头脑了,本来都已经稳稳的压制格家一头了。
如果不是格家还有一个老不死的话,他们绝对能够有实力控制侗区数万的生民和这侗区的十万大山。
侗区的聚居区有数万人,可是这大山里面的侗民也多了去了。
虽然没有做过具体的统计,但是粗略的算一下的话,这延绵上千里的大山中,侗民总数加起来也得有个几十万人吧?
几十万人,如果全部掌控在自己的手里,那是一个什么概念?
称霸一方?占山为王?这都是小意思。
想当年,放牛娃朱元璋手里才有多少人?
着几十万的侗民,一旦全部掌控到自己的手里,足以跟明朝的汉人争雄了。
就算是不争雄,那么割据一方成为草头王,这也是应有之意吧?
怎么着也比现在被格家死死的压制着要好吧?
现在所有的侗民心中还是只认格家,这源于格家这么多年来树立的威信,可是假如说阿家取代了格家。
那么假以时日,阿家成了侗区几十万生民之主的话,那该是一番怎样的景象啊。
对于这次郑长生前往侗区跟格家针对侗区改土归流的和谈,阿旺是抱有成见的。
他现在是宁愿以和谈崩裂,也不愿意让格家独占这个果实的。
。。。。。。
。。。。。。
郑长生两辆马车装载着土豆和硝石,另外三匹马,连个随从都没带。
格云豹、格云朵在加上郑长生,还有两个马夫,就组成了这一次前往侗区和谈的车队。
为了让侗区人民消除对大明的敌意,郑长生不惜孤身犯险。
这让格云豹有点感动。
看来大明朝廷还真是对侗民没有征伐的意思,要不然的话,也不会让一个大明的伯爵,而且据说是在皇帝面前都红的发紫的人,一个随从都不带的去和谈。
这要是换做是他的话,根本就不可能的。
在明廷有这么高的地位,大明的皇帝都宠信的宠臣,就这么不拿自己的性命当回事。
去一个还尚未归附的土地上和谈?
这一般人能够做到吗?
格云豹虽然是格粗人,但是不代表他是一个傻人。
但凡是有点脑子的人,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可是,郑长生就偏偏做了。
谁也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这是一个普世的价值观吧?
基于这一点上,格云豹对郑长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是以,他也是对这次的和谈,抱着很大的期望的。
大伯格吉鲁,掌控格家二十多年了,再怎么着也比他的头脑要好吧?
就连大伯这么睿智的人,都看好跟明朝汉人的合作,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他之前之所以忧心忡忡,是因为身在敌营,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是云朵妹妹的安全,大伯临走前可是把小丫头交给自己了。
不过,一出了明军大营,尤其是郑长生只带了两个马夫前去赴约的时候。
他的心完全是放下了。
如果不是因为云朵妹妹的话,那么郑长生估计连这两名马夫都不会带的。
一辆马车装的是土豆,一辆马车装的是硝石。
他虽然是知道土豆的妙用,但是他是不知道硝石的作用的。
他所知道的是硝石就是在炎炎夏日制作冰晶的材料。
他是亲眼见过郑长生用硝石制作冰晶的。
为此,他心中没少对郑长生的好感加深。
当然,郑长生能够如此的对待朵朵这丫头,也足以说明其对和侗民的和谈诚意了。
沿着弯弯曲曲的盘山道,一行人顶着炎炎的夏日策马奔向侗区。
直线距离,侗区和明军的安营扎寨处不远。
但是,要是走起来盘山道的话,那就另一说了。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看着两个山头不远,但是真的要走起来的话,费老鼻子劲了。
一路行来,郑长生深深的暗叹,怪不得侗区不好征服呢。
就连当年牛逼哄哄的蒙元铁骑都没有伤到其筋骨,就着连绵不绝的大山,藏个十几二十万人,跟玩儿似得。
就着太祖的游击战法,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这样下去,别说是元朝都是善于平原作战的骑兵了。
就算是有善于山地作战的劲旅,也不一定能够舞弄的平侗民。
郑长生打心眼里,为自己的灵机一动和侗民和谈,感到庆幸。
不然的话,以后收复侗区,不一定得死多少大明的男儿呢。。。。。。
第533章 险死还生
离侗区三十里是一处险要的地形,名曰鹰嘴岩,过了鹰嘴岩就是大名鼎鼎的一线天了。
一线天,顾名思义,两边都是陡峭的崖壁,只有头顶的一线可以看到天空。
如果是死死的守住这里的话,还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嗨!郑长生,你看这里就是山神老爷赐给我们侗区的绝佳屏障。
我们这里平时是不驻战兵的,要是在战时的话,我们只需要牢牢的守住这里,任凭是谁来,也得损兵折将。“
格云朵很得意的样子。
她的这个炫耀,郑长生并未出现她想象中惊讶的样子。
“哎!你这人,人家给你说话呢,你怎么跟没听见似的。”格云朵勒住马缰绳。
额,郑长生方才一直抬头盯着头顶的那块突出的像鹰嘴一样的岩石看,格云朵抬高了声音他方收回视线,尴尬起来。
女孩子的心思还真是奇怪的很,你永远也不知道她们下一秒是开心还是生气。
不就是失神了,没搭理你吗?
看这像斗鸡一样的架势,都要奓刺了。
郑长生刚要解释,可是耳轮中只听得轰隆一声,
啊呀,不好。
郑长生努力的奋身一跃,他可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了。
一下子就从马背上窜了出去。
他跟格云朵是并肩而行的,顺势跃起一扑之下,连带着格云朵一起滚落马下。
在地上滚动尤未停止,直到翻滚到崖壁下的一个死角方停下来。
额,绕是格云朵再是侗家女子,没有汉人那么多的封建礼教,性格也是大大咧咧的。
可是被一个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搂抱着近距离亲密接触,她也是有点不习惯。
鼻息相撞,肌肤相亲,耳鬓厮磨之间格云朵有点不知所措了。
这是她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跟一个男子这个样子。
心中小鹿乱撞之下,脸通红一片,脑子嗡嗡作响,有点眩晕的感觉。
羞涩?愤怒?额,还有那么一点点的期待。
这种感觉好复杂。
就在这个时候,那块悬在崖壁之上的鹰嘴岩不见了。
直接携带着风雷之势向下砸落,
格云朵和郑长生的坐骑,被巨大的岩石直接砸成了肉酱。
血沫子连带着碎骨肉溅的到处都是。
这一切的发生,也就是在电光火石之间。
如果不是郑长生的反应足够快的话,恐怕此刻他已经和美丽的格云朵双双归西,携手踏上黄泉路了。
他娘的,太惊险了。
这要是慢一丢丢,就他娘的被砸成馅饼了。
郑长生心悸之余,暗自庆幸不已。
刚才他一路都在观看着沿途的险要之地,心中盘算着用兵之法。
来到鹰嘴岩的时候,他都要震撼死了。
这里还真是一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要之地。
突然他发现鹰嘴岩的上头似乎有人影晃动,他还以为眼花了呢。
也就是那个时候,格云朵和他说话,他没反应过来就就没搭理。
也就是那个时候陡变突生。
那一声巨响,使得他浑身一激灵,才知道刚才不是看花眼,是上面真的有人在搞鬼。
就在他把格云朵扑倒在地翻滚进入崖壁下的死角,那块巨石也就落了下来。
这是有人要自己的命啊。
奶奶的,格吉鲁这家伙难道连他的宝贝闺女的命也不要了吗?
不过这个念头只是在他的脑海中闪了那么一下,就摒之脑后了。
这很明显是不可能的事情,格吉鲁为了他的宝贝闺女,都可以孤身进入戒备森严的明军大营和自己谈判。
他怎么可能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对自己下手呢?
况且看情况是不计后果的手段,那么大的一块鹰嘴岩砸将下来,他和格云朵的马匹双双殒命。
当爹的怎么可能对自己的闺女下这么狠的手段呢?
可是除了格吉鲁之外,还有谁想要自己的命呢?
阿旺家族?通过格云朵的口,他了解云龙侗十八寨的势力划分。
自己死了,谁的利益最大?
无疑就是阿旺家族是最大的受益者。
为了阻止自己跟格家商谈改土归流,他还真的有可能兵行险招。
操了,郑长生擦了一把脸上溅的血肉,面目狰狞的就像是从地狱里走出来的恶魔。
鹰嘴岩上的人一击没有中的,只听见上空一声呼哨响起。
十几个手持利刃的黑衣蒙面人,从峡谷里飞奔着杀将出来。
这个时候的格云豹从刚才的傻愣状态中恢复过来了。
额,这一幕刚才发生的太快了,就在他的眼前活生生的上演着刺杀朵朵妹妹跟郑伯爷的手段。
醒过神来的格云豹一抬脚,从鸟翅环上摘下他的长矛,擎在手里一抖,数点寒星晃动,挽了个枪花。
暴喝一声:“来者何人,知道不知道老子是谁?”
他还以为着报上他的名号,能喝阻黑衣人呢。
可是那些人根本就不搭理他,拎着鬼头大刀直奔郑长生和格云朵而去。
这个时候,郑长生真的有点后悔没有带火枪营的兄弟们来了。
不过幸好带了郑小刀和郑小斧过来。
那两名马夫就是他们俩个。
当一出大营,郑长生发现驾车的是他们两个后,并没有说什么。
他们两个的身手在锦衣卫训练班的时候就是比较突出的,后来又加入锦衣三千营。
训练最为刻苦的就数他们两个了,这也是郑长生重要他们的原因。
能够成为锦衣三千营的小队长,那可不是说光靠着关系就能胜任的。
要是手里没有过硬的本领,是根本就不能服众的。
郑小刀和郑小斧,一探手从马车的下面就把燧发枪给拽出来了。
而且还多准备了一把,凌空就仍给郑长生:“少爷,接枪。”
枪都是装好子弹的,三个人三个方位,一个小型的三角阵组成了。
十几个黑衣蒙面人从峡谷里飞奔着过来,大概八十几步的距离。
这要是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几乎是一瞬间就可以杀到面前的。
他们身负使命,要杀掉面前的那个年轻人,不计一切代价的,这是死命令。
他们也看了,只有一个大汗手里擎着一把长矛,如果真的厮杀起来的话,用几个人缠住他。
剩下的几个人,足以应付剩下的几个毛头小子和那个女人了。
可是他们失算了,从未见识过燧发枪的黑衣人,完全没拿郑长生三人当回事。
尤其是郑长生还一点都不带闪躲的,就那么直挺挺的站在那里,手里平端着一个乌漆麻黑的烧火棍似的玩意。
考,你以为你拿个烧火棍就能把老子们吓退吗?
这想的未免也太天真了。
就在双方距离还有三十多步的距离上,只听见砰的一声,在看郑长生手里的烧火棍竟然冒烟了。
额,什么情况?
这烧火棍竟然能够自己冒烟,还发出这么大的声音。
跑在最前头的那个黑衣蒙面人,就像是被重击了一下似的,飞奔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