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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每一根毛发、甚至每一根睫毛,都被精心打理过。
程雪飞一度以为自己又穿越时空了。
这女人精致的有点不像这个年代的人!
这女人因为保养得当,看起来也就三十岁出头的样子,五官小巧,皮肤白皙,浑身上下透着精致的气息。
这居然是吴小英的姑姑?!
程雪飞得承认,自己太想当然了。
吴小英的姑姑站在门内,原本是一脸的高傲和爱理不理的神情,但在看到程雪飞的那一瞬间,脸上也浮现出惊诧之色。
惊诧于程雪飞高挑匀称的身材和年轻漂亮的脸蛋。
但这只是一瞬间。
一瞬间后,吴姑姑又恢复那副高傲冷淡的表情。
她用一种“本地土著”对待“外来户”的语气问:
“你就是对门新来的?”
“嗯,对面三零四的——”
程雪飞刚要说下去,被吴姑姑抢了话头:“你就是我侄女说的,好几次遇到的那个人?”
“嗯。”
吴姑姑的目光又在程雪飞身上瞟了几个来回,带着一种既看不上又有些不服气的劲头。
程雪飞寻思着,今天晚上大概借不到水了。
她跟姜鸿宇可能还得去住酒店。
因为这位姑姑看起来,根本就不是那种善良朴实的热心大妈人设。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
两个女人,也是一个修罗场。
程雪飞正准备给自己圆个场,说两句冠冕堂皇的话,比如拜访下新邻居,请以后多多关照之类的,但这时吴小英出现在门口。
第535章
看破不说破
与姑姑的傲娇和强势对比,吴小英变成了一只小可爱。
吴小英睁着两只杏眼问:“有事吗?”
程雪飞犹豫了下,决定还是开口说实话:“我今天刚搬来,家里还没有煤气,想跟你们借点热水。”
吴小英“哦”了一声,看见程雪飞手里的暖水瓶,没有任何犹疑地,伸过手去接暖水瓶。
程雪飞把两个暖水瓶递了过去。
“你等一下,我去给你装热水。”
吴小英拎着暖瓶,转身回屋去了。
门口,又剩下程雪飞和吴姑姑门里门外地站着。
程雪飞面带礼貌客气的笑容。
吴小英的姑姑,继续用一种带着敌意的目光打量程雪飞。
她轻轻倚靠在门上,一手叉腰,冷道:“听说,你弟弟把我家小英给骂了,有这回事吗?”
“那算不上骂——就算是骂,也是互骂,不是单方面的。”
吴姑姑冷笑:“哟,嘴巴这么刁钻,这么会讲道理啊?”
程雪飞笑眯眯地说:“我说的是事实,两个孩子因为点误会,顶在气头上说了几句难听的话。”
“难听的话?”吴姑姑加重了语气,“我们小英从小我是捧在手心里的心肝宝贝,谁敢对她说一句难听的话,我是不会饶了他的。”
“那要不,要不改天我把我弟弟拉过来,是打是骂,你看着办,我绝不拦着,怎么样?”
吴姑姑没料到程雪飞会这么说,突然接不下去了,随后抿了抿嘴,说:
“你知不知道,就因为你弟弟,我们家小英在理工学院跟人发生了误会,闹出了多大动静?”
“是吗,这个我真不知道。”
吴姑姑刚要说下去,吴小英提着暖水壶回来了。
吴小英似乎很不愿意姑姑跟人提起究竟跟人发生了什么误会,低声央求道:
“姑姑,你别说了。”
吴姑姑对程雪飞说:“看着没,我们家小英就是心地善良,就是脾气温柔,就是善解人意,手把手教她学坏,她都学不坏。没办法,天生是个好脾气。”
程雪飞一边从吴小英手里接过暖水瓶,一边附和:
“是是是,天生好脾气,大家有目共睹,确实是个好脾气。”
脾气好到不分青红皂白地骂人狐狸精,脾气好到跟程春生当街对骂不落下风。
——这个姑姑,显然夸错了重点。
程雪飞承认吴小英心眼不坏,性格也很果断,可是跟脾气温柔完全不搭噶啊?
但是人家姑姑既然透过十级滤镜,觉得自己侄女“脾气温柔”,程雪飞能怎么办呢?只能这么承认了。
看破不说破,是做人的智慧啊。
吴姑姑见程雪飞态度还不错,不是那不讲理的泼妇,心里痛快了点。
而且,吴姑姑虽然不知道程雪飞什么来头,但是能搬进这里的人,肯定不是泛泛之辈,说不定有什么背景,也就不追究了。
程雪飞告辞了这姑侄两个,提着满满两壶热水,转身回去了。
回到自己家,用热水洗刷完,跳上床,一头扎进姜鸿宇怀里,这一天的疲劳,终于都卸下了。
她躺在软硬适中的席梦思床垫上,盖着蓬松柔软的新棉被,窝在姜鸿宇结实有力的臂弯里,闻着他身上好闻的气息,感受着他温热的喘息在自己头顶盘旋。
闭上眼,享受着这种渴望已久的安闲。
只觉得浑身自在的不知该如何是好。
姜鸿宇下颌在她头顶轻轻揉搓,揉搓她浓密柔顺、散发着香气的长发。
然后,又很轻柔地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
两人就这样在黑夜里互相依偎着,没有像之前那样急切地去做别的。
现在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不用着急。
程雪飞在姜鸿宇怀里躺了很久,渐渐适应了这种舒适,又觉得姜鸿宇身上热的慌,就又挣扎着推开他,自己到一边凉快去了。
但姜鸿宇哪肯轻易放过她,又把自己的魔爪伸过来。
程雪飞没有抗拒,两人四目相对,说着闲话:“我们以后终于能每天都在一起了。”
“那也得等到一年以后,不是吗?”
想起两人要分别一整年,这一整年可能都无法见面,两人心里又很不舍。
程雪飞安慰道:“一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我怕我忍受不了一整年不见你。”
程雪飞说:“没事,有孩子陪着你,你忙学业,忙着照顾孩子,就没时间想我了。”
“不可能,我再忙也会想你。”
“我会给你写信,还会给你打长途电话。而且,我会在杂志上开个专栏,到时候会把我的行程刊登在杂志上,你可以看杂志。”
姜鸿宇仍然不满足。
他想要的,是活生生的人,是一个能捏在怀里柔软的、有温度、有香气的女人,不是什么信件、电话、杂志上的消息。
但他知道,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要有付出,才能有收获。
只有经历了这一年的离别,才能换来日后的相守。
“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千万别发生任何意外。”
“放心吧,又不是我一个人上路,好多人一起。”
但姜鸿宇还是不放心。
谁说人多了就一定安全?
万一这些人中,有那个人居心不良,欺负她怎么办?
到时候荒山野岭、消息不通的,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他怎么能不担心呢?
“我给你的弹簧刀还在吗?”
“在,我一直都带在身上呢。”
“那就拿好了,记得我说的,如果有人要对付你,不要客气,直接对着心脏扎,就在这里——”
说着,姜鸿宇的手就挪到了程雪飞的左心口,在心脏的位置摁了一下。
这一下,摁的程雪飞浑身酥麻。
但她克制着这种感觉,说:“我知道了,放心吧,你也照顾好自己,照顾好孩子,别让我担心。”
“嗯……”姜鸿宇想到另一件事,又说,“我们把结婚证领了吧?”
“可是,我们去哪领?回西埠乡,还是在这边领?”
在哪领结婚证,这是个问题。
现在他们的户口都在申城。按理说,应该在申城领结婚证。
但是,领结婚证需要开证明。
有单位的,到单位开证明,没有单位的,去街道开。
可姜鸿宇的户口关系在学校,难道要到学校领导那开结婚证明?
校领导会给他开吗?
而且,到学校开结婚证明,这怕是会成为轰动全校的新闻,对一个学生来说,可不是件好事。
“要不还是回去领吧?”姜鸿宇说。
两个人在老家那边有关系,办事比较方便。
“行,那就回老家,找博华帮忙。”
就算不找博华,到县里去领结婚证,也很简单。
姜鸿宇抿嘴笑笑,问:“那咱们要不要摆酒席,再结一次婚?”
第536章
不算复婚
程雪飞噗嗤笑了:
“哪有时间兴师动众地摆酒席?”
“我觉得,还是要摆一次,不过不是现在,以后肯定会补上。”
“有这个必要吗?”
“当然有……”姜鸿宇双目炯炯地望着程雪飞,“我们其实不算是复婚,是真正的重新开始恋爱结婚,肯定要正式办酒席。”
程雪飞听了这话,心里一动,想了想,姜鸿宇说的确实有道理啊。
对她来说,几乎不存在什么复婚的说法。
因为她刚来时,跟姜鸿宇完全就是陌生的关系。
几乎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她对姜鸿宇甚至有点抵触。
他们的感情,是一点点培养起来的。
所以,对姜鸿宇来说是复婚。对她来说,其实不能算复婚。
姜鸿宇一定是明白了这一点,才会这么说的。
程雪飞的心里涌起一道暖流。
这道暖流随着血液,流向四肢百骸,让程雪飞的身体开始发烫。
姜鸿宇很敏感地察觉到程雪飞的身体起了变化。
他抽回自己的手,回手关掉床头的灯。
黑夜里,化成了一团阴云压了过来。
——
在这两人斯磨时,对门三零一的吴小英的姑姑,正听着她那老式唱片机里放出的音乐,坐在她的单人沙发上,翘着兰花指,涂脚趾甲。
吴小英的姑姑名叫吴芹,是申城第二商场的销售部经理,是个很像样的领导。
此时,吴芹一边跟着唱片机哼唱“玫瑰玫瑰我爱你”,一边陶醉在自己美丽无暇的脚趾甲上。
吴小英坐在一边,愣愣地盯着姑姑这匪夷所思的举动,忍不住问:
“姑姑,大冬天的,你把这么贵的指甲油涂在脚趾甲上,给谁看啊?”
吴芹停止哼唱,抬起眼,白了吴小英一眼,叹息道:
“小英啊,你怎么这么粗俗!我涂指甲,是为了给别人看吗,我涂指甲,是我自己高兴,我开心!”
“哦——”
吴小英假装能理解,继续盯着姑姑涂指甲。
吴芹正涂着,忽然抬起头,问:“对了,刚才那女人是谁啊?你怎么认识她的?”
“我跟你说过了,我不认识她,只是误打误撞,见了几次面而已。”
“那个女人的嘴巴好厉害,看着好像很好说话的样子,其实一点也不肯吃亏!”
“姑姑,你是没见着她弟弟,她弟弟的嘴更毒!”
吴芹冷哼一声:“我要是见了他,非教训他一顿,看他敢不敢张狂!”
说完,吴芹想到了什么,从牙缝里吸了口气,琢磨道:
“对门新搬来的女人,我怎么觉得,我好像在哪见过她?”
吴芹有个天赋。
她对她认为的漂亮的女人,能记的非常清楚。
刚才见到程雪飞,虽然光线很暗,看不清晰,但那高挑的身材、明媚的五官、优雅的气质,在昏暗中十分夺目显眼。
之前好像在哪见过。
吴小英问:“你是不是在杂志上见过她?”
吴芹听了这话,一脸惊讶地问:“啊,她是明星吗?居然上过杂志,演过什么电影?”
“不,她不是演员,她好像是个摄影师。”
“摄影师?照相的?看不出来,还是个手艺人——一个照相的,上什么杂志?”
“是,照相的,但不仅仅是个照相的,《大家摄影》这本杂志不是举办了个摄影大赛吗?何聪也参加了,何聪当时到处跟人吹牛,说他肯定拿特等奖。
但最后,特等奖还是被人家拿走了,何聪得了个一等奖。
后来,她的照片就上了杂志的封面,那期杂志当时就因为这个封面,卖的特别火,我们学校都有人买。”
“哦哦!”吴芹忽然夸张地大叫起来,“我想起来了!”
吴芹总算知道自己在哪见过程雪飞了,就是在那期杂志上见过!
吴芹几乎不看摄影杂志,但有段时间,满大街的书摊上,都摆放着一个穿红色蝙蝠衫的女人的照片。
那杂志上的女人实在是太醒目、气质太好了,让人想不注意都难。
吴芹一个从来不看摄影杂志的人,特意为了这个漂亮女人买了一本。
她盖上指甲油的盖子,跳下单人沙发,赤着脚,走到柜子前,从柜子里翻出了那期杂志。
见到了这个身穿酒红色蝙蝠衫的封面女郎,就是她!
照片比刚才在门口看的清楚多了,真是个一笑百媚生的大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