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表演之神[娱乐圈]-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参演一场真正的话剧,这绝对是程程里程碑式的进步了!
  虽然上辈子她有演过影视剧,但对于她这种毫无天赋,‘名声在外’的偶像,每一个演出机会依旧非常珍贵,特别是重生之后,她只是个高中生了,就更没有机会真正演出了。之前在不断回档中,她也参加过戏剧社的排演,可那也不算真正的演出。
  程程在开始‘省话剧团’回档之后,真的挺兴奋的,即使戏剧、电影、电视剧里,戏剧是她相对没那么喜欢的种类——严格意义上来说,戏剧、电影、电视剧,逼格是越来越低的,不过程程不是那种看逼格下菜的。
  她一开始爱上表演,是为了表演时那种与现实世界隔绝的感觉,也是因为喜欢演员演绎不同人生的难得经历。这些,无论是出演影视剧,还是出演戏剧,都能做到,甚至做舞蹈演员这些也差不多,说不定舞台演员还更有优势。。。舞台上才是不会被打扰的,真正的与世隔绝。而镜头前,还要时不时被打断、被指手画脚呢!
  但后来,她更爱表演了,那份热爱也增加了其他内容。
  如果是影视剧的话,被记录下来,从某种意义上就是永生了——这是论述影像起源问题时经典的‘木乃伊情节’,即‘木乃伊原本是古埃及人用以追求□□“永生”的媒介’,所以,‘用绘画、影像等再现手段的内在诉求正是来源于“木乃伊情结”’。
  人类自古以来,永生就是孜孜以求的目标。程程虽然年轻,还不到恐惧衰亡的时候,但希望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生命长长久久地留下深刻的印记,永远不会消失,就如同历史上追求流芳千古的人一样,这也是正常的。
  而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戏剧就有些不如电影和电视剧了。
  当然,一些经典的戏剧也会有人专门录制。。。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不过兴奋归兴奋,其实一开始程程在戏剧演出时的表现很一般。一方面是她在表演‘小珍’这个角色时,演技也说不上超凡脱俗,基础就摆在那里。另一方面则是和其他演员的对戏,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一件事只需要自己一个人参与的时候,自己平常练习时的水准,在‘考试’时,不说百分比发挥,有个七八成效果也是应该的吧。可一旦需要其他人的‘配合’,那影响因素就多了,完全是另一种游戏规则。
  程程上辈子有一点儿和其他人搭戏的经验,但说实在的,经验不多,且最后没什么成功案例,很难说那样的经验有什么用。这辈子练演技,多的还是在这次回档中,而这次回档中,虽然也有和人搭戏的机会,可更多还是在上基础课。
  这种和真正的演员,在真正的演出中搭戏,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大多数演员在初经历这一门槛的时候,都会有些不适应。而程程表演天赋几乎就是负的,不适应只会更加明显。
  所以,最初的几次回档,程程的表现真的很一般,也就是能用的水平。这还得庆幸‘小珍’是个小配角,导演懒得最后关头再找人了,凑活着用吧。但随着回档次数增多,程程越来越‘熟练’,情况又不同了。
  程程不太明白‘小珍’这样的大山里的女孩儿要怎么演,也没有办法像之前去良乡做观察生活表演练习那样。毕竟,那样穷困的小山村不多,而且都距离星城有些远,哪怕乘飞机呢,恐怕到地方了,一天也就过去了。
  她只能找各种片子来看,有电影电视剧,也有纪录片,都是和小山村有关的题材。
  看到精妙的表演,她就记下来,反复观看、揣摩,然后模仿。对于演员来说,模仿也是一种学习。
  她将模仿中学到的东西用到实际演出中,再加上不断熟悉那些搭戏的省话剧团演员,在剧团中自然越来越如鱼得水,晚上在剧院的正式演出效果也越来越好。
  “不错,不错,真是不错啊。。。”雷锋剧场的首演结束了,要开庆功会,方导演、萧春风这些人将所有人叫到一起去吃饭。其中看到了程程,真是赞不绝口!半真半假地说:“小程现在年纪还太小了,将来读了大学,科班出身,真欢迎你来团里。”
  有一个事业编制,这当然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哪怕很多演员日进斗金,根本不在乎所谓的事业编制,也很稀罕人艺这类一流剧院的编制。一方面这是一个圈子,剧院里多的是大佬,进去之后受用不尽。另一方面,这在外也是镀金,就和得奖一样,是一个可以发通稿去吹的点。
  另外,从最朴素的角度出发,在剧院混,也是真能学东西,能进步的。
  只不过一流剧院的编制真是紧俏极了,即使是一流影视学院表演系的学生,也很难考,每年也就有数的几个名额!
  不过,等而次之的剧团就是另一回事了,算得上‘明星’的演员都不太看得上——然而话说回来,哪怕是一流影视学院出来的科班生,一届又有几个能混出头,称得上‘明星’呢?
  这些演员,平常在大制作里演小配角,小制作里混重要角色,能让人觉得有那么点儿眼熟就好了。甚至比他们更靠后一些的科班生,觉得在圈子里混着累,去做老师,又或者去省话剧团这样的地方呆着,也是有的。
  所以方导演这话,还真有点儿说法呢!
  程程再三谢了这客气话,就跟着一起去庆功宴了。。。不同于娱乐圈里的杀青宴、庆功宴,省话剧团的庆功宴相当‘朴素’——事业单位,又是一流开外的话剧团,没有多少利益可以说,更谈不上金主。都是每年拿相应的预算的,庆功宴上当然也就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感觉和普通公司的聚餐差不多。
  中档的饭店,点了差不多的菜,大佬们和主演们一桌,幕后们一桌,配角们一桌。龙套,龙套如果没有幕后或者大佬这种其他身份,是不用参加庆功宴的。经费有限,谁都来的话还不够呢。
  程程就和小演员们坐一桌,因为她年纪小,倒是不用面对‘推杯换盏’的酒桌文化。
  她只管低头吃菜,旁边的是同样演《春蚕》中女主人公学生的一个剧团成员。她和程程有同台的时候,两人因为年纪相近等原因,倒是在这一天之内熟了不少。大家吃饭吃的差不多了,她就和程程说:“时间还早,姐姐带你玩儿去吧!”
  这不是第一次邀请了,不过前几次程程都拒绝了。这一次,程程想了想,点头答应了下来。
  她想看看能不能触发别的‘剧情’。。。虽然她还会在话剧团这边呆一段时间,经历很多次回档,但探索别的可能性也是很有必要的。
  她现在也越来越懂得该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回档’这一bug了。
  吃完饭之后,程程和两个剧团成员一起行动,程程被带到了一家清吧。
  程程一开始没意识到这里是酒吧,她上辈子未成年之前没踏足过这种地方。成年之后,又是做偶像的,别人怎么样她不知道,她自己偶像管理做的很好,也没有尝试过这些。。。所以她对酒吧的印象就是来自于影视剧。
  那种吵闹喧嚣的地方,有酒有音乐,男男女女气氛正好什么的。
  这家酒吧不同,是一家清吧。与其说是酒吧,更像是雅痞了一点儿的咖啡厅。灯光不算很昏暗,只是偏柔和,也没有舞池、紧凑的卡座什么的。只有圆圆的玻璃小桌散落着,另外吧台那边也能坐客人。
  程程扫了一眼整个场子,发现这里的客人都有一个共同点——都给程程一种无法形容的感觉,非要说的话,就是都很像‘搞文艺的’。那种文艺工作者,或者至少是爱好文艺的人,真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特质。
  类似独特的电波,对的上立刻就能感知到,对不上只会觉得无法理解。
  程程猜,这里是星城一些文艺工作者、爱好者的集会地,一般人不知道,但死忠很多。估计也就是这些超稳定回头客,撑起了这家位置真说不上好的店。
  和程程同来的剧团成员似乎是遇到了认识的人,要过去打招呼。程程今天还不怎么想探索太多(还是重来的机会太多,不太着急),就拒绝了过去打招呼,而是自己去吧台那边坐着了。
  吧台那边看到了菜单,这边无酒精饮品还挺多的,程程就要了一杯葡萄汁,慢慢喝着。一边喝,一边听酒吧驻唱歌手演唱一首很有年代的情歌。
  歌手唱功是很不错的,气氛很到位,唱完之后还和客人们互动,要请人上去唱歌——酒吧里文艺工作者多,大家都多才多艺,这么做也不怕遇到有人为难。
  就在程程做旁观者看戏的时候,歌手忽然指向了她:“就是这位小姐,是的,就是你,请问愿意来唱一曲吗?”


第24章 追梦少女(24)
  程程站在麦克风前面的时候,其实是懵的。
  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迷迷糊糊答应了。。。或许是这么多次回档,让她越来越放得开。也或许是酒吧的气氛太好,这种文艺的、安静的,又有点儿小布尔乔□□调的氛围,让她不自觉就融入其中了,上台唱歌可以说来得正好。
  但真正站到麦克风前,她才想到,自己对唱什么歌毫无头绪。
  想了想,她对旁边伴奏的乐团说了几句,几秒钟之后,伴奏声开始响起。
  这是一首翻唱的西班牙语歌,原本是一部南美电影的主题曲来着。不过电影本身很平庸,只有这首歌当年红了,成为了一首小神曲。
  歌曲里流淌出浓郁的探戈风情,叫人迷醉。。。程程上辈子参加一个唱歌综艺,还唱过这歌,好评度很高,有人因此说她唱功很好,其实不比团里的主唱line差。
  曲名《谈情说爱》,但本身不是那种小情小爱的歌,歌曲里表达的是强烈的迷醉感、欣快。感,与诞生于南美的魔幻现实主义相呼应。
  程程唱的时候脚下踢踏,下半身的舞步既随意,又有标准的南美味儿,那种和狂欢、□□、艺术、黑色幽默等等元素掺杂起来的味儿。
  作为女团的舞蹈line,边唱边跳,气息稳定是基本的(至少她们当时那支女团选拔时很讲究,这就是基本的)。现在的身体没有上辈子训练那么久之后的素质,但只是这种程度的边唱边跳,那是没问题的。
  从程程张嘴唱开始,不少酒吧里地客人都将目光投注了过来。
  程程唱的完美无缺吗?那当然不是,但‘惊艳’确实是惊艳了。她站在那里唱唱歌、跳跳舞,‘哒哒、哒哒’,就让人联想到了魔幻气质极强的南美土地上,破旧的房子里,人们彻夜欢聚,就只是跳舞,跳探戈。
  最好的舞者跳上一整夜,舞伴换了也不下场,换一个舞伴接着跳,鞋子都要磨坏了。
  这就是‘探戈马拉松’。
  在难以言说的日子里,用舞蹈燃烧自己——这对其他人其实不重要,但对跳舞的那个人很重要。
  程程唱的随意洒脱,没有了上辈子的执着,反而更拿捏住了这首歌的精髓,至少她觉得这是自己唱的最好的一次。
  一曲唱完,听众们的掌声和注视也说明了这一点。
  程程微微弯腰致意,又对乐队点了点头,这才回到原本的吧台位置。
  她再来的时候,原本的位置旁边新坐了一个人。低着头,刘海很长,快遮住一半的眼睛了,但并不难看——这是一个很瘦的男性,露出来的皮肤都有点儿白过头了,像是从来不见阳光的那种。
  程程可以看到他的手,一只手捏着笔在酒吧提供的印花小纸片上写写画画,另一只手,中指上戴了一枚银戒,但不是很夸张的那种,他正头也不抬伸出这手去够刚刚点的酒。这是一双很漂亮的手,手指细长有力,皮肤干净白皙。
  对方大概也察觉到了旁边有人,停了一下,侧过头看过来。
  “唱的很好。。。不过,你的嗓子没什么辨识度哦。。。”
  声音有点儿低,但程程听得很清楚。大概是对方说‘悄悄话’,程程也下意识将声音压得很低,小小声说:“谢谢。”
  然后就转过头去了。。。嗓子缺乏辨识度这件事,她当然知道,上辈子就有人说啦!她唱功不错,上辈子女团出道,没有拗一个全能人设,就是因为唱功过得去,却没有突出的一点。
  夏喻摸了摸有点儿痒的耳朵,视线重新回到刚刚写到一半的曲子上,抿了抿嘴。
  他的灵感在歌声里爆发,歌声没有了,灵感也没有了。
  过了一会儿,他主动说:“你再去唱一首。”
  “不要。”程程干脆拒绝,喝掉了最后一点点葡萄汁。觉得时间很晚了,自己也很累了,打算和带自己来的话剧团成员说一声,然后就撤退。
  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这样拒绝夏喻了,他不生气,但有点儿不知所措。直到程程要走了,他才小声问她:“你要怎么样才愿意唱?”
  程程古怪地看了他一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