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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昀微微颔首,目光一一扫过在场之人,最后目光锁定在负责客栈生意的朱管事脸上。
朱管事此刻端着一张极谄媚的笑脸,肥肉在下巴处堆了三层。他身量不高,体型偏胖,凸起的肚子将暗蓝色长袍撑了起来,显得痴肥油腻。
谢昀以前见他时,他是个面相和善的微胖中年人,没想到来了此间不过两年,便换了一副模样。
他微不可察地皱了眉:“行了,都回去做事,朱管事留下。”
众人皆留给朱管事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纷纷踩着风离去,生怕停留一刻。
被点名留下的朱管事面如死灰,吓得颤颤巍巍,仿佛风吹便倒。
须知,他们犯了错,来的是谢夫人还好,轻者挨一顿骂,重则卷铺盖走人,可如今来的是谢二爷谢阎王,这人可是出了名下手狠,惩罚人从不留情面,落到他手里之人,无不非死即伤,即便不死,亦是苟延残存。
江骜跳下车厢,迎面瞧见肥头胖耳的朱管事,不由得夸张地遮眼:“哇靠,什么东西,丑得小爷我无法直视了!”
他左右张望,不曾瞧见一个像样的姑娘,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谢疯子,我的姑娘呢?”
谢昀用眼神向他示意不远处的市集:“街上找。”
江骜不依不饶:“我这回是找个姑娘回去给我爹交差,指不定会成为妻子呢,你不帮我掌掌眼,一定会后悔的。”
“来人,保护好江公子。”谢昀向手下打了个手势,看向他,眸里带笑,“他找不到适合当妻子的姑娘,就不要送他回来客栈了。”
江骜目瞪口呆:“好你这个无情的人呐,我呸!”
言毕,他厌弃地转身,奔赴喧闹繁华的市集。
荀馥雅得见江骜离去,在丫鬟妙光的搀扶下,从车厢里下来,忽然觉得脊背泛凉,一股极度阴冷的感觉覆盖在所有的感官之上。
她循着感觉望去,那一瞬间,似乎隐约瞧见了李琦出现在人群当中,正用一种极度疯狂而变态的眼神盯着她看。
她的眼眸惊惧地缩了缩,可等她定睛一看,眼前却找不到确切的那个人。
她惊慌地跑过去确认那人是否在这,却被身后的谢昀一把拉住。
荀馥雅此刻冷汗涔涔,谢昀不曾见过她如此畏惧,一把推开期期艾艾向他求饶的朱管事,俯身下来,柔声询问:“怎么啦?”
荀馥雅抬眸看到谢昀那双冷眸正审视着她,想起那日的尴尬,甩开他的手,转过脸去:“没什么,只是不曾见过异族人,有些害怕。”
谢昀捕捉到她的眼神闪烁,气势压人地逼近:“你连我都不怕,会怕异族人?你知晓别人怎么称呼我吗?小阎王,索命的。我可比异族人可怕千万倍。”
荀馥雅低眉,心里腹诽:你索命的模样可怕,可索爱的模样更可怕!
眼睫毛翕动了两下,她提眉与其对视:“我不怕你,许是、许是……”
许是什么好呢?
“许是什么?”
谢昀迈步逼近,目光变得凌厉。
荀馥雅提起脚欲往后退,忽然灵机一动,停脚向他盈盈一笑:“许是因为我喜欢好看的男子。”
“……”
谢昀怔然。
他怎就忘了,眼前这人是辛月,是那个放荡不羁、勾三搭四、恬不知耻的辛月。
都怪这女人,长着一副欺世盗名的模样。
旋即,谢昀铁青着脸,决然转身,一把拎起朱管事的衣领,半拽半拖地将人带进此处最大的一间客栈——隆昌客栈。
这是谢家的产业,朱管事负责管理的店铺,此次出事的,便是这家。
琴棋诗画与六艺,荀馥雅是样样精通,可这经商之道,她是一窍不通的,对此亦兴趣缺缺。
也许,她骨子里头是个彻头彻尾的文人。
谢家之事自有谢家人去料理,她没那个心力去操心,在丫鬟妙光的陪同与裘管家的带领下,上了楼,进了预定好的厢房中歇息。
她靠窗坐着,将手肘搁在窗边,漫不经心地朝窗外远处看。
赶路前来时,他们天没亮便启程,夜里到月中天时方匆匆寻个店来住,或者在旷野中停车过夜。在此过程,她邂逅了许多行脚商,有的是带点小东西做生意的,有的是被富商雇来运送货物的,三教九流,俱是底层出身,能投宿的几乎投宿比较残旧的客房,而没本钱投宿的,喝酒烤火,随处找个暖和的地方凑合一个晚上,都是读不起书而不得不为生活四处奔波的苦命人。
她想,人的出生有贵贱,不可逆转,读书是唯一能改变穷人命运的,可惜天启开的学堂只允许官家子弟和富家子弟去读书,普通贫困百姓根本得不到读书的机会。
要是平民百姓也能读书,那该多好啊!
她想得入神,却不知靠窗的她成了旁人眼里的一道风景。
暗角里,李琦仰望着她,眼底里是充满变态的偏执疯狂夹杂着压抑的占有欲。
“荀馥雅,待本侯成为这天下共主,尔等皆伏在我脚下,你又当如何?”
“届时,”他向她伸手,在空中做了个紧紧握住的动作,咧开嘴邪笑:“你插翅难飞。”
第30章 各人的心思
客栈里头的荀馥雅忽然觉得有些冷,便换了个座位,不坐在窗边。
此时,裘管家走过来,恭敬地向她请示要离开,她朝他点了点头。
妙光见她一副要打盹的神色,从座位下取出一个木漆盒,拿起勺子勺了些茶叶,将其放在紫砂茶壶里,注水,而后放在火上焙热。煮过三滚后茶香四溢,她倒了一杯,给荀馥雅捧着醒神喝。
荀馥雅低眉浅酌了几口,稍微精神了些,命妙光替她准备沐浴更衣的事宜。
妙光行了礼,恭谨地退了出去,替她关上房门。
荀馥雅盯着禁闭的房门,若有所思。
这妙光不愧是谢夫人最喜爱的丫鬟,伶俐懂礼数,贴心又服务周到。只是,这次远行,为何谢夫人让妙光陪同谢昀前往?
谢夫人的性子,定然是命妙光替孙媚儿看着谢昀,不让外头的狐媚子勾搭谢昀,指不定那狐媚子里面还有她呢!
赶路时,谢昀怕她身边的丫鬟不够伶俐,将妙光送过来伺候,不知妙光当时的心情如何?
此时,门打开,妙光提水进来。
她忙着收回视线,从包袱里挑了一本天启大儒史艳生所撰的《犬戎通史纪事》,缓缓翻开,想着有必要了解犬戎族,便垂头细看。
根据文献记载,犬戎族自称自己的祖先是二白犬,并以白犬为图腾,是西北最古老的游牧民族,曾活跃于今陕、甘一带,后来迁到蒙古草原,成为蒙古草原最早的游牧民族之一。
早在炎黄时期,犬戎族就是炎黄的劲敌。历史上最出名的要数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事件。周幽王为博红颜一笑,以军国大事为儿戏,被犬戎族趁机攻杀,其宠妃褒姒被掳,都城丰、镐西北被犬戎占领。强盛三百五十二年的西周由此覆灭。
犬戎族崇拜强者,对待弱者有如猪狗野兽。他们骁勇善战,吃苦耐劳,喜欢上身披着兽皮,脖子带着兽骨,下身穿着精铁战裙,只要粮食短缺,他们常常到处杀戮,抢夺粮食,甚至食人之事多有发生……
看到此处,水已经放好了,妙光前来请示,荀馥雅遂将书放下,前去屏风后面沐浴更衣。
泡在温暖的浴桶里,隔着屏风,荀馥雅看着妙光忙着收书的身影,想起心中的疑惑,想到上一世那些人说妙光公主对谢昀是又爱又恨,遂试探着问:“妙光,犬戎族崇拜强者,弑杀残忍,你说,犬戎女子在战场上遇见二爷这般的,是不是就会喜欢上了?”
“少夫人怎会突然问妙光这种问题呢……”
妙光不动声色地从袖里亮出匕首,悄然靠近,眼眸沉淀着浓烈的杀意。
荀馥雅手捧一汪清水,垂眉看着水从夹缝中缓缓流掉,轻叹道:“此处并无他人,也只能问问你的见解了。”
妙光悄然走到荀馥雅的背后,刀光森森:“妙光并非犬戎女子,恐怕回答不了少夫人的问题。”
嫩白的双手悄然没入水中,荀馥雅缓缓说道:“若我是犬戎女子,定然不会让自己爱上二爷。”
妙光迟疑:“为何?”
荀馥雅紧握着水中的毛巾,侧头望向妙光的眼神变得凌厉,仿佛洞悉一切般。
“天真,是要付出代价的。”
妙光紧握藏于后背的匕首,眸光森森,欲抽刀猛刺过去,却不巧,在这剑拔弩张之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紧接着是谢昀低沉浑厚的声音。
“嫂子,出去看个热闹,有兴趣么?”
妙光赶紧将匕首收回袖中,收敛所有的锋芒,瞬间回到平日那平淡无奇的丫鬟状态,躬身向她请示:“少夫人,我先到外头招呼二爷吧?”
荀馥雅紧盯着她,镇静自若地吩咐道:“你让他候着,我随后到。”
“是。”
妙光应了声,恭顺地退出去。
在房门关上的那一刻,荀馥雅方松开水下的毛巾,松了口气。她从浴桶里爬出来,方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双手颤抖得厉害,双腿软得无力。
忆起方才的胆战心惊,孤立无助,她清冷灵动的眸子里盈满了热泪,朦胧了视线,表情有些难耐的脆弱。
上辈子,有段时间谢昀发疯了似的强迫她习武,可她不过是个文弱的女子,习武于她而言,吃力不讨好。因而,每当伤痕累累时,她总认为这是谢昀变着法子来折磨她,恨极了,无论他事后如何讨好,亦无动于衷。
如今看来,是她错怪了上辈子的谢昀。
上辈子的谢昀虽文墨浅薄,但懂得身在乱世,不懂点武功,很难保住性命。
那时的他,是想她拥有自保能力。
可惜,当时的她并不懂。
重生一世,她隐藏自己,丢弃上辈子谢昀带给她的一切,只为了排除上辈子将他们捆绑在一起的因素,可就在方才,面临生命威胁时,她方明白,那些是珍贵不可丢弃的东西。
收拾妥帖容妆后,荀馥雅看到桌面上的《犬戎通史纪事》,将其塞到包袱里,眸里多了一份冷意。
犬戎族吗?不会让你们称心如意的!
她将谢衍送的匕首藏于靴子,开门碰见谢昀与妙光正相谈甚欢,笑意盈盈,她轻蹙了一下眉,随后没事一样走向在走廊候着的他们。
谢昀迈步迎上来,此刻笑起来,眼眸亮如寒星:“嫂子,下人来报,江骜那厮在市集上被一个孔武有力的母夜叉缠着不放,无法脱身,我们去看他热闹吧。”
看得出谢昀的心情不错,荀馥雅略点头,转头偷偷观察跟随在谢昀身侧的妙光,妙光那看着谢昀的眼神,明显是情根深种了。
谢昀见荀馥雅独自走在前头,下了阶梯,追上去故意探问:“嫂子走在前头领路,对延边熟悉吗?”
荀馥雅停住脚,瞥见紧随的妙光,忽然想到一个好主意,便转身向谢昀笑道:“二叔,听说犬戎人除了喜欢杀戮便是骑射,他们做的弓箭一等一的好,你可知何处能买?”
她这一笑,在那一袭红衣的映衬下,仿佛红梅一夜绽放,美艳不可方物。
谢昀愣神片刻,心里想到的却是别的事。
市集人多眼杂,是逃跑的最佳之地,这丫头该不会是在谋划着逃跑吧?
谢昀错开视线,不动声色地应了声:“虽不知,但找一找,总会找到。”
遂,他带荀馥雅出外闲逛。
延边榷场以塞外货物居多,如配饰的兽骨、千年的老参、上等的龙涎香、矿眼的奇石、镇宅的狼头、西域的葡萄酒、名贵的狐裘、百炼的精钢、异族的武器石器、各种奇异的珍稀药材等,随便一件在天启皆能高价出卖,有些甚至可当名门皇族的珍稀之物,而在此处却堆积如山,价格便宜。反而天启商人带来的丝绸、书籍、年画、古琴、南方药材、茶叶、次等珍珠等高价出售,还遭到哄抢。
荀馥雅观察那些天启商人高价出售的货物,皆是残次品,搁在天启压根没多少人会光顾,尤其是那些劣质茶叶,连听戏楼的客观都不喝。
这回她总算明白了,那些行脚商为何不惜千里奔赴而来,这中间的差价,谋取的暴利确实可观的很呐。
她抚摸着一张上等的狐狸皮,不由得想到了上一世,五师弟赵玄朗最钟爱这玩意了,每日枕着睡,说这样他会睡得很香。众人皆取笑他败家,一张上等的狐狸皮至少要五千两,就不怕狐狸皮变成狐狸精妲己来害他,而五师弟总是理直气壮地怼回去“我不是商纣王,怕什么”。
谢昀见荀馥雅看着狐狸皮勾笑,以为她喜欢,掏出五个铜板丢给老板:“老板,这狐狸皮我买了。”
荀馥雅瞧见这么一张上等的狐狸皮在此处居然只要五个铜板,若是五师弟知晓,定会气得捶胸顿足,大骂奸商。
思及五师兄那气急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