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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不远处响起了一群密集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急急匆匆,在这夜晚格外安静的贫民窟里显得尤为突兀。
“快快快!别让他跑了!”
“他被我们打成那样,肯定走不远!”
“。。。。。。”
狠厉的声音一阵接一阵地传来,闹哄哄的,阵仗似乎很大。那群人边跑边叫骂着,像是要抓住一个逃跑的人。
“家伙都给我拿好了!绝对不能放过他,不然回去没法儿交待!”
不知是谁带头怒喝一声,这些人就像是冲昏了脑袋一样,跑得更加急促了。
什么人啊,这么凶?林斯揉了揉耳朵,好奇地扒着墙角,从巷道里探出半张脸去,隐约听见那阵骚乱越来越近。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现在发生的事和场景都有点熟悉。
很快,一个瘦长的黑影进入了他的视野,步伐不稳,轮廓越来越清晰,直到林斯足以凭着微弱的光芒看见他的脸——
纪仲年?!
那是一张林斯永远不可能认错的脸。
只是此刻的纪仲年满身血污,他踉踉跄跄地跑向这边,为了逃避追捕他的人,不得不时刻回头看,警惕着。
林斯瞬间惊愕,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发生的一切如此熟悉,因为根本与他上辈子的经历一模一样!
当初,他就是在贫民窟里救了陌生的纪仲年,与之日夜相处,才有了后来发生的所有事。
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在原原本本地按照上辈子的轨迹发展着?
眼看就要被追上了,纪仲年不得不跑入没有光的巷道,他这一拐弯,没注意到脚下,就被蹲在黑暗中发着愣的林斯给绊倒了。
“啊!”
林斯吃疼地惊呼一声,立马被面前的纪仲年用手捂住了嘴巴。
这手掌心的味道那么熟悉,令林斯的鼻子里全充斥着关于爱人的记忆。
虽然很不合时宜,但他当真是想湿个眼眶,把这个他以为再也见不到的人吻个天昏地暗。
受伤严重的纪仲年脱力地压在他身上,低低地喘着大气,已经虚弱得快要昏迷,以微弱的声音说了句:“。。。。。。救我。”
救我。
——这也是上一辈子纪仲年对林斯说的第一句话。
所有事都太抓马了,林斯浑身发僵不敢动,就这咽了咽喉咙的间隙,纪仲年已经在他身上昏过去了。
“喂。。。。。。”林斯拍拍他,然而对方没半点反应。
滞了两秒,他随机应变,立马翻身将纪仲年搂住。但由于体格和重量的悬殊,他难以背起纪仲年走,不得不先勾住男人的腰腹,将他往巷道深处更暗的地方拖去。
很快,一些穿着黑衣服的人跑过来,手持刀刃,面目凶悍,在巷口出徘徊张望,都是冲着纪仲年的命来的。
“快找!我明明看见他跑了过来。”
林斯紧张得额头冒汗,眼睫上全是咸湿的汗水,他抱着昏迷不醒的纪仲年,就躲在一个巨型的垃圾箱后面,距离那些人不到十米的距离。
这样的境地实在令人恐惧,林斯连呼吸都不敢放得太重,却用双手牢牢圈住怀里的纪仲年,心里不断地向上帝祈祷、求佛祖保佑。
为什么时间要倒流到这样一个节点呢?简直坑爹啊!
“操,你那边有吗?”
“没有,妈的,连个影儿都没见着。”
“那我们到那边去看看,赶紧的!”
“。。。。。。”
等了足足有二十多分钟,那些人的脚步声似乎渐渐消失,离这里越来越远。
借着从巷道上空照进来的微弱光线,林斯垂了垂眼帘,看向纪仲年沉睡中的英俊的脸,这张他曾以为再也见不到的脸。。。。。。
恐惧慢慢减轻了一点。
只要眼里有他挚爱的人,满目的惊慌都能变作温柔。
林斯抬起手,替昏死的纪仲年抹去脸上的脏污,还有嘴边的血迹。抹着抹着,他眼里竟不觉渗出了些泪。
其实倒流到这个节点也挺好,起码,还能再次与纪仲年相遇。
毕了,他低下头去,珍惜地、爱惜地亲了一下那片薄红的嘴唇,很轻很轻。
——是这辈子他给爱人的第一个亲吻。
“真好,”林斯看着他的纪仲年,心里庆幸道:“重新活一次,我还是能遇见你。”
作者有话说:
林斯:啊啊啊啊老公!!
第3章 你是谁?
等守在巷口的那些人走后,林斯赶紧背着血淋淋的纪仲年回了自己家。
他的神经紧绷到了极点,一回到家就把所有门窗都关上,窗帘拉得密不透风,连灯也不敢开,只划开火柴点了根蜡烛。
烛火微弱摇曳,遍体鳞伤的纪仲年被林斯放在了床上,他短暂地苏醒了过来,但意识仍是昏昏沉沉,正迷糊地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唔。。。。。。”
“你忍一忍,”林斯又慌又急,害怕纪仲年会丢了性命,“我、我马上帮你。。。。。。”
他用剪刀地把纪仲年染血的衬衣剪开,露出里面深浅不一的伤口,这些大大小小的刀口触目惊心,看得他心如刀割。
家里备了些酒精和药棉,此刻全被林斯翻出来,因为精神高度紧张,他哆哆嗦嗦地翻找着:“止血的在哪呢。。。。。。”
好不容易把东西都找到,林斯双手抖成帕金森,用筷子夹着棉花去沾酒精,小心翼翼地给纪仲年的伤口消毒。
有处特别大的伤口在纪仲年的腰侧,正不停地往外流血,需要做一些缝合,林斯只能硬着头皮亲自动手,把针线用火烫、用酒精泡。
“我现在要给你处理伤口,会有点疼。你忍着点。”
纪仲年双眸微睁,面对眼前这个陌生人,他只能给予信任,气息虚浮地说:“给我。。。。。。毛巾。”
“哎。”
林斯慌了神,应后足足发愣几秒,才匆匆给他拿来一条毛巾。
纪仲年把毛巾拧成粗麻花似的,紧紧咬在嘴里,深深吸了一口气,用眼神示意林斯开始。
“那、那我开始了啊。”林斯抽了一口寒气,告诉自己要冷静下来。
他紧张地在纪仲年的皮肉上穿针引线,动作十分笨拙生疏,却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下去。
“唔。。。。。。”这是没麻药的缝合,疼痛可想而知,纪仲年死死咬住毛巾,额头上已疼出了一层细薄的冷汗。
林斯心里也跟着疼,一想到躺在面前的是他的爱人,正在忍受难以想象的皮肉之痛,他就感觉呼吸不过来。
“呼——呼——”林斯不断地深呼吸,从额头上滑落的汗水滴在地面,不断地对纪仲年喃喃:“你不会有事的,有我在,不会让你出事的。。。。。。”
他努力控制自己乱抖的手,但技术有限,还是将伤口缝合得七扭八歪,就像一条盘踞在纪仲年的腰腹上的蜈蚣,定是要留疤。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操作完这一切之后,纪仲年早就疼得昏了过去,嘴唇上的血色褪得所剩无几。
林斯的双手沾满了血,他精力耗尽地坐在地上,祈祷纪仲年的伤口千万别发炎。万一感染了,纪仲年大概率死翘翘。
到了后半夜,暗黄的烛火飘摇脆弱,窗外时而传来乌鸦的叫声。
纪仲年的伤口终于止住了血,但因为过度疲劳和伤势不轻,他仍未醒过来。
林斯坐在床边不肯合眼,就这样守着纪仲年,用毛巾替他擦脸。
高度紧张的神经逐渐放松了下来,林斯静静地回忆起上辈子发生的事——
那时,他在贫民窟的夜里救了纪仲年,见这人衣着光鲜,手戴名表,料想是个有钱人。所以他把纪仲年救回了家,想着等人醒过来之后,能从中捞点好处。
而之后,他也是怀着目的性去接近、勾引纪仲年,为了金钱和豪宅里的生活,费尽心思去把纪仲年给掰弯。
虽然最后,他自己也一脚陷了进去。。。。。。
夜深得似墨,纵使林斯已疲惫不堪,可他仍舍不得睡觉,男人双手托腮,痴痴地趴在床边,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纪仲年的脸。
好看。
好看得天上有地下无。
就是这清俊明朗的五官,上一辈子蛊得他林斯着了迷,这张薄红的嘴唇特别漂亮,叫林斯上辈子总是亲完了又亲,舍不得撒嘴。
“我的仲年。。。。。。我的纪老爷。。。。。。”
林斯就这么痴迷地看着纪仲年,眼泪毫无征兆地流出来。哀淡的悲伤来得这么突然,他才后知后觉地感知到自己的情绪——
上天眷顾,让他仍能和纪仲年再次相遇,不用忍受阴阳相隔的痛苦。
这一夜,林斯顶着个又哭又笑的痴汉脸,盯着自己的男人足足看了几个小时,最后才架不住眼皮子犯困,一头栽在纪仲年旁边睡着了。
*
第二日,天光初亮。
贫民窟里多户养的公鸡开嗓啼叫,林斯就是这么被吵醒的,他烦躁睁眼,倦倦地直起身子,歪了一整晚的脖子和腰椎都酸得要命。
“呵——欠——”
他伸着懒腰,垂眸便见他男人躺在床上,呼吸均匀,睡相安宁,腰腹和背上都捆了厚厚的纱布。
窗外投进第一抹的美妙晨光,朦朦胧胧,轻柔地洒在纪仲年过分英俊的脸上。
男人的五官立体完美,眉目间有着成熟男人的气韵,被光衬得令世上所有花痴和基佬垂涎。
“嘿嘿,”林斯看着,再次露出招牌痴汉笑。
他情难自禁,撑着身子向前倾去,悄无声息地凑近纪仲年,咪啾~在那光洁的额心上轻轻落下一吻。
——正如上辈子,相爱的他们总会在每天早晨醒来时,给对方一个美好而爱恋的晨吻。
充满爱意的亲吻暂歇,林斯将嘴唇慢慢退开,饱含着深情的视线不经意滑下,一下子对上了纪仲年恰好睁开的双眼。
林痴汉:“。。。。。。”
纪仲年:“。。。。。。”
空气有点凝滞,林斯姿势僵着。
现在的他对于纪仲年来说,完全就是一个陌生人,平白无故给一个亲吻,怕是会被当成是变态。
在纪仲年愕然的目光中,林斯扯着嘴角笑了笑,“嗨,早、早啊。。。。。。你的伤口还痛吗?”
纪仲年不说话,面目冰冷严肃,高度警惕的眼神如同一束精密的红外线,将林斯从头到尾打量着。
林斯浑然不觉自己被当成了假想敌,只注意到纪仲年额上的伤已经结痂了,便习惯性地伸出手,朝纪仲年的脸伸过去。
“你这伤——”
“啪!”
纪仲年猛地打开他的手,侧过脸,冷冷问:“你是谁?”
此时,他打量林斯的眼神里除了深重的戒备性,还有自然流露的嫌恶。
对于他来说,面前就是一个举止奇怪、会随便对男人动手动脚的陌生人。
林斯一愣,被这一句疏离的“你是谁”晃了神。
他忽然有点难过。
因为只有他记得自己和纪仲年的回忆,但现在的纪仲年却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他们曾经爱过的那些痕迹、一起经历过的种种,都已随着他那一次死亡而消散。
再开口时,他的声音已有难以察觉的哽咽:“我叫林斯,是昨晚救你的人。”
“你?”纪仲年道。
窗边泛黄的旧窗帘微微拂动,他们在晨光中互望彼此。
一个拥有他们从相识到相爱、从初见到死别的所有回忆;而另一个,只用陌生的眼神、空白的印象看着眼前人,充满戒心。
“你救了我?”
纪仲年仍半信半疑,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缠满绷带的身体,又静静打量林斯半晌,昨晚林斯帮他处理伤口的画面渐渐回溯,才令他慢慢地放松警惕。
不过,虽然眼前这个人救了他,但就刚才的事看来,这个人极有可能是个变态。
——哪个正常男人会偷亲另一个男人?!
他狐疑地盯着林斯,“你在这里守了我一整晚?”
“是啊。”林斯跟丢了魂儿似的。
“为什么?”
不是说“谢谢”,而是问“为什么”,林斯苦涩一笑,这才是他记忆里那个以利益为先、不相信人心的纪二少。
林斯本想说,我为了救你当然是义无反顾啊。但转念想想,依照纪仲年的性格,肯定不会信他的好意。
他就只好用回上辈子的理由:“你有钱啊。”
纪仲年:“。。。。。。”
为了摆出该有的市侩样儿,林斯将食指和拇指合在一块,搓了搓,“我救了你,就是你的恩人。你醒了,应该会适当报答一下我的恩情吧。”
纪仲年嗤笑一声,“我身上没钱。”
“少来,那个呢,”林斯指了指他手腕上的那只表,闪着亮瞎眼的银光,单是表盘里的钻就足以证明纪仲年的身价和财力。
“想要?”
纪仲年解下自己手上的钻表,掂量几分,眼里精光一闪,露出自己生意人最精明的本色,“可以。”
话锋一拐,纪仲年跟对方谈起了条件,“只要你收留我,并且保守秘密,不能对任何人透露我在这里,直到我安全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