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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好一个伶牙俐齿的丫头。”先生笑道,“好,丫头也算是与老夫有缘,今个,老夫就将这炼气功夫传授与你。”
说着他右手一点,一道灵光突然涌入张婉脑中,接着记忆里就出现一篇炼气功夫。
张婉都惊呆了,难道她是穿到了玄幻世界。
见她那震惊的小模样,先生笑,“丫头也不用太过吃惊,这炼气功夫练好了,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是可以的,但要得道成仙却是难了。”
张婉平复下心神,向先生行礼,“学生谢先生指点。”
“不用多礼。”先生起身,拍拍她稚嫩的小肩膀,“传你功夫也是缘分一场,望你好自珍惜。”说着负手离去,渐渐消失。
先生离去后,张婉冲着先生离去了方向恭敬地三叩首,刚起身就感觉神台清明,身心一片通达。
在安静的空无一人的礼课书堂,张婉开始细细研习先生传给她的炼气功夫。
也不知是蓬莱山灵气浓郁,还是因着她这具身体的玛丽苏加持,短短半个时辰的工夫,她就成功引气入体。然后遵照功夫用气一点一点养护身体。
可能是因着她刚开始,能运转灵气的时间不长,只一会,就已经满头大汗了。
所谓欲速则不达,她一向遵循本心,既然身体承受不住,那就停下来修习片刻,待明日再学。
作者有话要说:此文不是玄幻哦,没有成仙得道神马的,女主也不会成仙。
照旧求收,求评论。
亲爱的读者们,告诉作者君你们喜不喜欢这篇文,我会改进的哦。
、冤家聚头
连续不断练习了几日先生教授的炼气功夫,张婉终于能吸取较多的灵气,并控制着灵气游走全身滋养身体。
经过几次实验,张婉发现,夜晚月光之下,吸取的灵气更为浓郁纯净。所以每每夜半她都潜出卧房,在通明桥附近打坐吸取灵气。
这日,她连续三次用灵气滋养身体之后,身体突然涌出一层黑黑的杂质,腥臭逼人。
张婉那可是相当爱干净的小贵女,自小又是精心养护,不说是肌肤胜雪,那也是差不离。现在居然从身体里涌出这么多脏脏的东西,还发出阵阵恶臭,真是羞死她了。
如此恶臭熏人肯定是不能回卧房洗漱,否则将众人惊醒,又得费一番口舌。
张婉想了想,决定无视书院禁令,夜半过通明桥,去南部温泉洗一洗。主要是附近的湖水太凉,虽说是盛夏,但是山上夜晚气温低,古代的医疗水平又没什么保障,张婉可不想因为洗澡就断送自己一条小命。
小心翼翼过了通明桥,张婉一路潜行到南部温泉,夜半时分,山顶十分安静,连虫鸣都少有。也许是炼气功夫的缘故,张婉的眼力变得特别好使,夜晚行走不说是视物如同白昼,但行走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到了南部温泉,她快速将衣服脱掉,跳入泉中,洗去了满身污垢,她才满足地叹了口气。
污垢虽然令人不爽,但张婉惊奇地发现,洗去污垢后,自己的肌肤居然变得更加光滑细腻了,细致到几乎看不见毛孔,以往令她心烦的汗毛也全都消失不见。
整个人宛如新生婴儿般雪白嫩滑。
张婉高兴极了,眉眼弯弯,将全身洗得干干净净。
洗去污垢后,不知怎的,自打修炼了炼气功夫就消失了数日的饥饿感又重新回来,而且气势汹汹。张婉瞬间就饿得前胸贴后背,看见自己白嫩嫩的手指头都想咬一口。
她勉强支撑着,将沾满污垢的里衣在泉水中简单清洗了一下,然后只穿着外衣,向北部厨房跑去。
夜晚的厨房黑漆漆空荡荡,什么也没有,只剩几个干硬的馒头。张婉顾不了那么多了,一手抓起一个,就开始狼吞虎咽,一口气吃了五个馒头,张婉仍是饥饿难忍。又喝了两瓢凉水,结果越喝越饿,实在没招了,她决定去湖里抓条鱼来吃。
她猫着腰,趁着微凉的月色,一路往湖边跑。在经过藏书楼时,突然发现四楼有亮光,藏书楼只对外开放三层,这种三更半夜时刻跑去四楼看书的,不是敬丘仙长就是偷书贼。
敬丘仙长早已离开书院出门游历多时,不可能是仙长,正当张婉猜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居然敢上四层偷书时。突然亮起两点火光,两名手持亮灯的道士噌噌上了楼。
四层偷书贼显见是听到了楼下的响动,一口吹灭了灯,藏了起来。
接着张婉就看见从四层窗户处爬下来一道灵活的小身影,居然是李子徐……张婉惊讶地捂住了嘴。
李子徐是敬丘仙长从外头带回来的贫家子,聪明超于常人,只是为人略显高傲冷漠了些,从不许人接触。学子们面上对他如常,其实背地里都议论他不懂事,不过出身低微的布衣罢了,还真拿自当盘菜。在这书院敬他一声同窗,出了出院他连屁都不是。
在这个九品中正制时代,庶族子弟想要出头,那是难上加难。
书院里的几个布衣之子都是明里暗里的与各世家大族子弟交好,以备出了书院能有个好前程,只有这李子徐,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谁都不搭理。
李子徐身手很好,几下就爬下了藏书楼,结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书楼下层居然也有人守着。
危急时刻,张婉也不知怎么,突然脑抽,捡起一块石子往远处扔去,并借由风力,将它推得远远的。
听到声音,下层守着的道士立刻朝石块追去。然后张婉突然跑上前拉起李子徐的手向一条小径跑去。
可能是因为张婉突然蹦出来而太过吃惊,李子徐半天回不过神,居然愣愣地被张婉拉出去跑了好远。直到拐入一个条漆黑的小径,他才回过神来,刚要冷脸斥责,就见那人突然扑了上来,朝他脖子狠狠咬了一口。
“好香啊!”张婉控制不住了,咬着他脖子上的肉不松口。
李子徐都要气死了,内心吼叫:孤要杀了你,要灭你九族!
这家伙也是真能忍,肉都快被张婉给咬下来了,居然还能咬牙一声不吭,甚至镇定地寻找破绽,将张婉推下去。
可惜张婉有玛丽苏加持,又是碰到了难得一见的美味,完全馋红了眼,没有一丝理智,全凭本能咬着他不放。
李子徐使出了十八般武艺,挠,抓,推,踹,踢,掐,全都没有作用,张婉就跟长在他身上似的,咬着他吸血。
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血液流失,李子徐渐渐眩晕,心中恼火加剧。
身为大历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子,不仅不能回宫,甚至连自己的身份都不能暴露,顶着众人的白眼蔑视,现在居然还要被人吸血!
简直没天理!
李子徐暴躁,他要杀人,他要那些看不上自己的人全都死,他要把身上这只吸血鬼大卸八块剁成肉酱!
足足吸了三大口鲜血,饥饿感才消失,张婉恢复神智,然后发现自己居然跟僵尸一般在吸人血。
她心里忽悠一下,漫上恐惧,然后又想起幼时喜欢跟在童男子身边,胃口越来越大。张婉越想越恐惧,自己是不是托生了什么精怪啊,或者是吸血鬼,是僵尸?
各种猜测都快将她逼疯了,不过掩人耳目是当务之急。
张婉掐着李子徐的脖子,“今天的事情不准说出去,否则我就将你去书楼偷书的事情说出去!”
“哼!”李子徐冷笑,“三更半夜,你个贵女不在西苑跑到书楼干什么,想偷书吗?”
好哇,居然倒打一耙!
张婉怒极,直接一个窝心脚狠狠踹在李子徐身上。张婉自幼骑射皆精,又修习的炼气功夫,还有玛丽苏加持,饶是李子徐身手敏捷也没躲过去,捂着肚子蹲在地上痛叫。
“小点声,你想将人都引过来吗?”张婉又是一脚踹上去。
李臻从没觉得自己这么倒霉过,被人吸了血,还被踹!
你个小贱人!等孤回到皇宫,看怎么收拾你,不,现在就收拾。
李臻眼中闪过到一抹狠戾,右手从靴子中拔出一把匕首,回身向张婉捅去。
出其不意加上他动作迅疾,这样的攻击一般人根本躲不过去,可惜张婉不是一般人,炼气功夫不仅帮她排出了身体杂质,更让她耳聪目明。只见她一个侧身瞬间躲过李臻的攻击,而后出手迅速抓住李臻的手腕……一折……
“啊……唔……嗯!”她回手迅速将怀里的里衣塞到李臻口中,嘴里还恐吓,“不准叫,否则我废你了!”
说着小手放在他命根子处,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
李臻目眦欲裂,贱人,胆敢碰孤的龙根,啊啊啊,孤要将你五马分尸!
眼前的李臻真是狼狈,眼珠猩红,嘴里鼓鼓的塞着衣服,脖子上血流不止,右手还断了,一折一折的,整个人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见此,张婉难得有些心虚,她吸了人家的血不算,还将人欺负成这样,简直就是罪大恶极。
难得良心发现的张婉给李臻止了血,又将他脱臼的手腕接上,然后弯身捡起地上的匕首。她仔细翻看着匕首,直到看到隐蔽处刻着的子徐二字才微微一笑。
她拿着匕首在李臻眼前晃,“匕首我没收了,你要是胆敢将我的事泄露出去,我就趁着人多的时候,将这把匕首给山长,举报你这个偷书贼。”
威胁了一番,张婉还不放心,反而是拿着匕首在李臻精致的小脸上比划,“你说我要是在这张脸上画点东西,你是不是就绝了仕途。”
“你敢,贱人!”李臻被堵了嘴,乌鲁乌鲁的。
张婉皱皱眉头,“别叫!”然后将匕首贴在李臻脸上,出言讥讽,“你可真逊,堂堂大丈夫,连我一个女子都比不上,真是笑煞众人。”
李臻瞪着一双大眼阴沉沉地望着张婉,里面复杂变化全是愤恨。
“这样好了!”张婉眼珠一转,波光流转,“你什么时候能打过我,我就将匕首还给你,如何?”
张婉手腕一转,匕首嗖地落下,正中李臻靴中的刀鞘。
李臻低头瞥了一眼匕首,只觉得被刷新了三观。从小到大,饶是这人才济济天才者如云的蓬莱书院,他也是佼佼者,还从来没输得这么难看过。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哼,李臻不屑,他早晚要将这小贱人踩在脚底,折磨得她生不如死。
“好!”他点头答应,眼瞳如墨,仿佛墨玉掬成。
张婉轻轻吁了口气,她早知此人倔强不服输,威胁可能不管用,只要激起他的好胜心与之誓约,此事才可安然。
张婉拿走李臻的匕首,然后嫌弃地看了一眼他嘴里的里衣,道,“拿回去烧掉。”
像李臻这般高傲之人,是不屑通过毁女子名节泄愤的,他要的是堂堂正正的战胜,是完完全全的臣服。
作者有话要说:男主就是欠收拾,揍着揍着就揍成忠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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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故事
张婉不知道自己是喜欢吸血呢,还是只喜欢吸李子徐一个人的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她不喜欢吸别人的血。
从小到大,身边的侍女也有过小伤口,但她对她们的血却完全不感冒,只有李子徐的血香甜欲滴,仿佛无上美味,馋得她失去了理智。
而且她发现,李子徐的血十分解饿,吸了他的血,她瞬间就有饱胀感,早上起来肚子也不饿。
张婉动了邪念,不然将李子徐圈养起来吧!
不行,还是算了吧,先走一步看一步,兴许过一段时间她就不吸血了。前段时间修习炼气功夫,她已经很久没有饥饿感了,估计日后会慢慢好转。而且吸血事件纯粹是个意外。
身体排出一层杂质,张婉虽然外貌上没什么变化,但却惹眼不已。
肤光胜雪,细嫩如婴儿,整个人仿佛被镀上了一层柔和的月光,美得令人窒息。
学子中不少都是世家大族出身,女子又是天生爱美,各家都有一套养身之法,几乎所有女子皮肤都不错,雪白细腻,但是跟张婉比起来却都不值得一提。女子天生对这方面敏感,也许男子们只是突然发现张婉好看了,但具体哪里好看却又说不清。而女子们却能一眼看出张婉的异常。
很快就有女子凑上前,跟张婉交好的洛山公主,拧了一把张婉滑腻的脸蛋,小小惊呼,“好滑好嫩。”接着两只手都上去一阵揉搓,语气羡慕,“快说,你是怎么养护皮肤的,怎么这么滑嫩白皙,比小婴儿都要细腻。”她凑近了看,“哇,连毛孔都看不见!我可要嫉妒死了。”
周围围着一圈少女,各个双目灼灼地盯着张婉。
张昭也是眼也不眨地看向张婉,早上时,她就发现张婉有些不一样,但是没好意思问。不过,听了公主的话,她实在是心痒难耐,这样好的肌肤,到底是怎么养护的啊。
张婉拿下公主的狼手,浅浅一笑,“哪里有什么特别法子,可能是换水的缘故,蓬莱山上的泉水养人。”
闻言众人有些失望,不过也释然了,蓬莱山上的泉水确实养人,她们在书院呆过一段时日后也觉得自己的肌肤变好了。
众人失望地散去,只有梁容目光莫名,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死死地盯着张婉。
这样强烈的视线,张婉怎么可能察觉不到。她做不来宅斗文女主的冷静淡然,喜欢直来直去,弯弯绕什么的太没劲。她怕累心,导致早衰。
“有事?”她直接回头,神态大方地看向梁容。
梁容视线微微一窒,面上现出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