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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西弗斯的时间-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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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美的鸡腿被林斯切下来,放在碗里用盐和生粉腌,打算待会儿放在米饭上蒸。
  他切菜的时候姿势有点怪,因为今天在黑砖窑搬了一整天的石头,两条手臂累得酸痛无力,现在就是拿双筷子都费劲。
  坐在床上的纪仲年眼尾扫了他一下,注意到些什么,别扭地开口:“要帮忙吗?”
  林斯贤惠十足:“你等吃就好。”
  这话说完没多久,他手上的菜刀忽然被人从后一夺,林斯惊讶地转过头去,发现纪仲年不知从什么时候站在他身旁。
  “你切个东西都笨手笨脚的,这样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
  双手残废的林大厨:“……”
  纪仲年看也不看他,直接用手中的菜刀将砧板上的鸡肉切块,刀刀干脆利落,小臂的肌肉线条因用力而绷紧,特别性感漂亮。
  林斯偷瞄一眼,低头抿了一下微翘的嘴角,默默地煮起了汤。
  这顿饭做了将近两个小时,等到饭菜上桌时,两个人已饿得饥肠辘辘。特别是林斯,他除了早上吃了半根玉米,一整天都没吃其他东西,连肚子都饿扁了。
  即使如此,他还是第一时间把鸡腿夹到了纪仲年的碗里,“好吃吗?”
  “一般。”
  “一般你也多吃点,没其它菜了,我穷,只能用这些来喂饱你。”林斯边说边夹了两筷子肉到纪仲年碗里,自己碗里却只有米饭和青菜。
  纪仲年挑剔道:“就你这厨艺,我很难多吃。”
  林斯没好气地嘟哝:“吃我的喝我的,你还好意思对我这么嫌弃?”
  “你大可以把我赶走。”
  这可不行,林斯很不争气地秒变舔狗,“伺候你我乐意。”
  纪仲年冷嗤一声,“为了钱而已,不用把自己说得这么无私。”
  他可还记得,对方之所以愿意收留他,只是为了得到他的那只手表。
  林斯懒得跟他争辩,也懒得替自己做解释,即使把“时间倒流”这件事跟纪仲年说,对方也只会认为他是个脑子有泡的精神病,还不如就认自己是个贪财的小人。
  “是是是,我对你好就是为了等价交换,行了吧?我最贪财,我最市侩。”
  说着自己最贪财最市侩的林斯抬起筷子,将碟子里最后一块肉夹给纪仲年,又夹起一根干瘪的青菜塞进自己的嘴里。
  作者有话说:
  虽然林痴汉真的很舔,但其实这是一个他俩互舔的故事(暴言


第7章 你最后一定会爱上我
  傍晚的暮色泼洒开来,如落叶那般衰败、枯朽,将整个贫民窟笼罩得死气沉沉。
  这天,林斯比往常要早了些回来。
  他一瘸一瘸地进了门,走路的姿势有点蹒跚,手里没有像往常那样拿着新鲜的肉和菜,而是不自然地垂在大腿侧,走两步就扶一下自己的右腿。
  正坐在床上的纪仲年掀起眼皮,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又略略收回,余光却无意间发现了林斯腿上的伤。
  目光霎时停住,他淡淡问:“你腿怎么了?”
  “。。。。。。额,摔了。”
  “笨就是笨,走路不看路,这都能摔——”纪仲年落井下石的话还未讲完,就又瞥见了林斯眼角上的青淤。
  很明显,那是一处被人打出来的伤口,哪是什么摔出来的。
  觉察到他的目光,林斯下意识抬手遮住自己的额角,不小心碰到伤处,还疼得皱了皱眉头。
  “今天就不煲汤了,吃清谈一点,”林斯生硬地换了个话题,“我给你做个西红柿炒蛋吧,酸酸甜甜好滋味。”
  他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径直挪到木餐桌前,将之前剩下的一些蔬菜拿出来,摆弄起待会儿的晚餐。
  “你被人揍了?”纪仲年冷冷地看着他。
  林斯心里一咯噔,手里的皱巴巴的西红柿“咕溜”地滚到了桌子角,他弯低身子去拿,腿上的伤还在隐隐作疼。
  见他不答,纪仲年没什么耐心地再问一遍:“我问你是不是被人揍了?”
  林斯背对着他,无声地摇了摇头。
  这变态硬是要装哑巴,纪仲年便下床走过来,直接用手掰过他的脸,“给我看看。”
  林斯没有抬头,硬是被对方的手指勾起了下巴,不得不把整张脸露出来。
  纪仲年拨开他前额的头发,目光冷凝地瞧着,第一次觉得这个变态长得还挺好看,眼睛大,鼻梁高,皮肤摸上去比姑娘还细滑。
  他的视线停在林斯额上的伤处,语气加重了些:“谁打的你?”
  “没人打我。。。。。。”林斯假装毫不在意地讲,“都说了,是我自己摔的,下午的时候经过——痛痛痛!你放手!”
  纪仲年一把掐住林斯的脸,看着那道伤口就觉得碍眼,偏偏这小变态还要撒谎骗他,听着就来气。
  “你说不说?”
  “说说说,我说,”林斯揉着被捏红的脸蛋,眼神幽怨,“就。。。。。。路上遇到一群混混,要抢我钱、抢我肉,我不给,他们就把我揍了一顿。哎呀,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这里治安本来就不好。”
  这事儿说来倒霉,他只怨自己是个死脑筋,在那帮混混对他拳打脚踢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护住肉和菜!因为这是要带回家给自家男人的。
  直到被人围殴得快吐血了,林斯才傻乎乎地惊觉:肉菜还可以再买,钱也可以再挣,先保住小命再说。不然。。。。。。可就再也见不到自家男人了。
  虽然平时看起来对林斯漠不关心,但纪仲年倒也没那么铁石心肠,此刻,他看着林斯嘴角的擦伤还有眼角的青肿,开口多问:“知道他们是谁吗?”
  “怎么,你要给我出头啊?”
  “……不要扯开话题。”
  林痴汉得了一点甜头,又开始心花怒放了,臭不要脸地说,“这种事在贫民窟里很常见,习惯就好了,你不用太心疼我。”
  “别动不动就自作多情,”纪仲年戳着他的额头把人撵开,满脸嫌恶。
  作为痴汉界的翘楚,林斯被推开后非但没放弃,还顶着一身臭烘烘的汗凑过去,想偷亲一口纪仲年。
  然而,他被纪二少残忍地一把推开,这力道没控制好,林斯的后背不慎撞在尖锐的桌角上,有片皮肤被戳破了皮。
  “嘶——”他捂住生疼的后腰,露出一副龇牙咧嘴的表情。
  纪仲年以为是他今天的伤势在发作,难得大发善心:“你明天别去了,我吃两顿素菜又不会死。”
  虽然林斯没有提过,他也没有特地去问,但他知道林斯每天早出晚归勤奋打工是为了谁。
  起先,他以为林斯纯粹是为了钱所以讨好他,但久而久之,他发现也不全是这样。
  如果林斯仅是个唯利是图的人,就不会将辛苦换来的好菜都留给他。更别说像今天这样,为了出去打工赚钱,把自己弄得一身伤回来。
  林斯的重点却不在这儿,他急忙捂住纪仲年的嘴:“呸呸呸!什么死不死的,这种话可不能乱说,不吉利。”
  他的掌心碰在纪仲年的唇上,后者当即滞了一下,一把拍开他的手。
  林斯就又拿起桌上的大葱挥了两下,以求辟邪,“我皮糙肉厚,真的没事,哎你不用担心我。”
  纪仲年脸色一变,“谁关心你?”
  “怎么还不承认了呢?嘿嘿。”
  “变态!”
  天生受虐体质的林斯被纪仲年骂变态,不但不觉得灰丧,还神经沸腾兴奋得很。
  他厚着城墙一样的脸皮,烧着红油一样的爱情血液,如饿狗般猛扑到纪仲年身上,用刚摸过大葱的手紧紧抱住对方。
  “……撒手!”纪仲年说。
  “你让我碰一下,疗伤,”林斯像一只餍足的猫咪,不肯撒手。
  他投怀送抱得很彻底,鼻尖在纪仲年的脖子上蹭着蹭着,久违地嗅着爱人的气味。柔软的发丝滑过纪仲年的下巴和锁骨,留下点点暧昧的痒意。
  其实林斯也不想被骂变态,但只要纪仲年在他面前,他就无法控制自己想要靠近的欲望,没喊“老公”都已经算克制的了。
  “纪老爷,我看着你太馋了,”林斯嘴巴嘟嘟,朝着对方的俊脸展开攻势,“你让我亲一口呗。”
  “操。”
  纪仲年被这大逆不道的孙子惹急了,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毫不留情地将人摁在桌上。
  他这一下的力气非常大,哐地一声,连桌子都被推得向后移了半米。桌角在地上刮出刺耳的声响,西红柿滚两滚就掉在了地上,甩出了小滩像血一样的汁液。
  被掐喉咙的林斯透不过气来,他在心里算一算,这已经是第五次被纪仲年掐脖子了。
  纪仲年狠厉地指着他的鼻尖,“我第八百遍告诉你,我对男人不感兴趣,你最好安分点。”
  氧气艰难地被林斯吸进肺部,他有点窒息,脸色因缺氧而憋得很红。
  但他看向纪仲年的眼睛还是乌亮乌亮的,好比会发出光芒的黑曜石那般。。。。。。专注、虔诚、不愿挪开,就像小孩子看着自己最喜欢的玩具。
  纵使他有这般仰望且爱慕的神态,但在纪仲年眼中,这就是一个猥琐至极的同性恋。
  他用如刀剑般锐利的双眸瞪着林斯,恶狠狠地警告道:“再动手动脚的话,我就把你脑袋给砍下来。”
  林斯没说话,不知道在想什么。
  脖子被掐得生疼,他仍欢快地眨了眨眼。眼角似乎渗出些透明的液体,脸上却是笑着的,是很纯真很无畏的笑,看上去对纪仲年的恐吓毫不害怕。
  纪仲年:“你笑什么?”
  半晌,林斯被钳住的喉咙艰难地动了动,“我说你啊……是真不知道‘真香’这两个字怎么写。”
  “。。。。。。”
  明知自己的脖子随时会被掐断,林痴汉还不知收敛,大言不惭地对纪仲年说:“反正,你最后一定会爱上我。”
  “神经病。”纪仲年怀疑这变态得了妄想症。
  “不信的话,我们可以打赌。”
  作为一个深度恐同症患者,纪仲年被这个变态气得脑壳生烟,连眼睛都快要烧出火来。
  他拍着桌子,信誓旦旦地开口:“我要是爱上你,就把我的钱和命都给你。”
  轰隆——!万里无云的蓝天突然响起一声惊雷,霹雳横跨长空。
  林斯目瞪狗呆式震惊:“靠耶,赌这么大?”
  作者有话说:
  纪仲年:立flag


第8章 给哥玩玩儿
  天之骄子霸道总裁——纪仲年,如今连肠子都悔青了,比小白菜的叶子还要青。
  他后悔当初借林斯家避风头,没想到是进了个变态的家,整天疯疯癫癫,一脸猥琐,那眼神色眯眯的,就想着怎样勾引男人、怎样占男人的便宜。
  林变态对此不置可否。
  确实,他上辈子和这辈子都没少做勾引纪仲年的事。不同的是,上辈子他纯粹是为了攀上有钱人,而这辈子,他是真心实意地喜欢纪仲年。
  无论是装傻充愣地揩油,还是打着哈哈的示爱,他的眼里始终都只有纪仲年一个。
  。。。。。。不过纪仲年不信他罢了。
  今日天清云淡,纪仲年瞄了一眼窗外,艳阳像荷包蛋一样灿烂,适合出去吹风透气。
  他被困在这个狗窝里这么多天,与遍地垃圾为伍,还要被迫对着林变态那张猥琐脸,不是被性骚扰就是被土味情话攻击,要是再不出去溜达溜达,基本与坐牢无异。
  慢悠悠地喝完了手里的最后一口茶,他对林斯说:“我想出去走走。”
  “我陪你?”
  “不用,”纪仲年心说,我不就是为了少对着你一会儿才要出去的么。
  林斯没拦他,只叮嘱道:“哎等一下,你要出去的话,还是带顶帽子吧,尽量遮脸,别让人给认出来了。”
  纪仲年散漫地倚在门框,看林斯殷勤地在床边蹲下身子,吃力地从床底下拖了个箱子出来,上面布满半指厚的灰尘。
  一打开,里面全是各种杂七杂八的物品。
  林斯被灰尘呛得直咳嗽,把手伸进箱子里掏掏掏,掏了老半天,终于把那顶尘封多年的草帽给拿了出来,拍掉上面的灰,看上去非常满意。
  他冒着被当场打死的生命危险,硬是把这顶装备戴在了纪二少的头上:“来,这帽子以前是我继父的,你将就着戴一下吧。”
  “……”
  帽子一戴,英俊潇洒的纪二少秒变田园德州老农,宽大的帽檐遮住了他的半张脸,投出的大片阴影盖住了他的表情。
  面无表情地旁观了几秒,纪仲年将头转了回来,只当什么都没看见。
  他迈脚一步正要离去,却蓦然听见小女孩朝那些混混嚎啕了一句——
  “我让我哥哥打你们!”
  脚下又是重重一顿,纪仲年不再是面无表情,而是咬牙低骂了一声,两只拳头紧紧地拽起来。
  没想到在贫民窟这个破地方,他竟稀罕地起了一丝淡薄的恻隐之心……
  他曾经,也有一个妹妹。
  “喂,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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