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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城市之光 作者:雷米-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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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绞去。
  杨敏上下打量着廖亚凡,笑着说:“这不是挺好的嘛。”说罢,她就带着廖亚凡去了护工休息室。
  方木也放下心来,有了杨敏的关照,相信廖亚凡会工作得很愉快。眼见时候不早,他也跟杨敏告辞了。
  快半个月没来厅里上班了。方木先去边平那里报了个到,把两起杀人案的侦破情况简单汇报了一下。边平想了想,对方木说道:“暂时你也帮不上什么忙了,正好手头有个事儿,你先忙这个吧。”
  C市师范大学心理研究所和省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联合搞了一个案例汇编的项目,主要内容是全省范围内心理异常者杀人案件。
  边平说:“你小子,这几年也算见多识广了,把现有的案例整理一下,加入到汇编中。”见方木面露难色,边平向后一靠,双手一摊。
  “你可别指望我啊,我是老家伙了,比不上你们这些年轻同志。”
  方木被逗笑了,心想这师兄也忒不着调,不能便宜了他。嘴上答应着,从边平的桌子上顺走半盒中华香烟。刚走到门口,边平又叫住了他。
  “你拿着这个,昨天从宽平分局转过来的。”边平递过几张纸,脸上的笑容稍稍收敛,“朱志超出院了。”
  方木一时没反应过来:“谁?”
  话音未落,方木的眼睛就瞪大了。
  2008年对中国人而言,是一个特殊的年份。一场全球瞩目的运动会,成为每一个中国人释放内心狂热的目标。
  然而,在有些人的记忆中,2008年带给他们的,不是举国欢腾的荣耀,而是渗透鲜血的惨烈。
  入夏以来,在C市宽平区接连发生两起入室强奸杀人案。
  第一起杀人案发生在新竹小区4号楼3单元301室。死者张某,27岁。未婚,无业。生前遭暴力强奸后,被电话线绕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凶手乃和平入室。从厨房里收拾停当的一盆带鱼及空空的垃圾盒推断,死者在下楼扔垃圾的时候,被凶手尾随入室实施强奸杀人。这一点,从楼下垃圾集中点的一袋装满鱼头鱼尾的垃圾中可以得到验证。由此可以推断,凶手虽然和平入室,但并非死者的熟人。
  现场有少量搏斗痕迹,死者身上所穿的棉质睡衣几乎被扯碎。结合在现场提取到的足迹,初步推断凶手的身高在175cm以上,身体强壮,可能从事体力劳动。凶手在现场留下了大量痕迹物证,包括指纹、足迹及残留在死者阴道中的精液等生物物证。看来,凶手无心,也无意掩盖罪行。
  第二起杀人案发生在C市轴承厂职工宿舍D区22号楼4单元202室,死者栗某,39岁,已婚,生前系某超市收银员。死者遭暴力强奸后,被锐器砍切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现场惨不忍睹。凶器为现场发现的一把菜刀,系栗某所有。凶手乃和平入室。从尸体所处位置(客厅)、附近散落的购物袋及死者身上尚存的衣物、高跟鞋来判断,死者当时购物回家,遇到凶手后,被其尾随至楼道内,趁死者开门时,将其拥撞入室内,进而实施强奸杀人。
  在现场提取到大量痕迹物证。经比对,凶手在现场留下的指纹和足迹与新竹小区杀人案可做同一认定。从死者阴道中提取的精液,经DNA测试,也与新竹小区杀人案中提取到的生物物证相符。至此,宽平分局决定将两案并案处理,成立专案组,并向省公安厅犯罪心理研究室求助。
  方木被公安厅派遣至专案组,并参与了两起案件的整合与分析。其中,不乏一些耐人寻味之处。
  其一,两起杀人案件的案发地点相距不远,直线距离不超过一公里;
  其二,两起杀人案件相隔的时间为八天,发案时间均为下午一点至两点半之间。如此频繁地作案,且作案地点相对集中,并选择在白天下手,这说明凶手要么完全不具备反侦查能力,要么猖狂至极;其三,凶手作案呈现出无计划、有规律的特点。两名被害人都是被其尾随人室,施暴后,凶手都是用现场取得的物品当作凶器,实施杀人行为。作案之后,凶器都被随意地弃置在犯罪现场,且没有清除痕迹的反侦查行为;其四,在死者的身体上、衣物上以及作为凶器的电话线和菜刀握柄上,都发现了黄色油膏状物质。经检测,黄色油膏的主要成分为动物油脂,并含有麻椒、花椒等成分,简单地说,就是俗称麻油的食品原料。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些麻油中,警方又检测出罂粟碱、吗啡、那可汀、可卡因等多种生物碱。据此,警方怀疑其在麻油中掺入了罂粟壳。
  结合这些线索,方木做出了初步判断:凶手为男性,年龄在30至40岁之间,身高175cm上下,体重在80公斤左右。从事体力劳动。经济状况较差。未婚或离异,独自居住。家庭住址及工作单位就在案发地点附近。住宅空间狭窄,为继承长辈遗产或者租住。凶手喜欢吃麻辣类食品,可能伴有饮酒的习惯。个人卫生习惯较差,不修边幅,可能蓄有胡须。
  最重要的是,凶手可能有某种精神病性的精神障碍。
  方木的理由是:凶手在两次作案前都曾经食用过麻辣类食品,并且,调拌用的麻油里含有罂粟壳。这绝非巧合那么简单。也许罂粟壳就是刺激他强奸杀人的原因之一。一般人食用了含有罂粟壳的食物,比如火锅底料等等,至多会产生成瘾性,但绝不会疯狂到去犯罪。如果方木的推测成立,那么凶手肯定患有某种精神病性的精神障碍,在罂粟碱、吗啡等毒素的刺激下,实施强奸杀人行为。而且,方木认为,凶手极可能在短期内再次作案,且作案地点就在方圆五公里以内。
  专案组采纳了方木的意见,并在全市范围内下发了协查通告,同时,对全市范围内的餐饮场所进行调查,特别是麻辣火锅店等川菜饭店。
  正当侦查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时,一名蔡姓妇女在丈夫的陪同下前来报案。蔡某称:昨天下午两点左右,在服装批发市场从业的蔡某回家拿户口本办理医保,并嘱咐丈夫请假回家等候。进入位于锦水小区5号楼1单元的楼道后,蔡某发现身后有人跟随。联想到近期发生的强奸杀人案,蔡某十分紧张。因不确定丈夫是否已经到家,蔡某快步登上3楼后,在自家的304室门前掏出钥匙开门。这时,蔡某的丈夫听到门响,就把门打开了,恰好看到一名男子站在妻子身后,作势要将其推入室内。见蔡某的丈夫出现,男子扭头就跑。据两名报案人回忆,男子身高在170cm以上,体格健壮,头发短且粗硬,方脸,蓄有胡须。身着一件短袖灰蓝色衬衫,类似工装。至于其他体貌特征,因事发突然,两名报案人均没有注意。
  案发当天,正是第二起杀人案案发后的第七天,而锦水小区距离前两起案件的发案地均不超过三公里。
  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线索,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方木的推断。专案组立刻找专家制作嫌疑人的模拟画像,并下发至全市各分局及派出所。
  方木在这一新线索的基础上,提出嫌疑人所患精神障碍也许是问歇性的,发病周期在七天左右。同时,他建议缩小对餐饮场所的排查范围,仅限于宽平区,重点排查低档小吃如麻辣烫之类,尤其是案发现场附近。
  在他看来,凶手身体强壮,基本可以排除吸毒的可能。那么,罂粟壳应该不是他满足毒瘾所需要的。同时,罂粟壳被掺进麻油膏里,凶手在自家食用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普通人很难购买到罂粟壳,更别说是掺好罂粟壳的麻油膏。由此推断,凶手应该是在外用餐时食用了含有罂粟的麻辣类食品。从罂粟壳的成瘾效果来看,凶手必然在短时间内反复多次食用这种食品。作为一个经济状况较差的体力劳动者,他不可能频繁出入高档餐饮场所。因此,他只能选择那些低档小吃,其中,价格低廉的麻辣烫是最有可能的。
  专案组的全部人马都被派下去搞排查。方木没闲着,也来到案发现场附近去碰碰运气。在调查走访中,得知有一家麻辣烫非常有名,虽然门脸不大,且位于某居民小区内,但每天顾客盈门,甚至有人坐很远的公共汽车来吃一碗。方木的直觉告诉他,凶手就在这家麻辣烫的食客之中。前往调查几次之后,在上一次案发后的第七天中午,方木再次来到这家麻辣烫。果真,他“偶遇”了那个大胡子食客,并且在他身后目睹了整个“发病”过程。
  朱志超,男,36岁,汉族。被捕前系C市同发热力公司装卸一车间的工人。
  1992年,朱志超技校毕业后,顶了父亲的班,进入同发热力公司工作。
  1997年1月,朱志超同本单位女工傅华结为夫妇,并和朱志超的父亲一起居住在同发热力公司家属区中。这套住宅是同发热力公司的前身——C市第二热电厂分配给朱志超的父亲的。房屋面积为44平方米,且距离三个案发地点都没有超过五公里。同年7月,朱志超的父亲病逝。
  1999年,朱志超夫妇协议离婚,没有子嗣。之后,朱志超一直居住在父亲留下的房子里,没有再婚,也没听说他交往过女朋友。
  据朱志超的工友讲,朱志超平时沉默寡言,干活时很下力气,所以,一直和大家相处得不错。但是,一些比较熟识的工友说他这人有些怪毛病,每隔一段时间就变得情绪暴躁,稍稍招惹他,轻则挨骂,重则挨打。可是,几天后又会恢复常态。工友们背地里说他这是“来月经”。
  朱志超离婚后,精神状态变得越发不可捉摸,并有数次拦截、骚扰本单位女工的情况。单位领导念在他是老员工的后代,又离了婚,于是就安排调解赔钱了事。
  朱志超的这些怪异行径也得到了前妻傅华的亲口证实。傅华称,当初决定和朱志超处朋友,就是看上他老实、话少。
  可是随着交往的加深,傅华发现朱志超会经常性的情绪失控。有一次在外面吃饭,仅仅因为服务员上菜慢了一些,他就大发脾气,甚至雾动手打人。
  婚后,朱志超的勤快和吃苦耐劳曾让傅华感到满意。然而,在他性格中怪异的一面也逐渐凸显出来。更让她苦不堪言的是,朱志超的性欲远远强于普通男性。即使在她身体不方便的时候,也会强行要求同房。特别是在朱志超情绪格外暴躁的期间,会在进行夫妻生活的时候对傅华施以暴力。
  傅华逐渐意识到朱志超的精神出了问题,他本人却拒不承认。
  后来,在傅华的追问下,朱志超的父亲说儿子曾经在上小学的时候,从单杠上摔下来,昏迷了整整两天一夜。苏醒后就变得沉默寡言,偶尔会发脾气。随着年龄的增长,朱志超陷入情绪狂躁的频率越来越高。为了帮他成家,朱志超的父亲对傅华隐瞒了这件事。
  傅华得知事情的真相后,要求朱志超立刻就医。朱志超强烈反对。傅华以不治病就不要孩子作为要挟,朱志超才勉强同意。不过,朱志超坚持要去外地就医,以免被熟人知晓,引起诸多不便。于是,朱志超夫妇来到省内J市安康医院就诊,被初步诊断为狂躁症,并建议入院治疗。因为工作的关系,朱志超没有同意,只是买了一些药物。医院建议他在服药的同时,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在医生的推荐下,朱志超在J市的一家心理诊所接受治疗。按照医生的安排,朱志超每隔两周来J市接受心理辅导。
  半年后,朱志超的精神妆态有所好转。孰料,负责对朱志超进行治疗的医生因牵涉进一起刑事案件,心理诊所被迫关闭,治疗也不得不中断。
  朱志超深受打击,拒绝再次就医,精神状态比就诊前还糟。傅华见朱志超康复无望,遂与其离婚。
  朱志超被捕后,对自己实施的三起入室强奸杀人案(其中一起为犯罪预备)供认不讳。同时,警方对朱志超的指纹、足迹以及血液样本进行了提取。经鉴定,与前两个案发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物证可做同一认定。鉴于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宽平分局拟将全部案卷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被羁押期间,朱志超多次提出要吃麻辣烫,甚至不惜以自残相要挟。听取看守所的汇报后,警方如实告知朱志超,那家麻辣烫在麻油里掺入罂粟壳,已被勒令停业,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刑事拘留。
  朱志超得知后,情绪愈加狂躁。某日深夜,朱志超在监房里公然自渎,还打伤了另一名被监管人员。
  同时,为朱志超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向警方提出,要对朱志超进行精神鉴定。警方做出同意的决定,委托省司法鉴定中心对朱志超是否患有精神疾病进行鉴定,并提交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司法鉴定中心在半个月后完成了鉴定工作,并出具了鉴定报告。报告显示,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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