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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修罗
简介:
因为一次绑架事件,林斯在他的爱人面前悲惨地挂掉了……
然而,时间忽然倒流回了三年前,正是他和爱人初次相见的那一天。
于是,林斯获得了一次再次恋爱的机会。
这是一个有关时间循环和互追的故事,又名《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
“你就这么喜欢我?”
“让我死八百次,也还是喜欢。”
“死八百零一次呢?”
“死无数次,都会这么喜欢。”
——
1。现代文?设定背景半架空
2。总裁攻(纪仲年)×痴汉受(林斯)
3。萌雷自见,感谢支持?wb:@卖报纸的小修罗
收起
年上剧情破镜重圆欢喜冤家双向暗恋
第1章 别难过,我很爱你
“古希腊神话中,西西弗斯被众神判处将一块巨石推上山,然而这块巨石每每未被他推上山顶,便又滚回原点。
于是,西西弗斯只能永无止境地重复这件事。”
——楔子
天幕灰丧,砖屋外下着淅沥的冷雨,屋内有盏昏暗失修的白炽灯,高悬于头顶,胡乱闪烁。
墙角有人在残喘。
林斯伤痕累累,浑身绑满了黄麻绳,这绳粗糙如荆棘,将他露在衣服外的肌肤全勒出红痕,被殴打过的痕迹已经开始发紫发青。
他连坐都坐不起来。
不知疼了多久,他隐约听见逐渐靠近的脚步声、还有鞋底摩擦水泥地的声音。
在迷糊的视线之中,林斯看见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这人衣着褴褛,脸上有病态的苍白和狠厉,他一步步地走近林斯,身后踩出一串湿漉的脚印。
——他是纪霄。
谁能想到,这位昔日风光无限的纪家长子,竟沦落到要当一个丧心病狂的绑架犯,不为钱,只为复仇。
纪霄左手拿着一把尖刀,右手拿着一台手机,而手机的摄像头正对着林斯,将他现在的惨状同步给手机对面的那个人看。
“看啊看啊,我都说了他在我手里,你偏不信,非要这样才信是吧?”他咧着扭曲的嘴角,有近乎疯狂的残忍。
话落,他将镜头怼到林斯流血的额头上,又扫过他身上每一道悚人的刀口,给手机对面的那个人直播林斯的痛苦和劫难。
“看见了吧?你的林斯在我手里,他被我打得快死了,你看这血多漂亮。哈哈哈哈他快要死在我手上了!”
半晌,一句极为低沉又冰冷的话语从手机里传来,“纪霄,你到底想干什么?”
这人一开口,林斯便认出来是谁。
这把声音这么熟悉,陪他度过了人生中最欢愉最甜蜜的三载岁月,与他日夜相伴,他又怎会认不出来?
——这是纪仲年,纪家的二少爷,也是纪氏集团的掌舵人。除此之外,还是。。。。。。他林斯的爱人。
“纪仲年,我要你跪下来,磕头!”纪霄对着手机的话筒嚎了起来。
他恨得咬牙切齿,握着匕首的手已青筋凸起,这样一个怀着满腹愤恨的人,所有仇与怨都累积到了顶峰,以一种极其恶毒的目光瞪视着手机屏幕里的人——他同父异母的弟弟。
“好。我跪。”
向来高不可攀的二少爷纪仲年,此刻当真顺从如羔羊,按照纪霄的命令跪了下来。
在只有方寸大小的手机屏幕里,男人向自己的仇人低下了高傲的头颅,将双膝抵在冰冷的地上,所有的傲骨和心气都随着这一跪而荡然无存,但是他已经不在乎这些了。
纪霄面目狰狞地大笑,他将手机屏幕转过来给林斯看,“你看,你见过纪仲年这个样子吗?他给我跪下了!”
林斯愣愣地注视着手机里的纪仲年,有滴泪从泛红的眼角划过,混着嘴角的血水,一同流到脏污的水泥地上。
绑架发生到现在,一切都已失去控制。
即使已将林斯和纪仲年都折磨得无力,但纪霄并未罢休,他蹲下来,用镜头对准林斯的脸,一刀划过。
林斯以之为傲的好容貌,就这样毁了。
几乎是同时,手机里传出一声撕裂的怒吼:“不要!”
纪仲年阻止不了这一切,他只能眼睁睁看着,林斯那张白如素纸的脸被尖锐的刀尖添了一道深红的血痕,刀口两侧的皮肉狰狞地往外翻,鲜血几乎是喷溅开来。
有滴血溅到了镜头上。
透过这个血红模糊的画面,纪仲年脑袋一片空白,亲眼目睹自己的爱人被凌虐,痛苦的呻吟和哀嚎不断刺入他的耳膜,他已经无法保持理智了。
“纪霄,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他的心已经裂了,像碎掉的玻璃一样拼不回来,“只要,你把林斯还给我。。。。。。”
妥协、绝望的声音被电流磨过,断断续续地从手机的听筒里传来。纪仲年在极力地压制自己,强行逼迫自己冷静,然而声音中的颤抖还是暴露了他的软肋。
他的软肋就是林斯。
“还给你?我把他的脑袋切下来还给你倒是可以。”
纪霄知道抓住了纪仲年的死穴,面上神态愈发亢奋,诡异的、歇斯底里地笑了起来。
他磨着牙道,“纪仲年,你害得我一无所有,还害死我老婆孩子,现在就是你的报应!我的好弟弟,我要你也体会一下这种失去爱人的感觉。”
“那件事是意外。”
“是你造成的!”
纪仲年森冷地抽气,与对方谈判:“你要怎样才肯放过林斯?要我的命?你来拿,我给你。”
倒卧在地上的林斯听着这句话,忽而觉得。。。。。。也没那么怕死了。
知道自己被一个人用尽生命爱着,他已经满足。要说还有什么遗憾,就是有点后悔前几天非要和纪仲年吵架,两个人冷战到今天,最后当面说的还是句气话。
他心里清楚,纪霄不会放过他,而纪仲年也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赶来救他,事已至此,生死已定。
对于即将到来的死亡,林斯只是怕。。。。。。怕说要用命换他的纪仲年会受不了,因为亲眼看着爱的人死去,这与用刀生剐心脏行刑并无区别。
他很想跟纪仲年说,不要紧的,你别自责。
天幕被阴霾笼罩了大半,密布的乌云层层叠叠,连半丝日光都透不出来。
纵使纪仲年已无条件妥协,但纪霄并无停止暴行的意思,他的精神状态濒临失常,谁也无法阻止他。
——这场仇恨在今天必会有个结局。
抹了一下歪斜的嘴角,纪霄对纪仲年说:“啧,看来姓林的对你真的很重要。你这条鳄鱼竟然肯用自己的命换他。不过我不肯,我要杀了他,你自然没了半条命。”
话落,他狠狠地朝林斯的头踹了几脚,每一脚都毫不留力。
“我求你。”
三个字,沙哑得如同石砾,从手机中缓缓传出,这是纪仲年平生第一次求人。
“求我?求我也没用。”纪霄讪笑着,眼神像幽灵。
他低头去俯视林斯,肩背遮去了顶上吊灯的白光,将自己的阴影笼罩在林斯的身上,犹如撒旦在虚伪地垂怜一只待宰的羊羔。
“林先生,说两句遗言吧。”他用手机摄像头对准林斯。
林斯脱力地抬了抬眼,望着那个圆圆的黑色镜头,镜头对面是他的爱人纪仲年。
遗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明明之前还在讨论下个月要去哪里旅行呢,这就要交待遗言了?
有点不甘心,实在很不想死。
“不出声?”纪霄不耐烦地吸了口冷气,一脚狠踢向林斯柔软的腹部。
这脚重极了,林斯顿时像只熟虾般蜷起身子,随着难以忍耐的剧痛传来,他吐出一口粘稠鲜红的血,觉得自己的某个内脏肯定被踢爆了。
再开声时,林斯的声音已碎得难以听清。一旁的纪霄享受极了,他知道林斯每说一个字,都是对纪仲年的凌迟。
“纪老爷,别……别太难过。。。。。。咳、咳。。。。。。我没事。。。。。。”
“纪老爷”是林斯对纪仲年的爱称,因为这位纪二少平时老爱摆谱儿,在他面前傲娇又高冷,林斯在床上床下都得像伺候老爷一样伺候他。
林斯意识不清,话语零零碎碎,隐约中,他似乎听见手机里传来绝望的哭声。
是纪仲年在哭么?
在林斯的印象中,他好像还没见过纪仲年哭的样子,仿佛那个人的眼睛里天生不会出水。
“别难过,”有血丝从林斯的嘴角流出,他耗着垂死的力气,极力扯了扯嘴角,想给镜头最后一个笑,“还有,我很爱。。。。。。很爱你。”
恍惚间,有丝银光在他的视野里掠过,一把刀尖,不偏不倚地插进了他的心脏。
鲜血喷溅,痛到极致。
林斯死了。
作者有话说:
不要被第一章 吓到,本文有甜有虐,以甜为主。
停车场在wb@卖报纸的小修罗
第2章 时间倒流?!
死亡后,是无边的寂寥和虚妄。
逝去的人感知不到世界,既没有光明,也没有黑暗,世间万物从此消失。
——林斯也以为是这样。
当他意识回笼,再次睁开眼时,入目是潮湿的青苔和破败的墙灰。
两只眼睛的焦距从无到有,视野里的景象渐渐变得清晰,视觉、触觉、嗅觉,全都真实得无可比拟。
他没有想过自己还能醒来。
不是死了吗?怎么还能看见眼前的事物?这里是哪里。。。。。。天堂应该是白花花的吧?总不会是这么一副残破穷酸的景象。
那个他从小生活的贫民窟倒是会。
贫、民、窟。。。。。。
“嗯?”
林斯顿时清醒了几分,他忽觉不对劲,费了点力气坐起来,才发现自己身上完好无缺,并没有被虐待和殴打过的痕迹。
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又捂了捂自己的左胸口,心跳声鲜活,又按了按自己的手腕,脉搏有力跳动。
这一切都说明,他还活着!
林斯愣住了,他懵懵地挠了挠发痒的头皮,环绕一眼周围的环境,一切都似曾相识——
身下是破布和烂棉被铺成的窝,桌上有没吃完的素菜包子,墙角堆积着捡来卖钱的废品,破旧的灯被一根电线吊在墙上,还有个缺了几页的怀旧风港星挂历。。。。。。
这间只有十几平米的窄小平房,这不就是他从小生活的“狗窝”吗?
“见鬼了,见鬼了。。。。。。”
林斯惊得踉跄而起,一时不知该怎样反应,跌跌撞撞地推开家门,疯了似的冲向屋子外面。
他站在门前的空地上,头顶的天穹漆黑如墨,灯火和人声零星散落。
映入眼帘的是各种帐篷、砖石搭起来的房子,就像大小不一碎石那般,错落地铺满了整片地区,到处弥漫一股颓败绝望的气息。
“蛋儿——!死小孩!快回来吃饭咯,你爸今天买了好菜!”
“臭婊子!想坑老子,啊呸,把钱给我!”
“喂,听说隔壁家阿强私运煤,被抓啦,莫得钱也搞不出来。。。。。。”
这就是明市的贫民窟,是林斯再熟悉不过的地方。
明市是座贫富两重天的城市,东边城中心是聚集各种名流富人的富饶之地,西边郊区则是水深火热的贫民窟。地界清晰得有如刀刻的疤,魔幻的两个世界泾渭分明。
林斯惊讶于自己没死,竟重新回到了从小生活的贫民窟,他只觉得匪夷所思。
失魂落魄地回到了屋里,林斯看见墙上的挂历晃荡着,被从墙壁裂缝里灌进的风吹得纸页翻飞。他走近去看,发现挂历上的年份数字是××47年,而他被杀掉的时候是××50年。
也就是说,现在的时间点正是他死的三年前。
太诡异了。。。。。。这时间怎么倒回去了?
呆滞了一会儿,林斯抬手揉了把脸,走到崩了口的盥洗盆前,使劲往脸上泼了两把冷水,想让自己能清醒点。
再抬起头时,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这是三年前的他。
23岁,一个灰头土脸的穷小子,邋遢、贪财、瘦削。人生如同被粗盐腌制的咸鱼,还在贫民窟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也正是在这一年,他遇见了纪仲年,随后与之相识相爱。
可是,如果时间真回到了三年前,那上辈子那个死去的自己呢?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
“救命。。。。。。到底发生了什么?”
林斯想得脑袋裂,被屋里这股霉味熏得鼻子痒,他实在受不了就走出家门,去透透新鲜空气。
夜幕黑得不像话,他随手拔了根草叼在嘴里,沿着外面的小路一直走,四周全是他无比熟悉的建筑和景色。
渐渐走到一片密集低矮的小平房区,这里的巷道交错得就像一张庞大的蜘蛛网,光线又暗,林斯不慎迷路了。
好久没在这儿生活,连回家的路都找不着了。他尝试绕了好几次都出不去,最后累得不行,干脆蹲在一条僻巷里聊赖地发呆。
忽然,不远处响起了一群密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