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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个圣诞节的回忆-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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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我听了,眼睛立刻一亮,来到这里已经半年多了,我还没有机会离开府邸到附近逛一逛。「那……我得要先去换衣服,还要去告诉法蒂玛……」我有些不可置信看着他。
「去吧,慢慢来。」他微笑地点点头,表情和蔼可亲。
「可是……」我低头看着手中一整桶的红萝卜和苹果。
「给我吧,」他笑说,「我帮妳喂。」
我不禁扬起开心笑容,「谢谢!」,将水桶交给他,然后转身跑着离开,脚步轻快。
「爵爷,」杰夫大叔的说话声离我越来越远,「自从小姐来了以后,我们这里就热闹多了……」
换好衣服,我走到马厩外面,杰夫大叔已经把一匹栗色牡马上好马鞍了。
这匹牡马因为我的关系才又新买的马(家里很久没有女性骑马了,所以没有适合我的马)。我把她取名为「微风」,因为她的眼神温和灵巧,就像一阵轻柔的微风。
珍妮帮我换上一件裙摆比较宽的纯白细棉布洋装,绣有精致小巧的紫蓝色花朵,外面罩上一件深蓝薄绸长外套(有腰身,长及拖地,为了增加女性坐在马背上的优雅风情,转述皮耶先生经过深度思考的究极设计理念),加上同系列带边软帽,帽子上装饰着简单的缎带花朵和蕾丝。
我跟在他和黑旋风的后面,穿过马场后方的广阔草地进入森林,然后沿着小溪旁的小径漫步前进。清脆溪水潺潺流过,林中杜鹃、夜莺婉转娇啼,加上树间禅鸣齐声合唱,以及阵阵微风拨动杨柳、白杨树梢合弦的沙沙伴奏,我好似正在聆听一场美妙和谐的森林音乐会。
「那座是妳的曾祖父建造的教堂,」他指着不远处前方高高耸立在村落间的一座歌德式小教堂米白石头外墙,深蓝屋瓦向我说明。「是他特地从缅因兹请来修建大主教教堂的工匠过来盖的,也是邻近地区的第一座路德教派教堂。」
建筑物中央的尖塔是一座漂亮的钟楼,装饰美丽的金边和蓝色雕花,指针也是由金色金属打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我们正走在一处附近村民放牧牛羊的和缓山坡地,绿草如茵的草皮上有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吃草的羊群或牛只。
我点点头,心里浮现二楼门厅悬挂的历代伯爵肖像里的某一张目光温和的端肃脸孔。他有着标准的传统冯克劳思家族的萨克逊人外貌特征金发蓝眼和宽阔的额头及下巴,画中的他穿着笔挺帅气的黑色军装,肩膀装饰金色流苏,胸前别了许多徽章,蓄着雄赳赳的金色胡子,深邃和蔼的眼神与父亲非常神似。
「你有见过他本人吗?」我指的是曾祖父。
「有,」他转头说,「我那时刚来到克劳思庄园的时候,他曾经带我去那座教堂做礼拜,当时我才六岁,他是一个亲切和蔼的老好人,对待我就像自己的亲生孙子一样。」
我严肃地点点头,不敢多做反应。
他并不刻意回避自己的身世,当我已经知道了一样坦然直述,反而让我心里感到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偷窥者什么的知道了不应该知道的秘密那样心虚……
我们沉默地又向前骑了一会儿,途中遇到一、两个路过的农民或牧童,他都会停下来跟他们闲聊两句,好像都很熟悉他们家里的状况。村人们也会接着向我问候,带着好奇与审视的目光。
「都不好奇妳的父亲吗?妳从来不问起他。」他的语气温和,甚至带有关心的意味。
我讶异地看着他,停顿了很久才说:「你不是给过我他房间的钥匙了,我的好奇都可以从中得到解答。」
「我也没见妳真的进去过。」
这个大宅子里,果真什么秘密都没有……
我想了一下,才慎重回答:「等到我准备好的时候,我会进去的。」
他脸上浮现一个理解似的笑容,「好的,等妳哪天准备好了,想要知道他更多事情的时候,可以来问我,只要是我知道的,我都会告诉妳。」
「谢谢。」
我们又静静骑了一会儿,离村落越来越远。
「要不要比赛看看?」他以轻快的口吻开口,「看谁先到前面那棵大菩提树下!」
远处一望无际的农田边缘有一座小山坡,坡上昂然伫立一棵高大粗壮的菩提树,看得出来是一棵老爷爷年纪的菩提树了。
「好啊!」我笑着回答,接受他的挑战。
刚开始,黑旋风一马当先,毕竟牠是血统优秀的阿拉伯纯种马;可是跑了一会儿,微风竟然就一路领先,直到菩提树下的终点站。
我让微风转过身,看着黑旋风不疾不徐地驰来。「你故意让我,黑旋风怎么可能跑得比微风还慢?」
他不置可否地笑一笑,没有回答。跃下马,走到我旁边,伸出手要扶我下马。
我迟疑了一下才伸出手,在他的协助下下马。不知道为什么?跟他靠得很近时,总会让我感觉……非常不自在。
将两匹马拴在树边休息,顺便喂牠们吃了几颗苹果后,我们就坐在大菩提树的树荫底下,眺望远处莱茵河对岸的城镇城门、教堂、钟楼、石砌房屋栉比鳞次,尽入眼帘。
在高低起伏的市镇天际轮廓在线,有一座矗立于中央的双尖塔歌德式大教堂,气势宏伟的塔楼直上云端,几乎要触及到天堂的底部;宛如士兵成排站立的中古世纪风格的白墙黑梁椼架屋,以及巴洛克式、文艺复兴式、歌德式等风格建筑物,互争高下,错落有致,莫不个个抬头挺胸展现别具特色的优美线条造型、色彩和装饰,相互交织融合成一幅和谐热闹的城市风景画。
宽阔的河面船只林立,横跨两岸的石桥上也有马车、牛车、驮物的驴子及行人熙来攘往。
回想从前,我也曾经与妈妈一起坐在篷车上,跟着族人们的车队队伍,走过这样一座又一座的热闹城镇。那时的日子虽然快乐、无忧无虑(妈妈还没开始酗酒),可是面对『城市人』鄙夷和排斥的反应,仍会让我的心里升起一丝伤心与自卑感;觉得城市里的人、城市里的一切都非常的遥不可及,好像另外一个世界,美丽但却异常冷酷。可是,今天,再以同样的一双眼睛远眺这样的城市,换上不同服装、不同身份的我,还是觉得与这样的城市格格不入。虽然我穿上了『城市人』的衣服,可是我的内心永远都是一个『罗姆人』。
也许,我永远也无法融入他们的世界,永远无法了解他们真正的想法,而……他们也永远不会了解并愿意接受……真正的我吧!
「有东西想买吗?」他突然问:「镇上有一条热闹的商店街,什么东西都有。」
我摇摇头,「我什么都有了,不需要再买什么了。」
「想去那些店逛一逛吗?」
「今天不用,」我犹疑了一下,才又问:「可是……过两个月……你可以带我去吗?我有一些东西想买,而且……呃……到时候可能……嗯……可能要麻烦你给我一些钱。」
噢,……要开口要钱实在是一件很……别扭又让人非常不习惯的事情。
他温和一笑,像个慈祥的长辈对我说:「妳需要用钱的时候可以随时告诉我,不需要觉得不好意思,那本来就是妳的钱,妳当然有权利动用。妳想买东西的话,我们等一下就可以去了啊,何必等到两个月之后。」
「我……」我露出一个腼印θ荩肝蚁氚锎蠹衣蚴サ裎铮墒俏一挂胍幌乱蚴裁础H绻绞焙蚰悴环奖愕幕耙裁还叵担铱梢郧敕ǖ俾甏胰ァ!�
「不会不方便,」他亲切地说:「我本来每个月就要到镇上一趟,到时候可以顺便带妳一起去。」
「谢谢。」
一阵微风拂来,菩提树梢上的奶油色小花如雪花般随风飘落,洒下一片馨香花雨。望着他脸上出现的温暖笑意,我突然觉得自己似乎不再是个孤儿了,而是一个真正拥有家人的幸福的人……
中午,我们来到一处靠近城镇由废弃的罗马城墙碉堡改建的小酒馆,连接山丘的宽敞城墙上有一个视野良好的大露台,上面摆了十几张桌子。老板带我们来到一张可以俯瞰莱茵河的位子。酒馆的生意很好,不到一会儿的功夫,露台上就几乎座无虚席了。
「妳从来没有喝过啤酒?」点完菜之后,他很惊讶地发现我竟然不知道啤酒的滋味。
嘿,老兄!不是所有住在日耳曼地区的人就一定要喝过啤酒,好吗?
我再度摇头。
「没有喝过啤酒,怎么能算是日耳曼人!」他说,「那么等一下妳一定要试试看。」
我勉强一笑,表情复杂,没有表示意见。
老实说,我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日耳曼人,我始终都是妈妈的女儿,是一个道地道地的罗姆人。也只有这样,我觉得自己才能守住对母亲的忠诚,也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我心里总是感到万分歉疚:我一个人独自来到这里享受荣华富贵,而妈妈却辛苦一生……
沉默了半响,他才淡淡地说:「是什么人、或在哪里出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妳有一颗善良、愿意体贴别人的心,大家都很喜欢妳。谢尔德先生、法蒂玛他们每个人都对我称赞妳,说妳是他们遇过最亲切、最好相处的小姐了。不需要在乎别人对妳的看法,只要妳知道自己是个怎么样的人就好了。」
我讶异地看着他,感觉眼眶有些湿润。
「先生,小姐!你们点的食物来喽。」食物正巧在此时端上桌,化解了我不知如何响应的尴尬沉默。
「喝喝看吧,」他亲切笑说:「这种淡口味的啤酒,酒精不会很浓,妳应该不会喝不习惯。」
我端起厚重的啤酒陶杯,喝了一口带有小麦清香的冰凉啤酒,「还蛮好喝的。」
「这证明妳绝对是个日耳曼人!」
我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嘿!阿弗萨斯!」一位年纪跟他差不多的男子走了过来,咧开嘴笑得很开心。「真是太巧了,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你!」
金发,红润的脸颊,直挺的希腊鼻,英俊指数八十(破表是一百,没破表的原因:不够稳重)。一双灵活的碧眼看看伯爵大人,又打量着我。
「阿尔伯特,」他扬起眉毛,语带笑意地说:「你不是在慕尼黑开业吗?跑来我们这个小地方做什么?你肯定是官司打输了,被案主追讨赔偿金;还是被哪个作丈夫的抓到跟他老婆妇偷情,一路被追杀,所以才躲到我们这个乡下地方来。」
「你这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金发男子翻了个白眼,「我可是一场官司都没输过,更是一个对爱情绝对忠贞、尊重婚姻的痴情男子。倒是你,原本听说你退役后打算跟柏林大学考古队去埃及的,怎么突然之间,却摇身一变成为伯爵了。哗,那我以后不就得尊称您为阁下了吗?」金发男子说完,做了一个夸张的弯腰敬礼动作。「伯爵大人!」
「说什么呢?」他没好气地白了金发男子一眼,淡然地说:「有没有爵位还不是都一样。」
金发男子没有理他,转头盯着我看,对我微微一欠身,「午安,美丽的小姐。」然后又转向他,赞叹表示,「哇!这位一定就是你那个传说中美丽绝伦的未婚妻啰。」金发男子再度转头看看我,再用感叹的语气对他说:「唉,你这家伙果然是个幸运的混蛋!」
他笑了一下,没有答话。
他们两人又聊了一会儿,金发男子才离开。
我低头吃着盘子里的食物,然后才忍不住抬头问:「你怎么没跟他说我不是?」
「不是什么?」他挑眉,神情好笑地问。
我瞪着他,没有回答。他咧嘴一笑,不理会我的问题,继续吃着自己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那位金发男子又偕同另外一位褐发男子走了过来。
「阿弗萨斯,」褐发男子对他说:「我听阿尔伯特说你在这里,嘿,我还在想这里离你家很近,本来想过几天跟他一起去找你叙叙旧,想不到今天却在这里先遇见了!」
褐发男子又转头,向我颔首问候:「午安,小姐。想必您就是那位最近才刚回到威斯登堡的冯克劳思伯爵小姐吧。听说您一直跟母亲住在法国,直到最近才从寄宿学校搬回家里。」
「午安。」我礼貌地答,表情有些局促。
「罗莎蓓儿,」他用长辈的亲切语气说:「妳不用理他们两个人,他们是我在海德堡念书时的同学,不是什么重要的家伙。」
「什么?」金发男子惊讶地高喊一声,「这位美丽的姑娘不是你的未婚妻伊莉萨白!」
「当然不是,」褐发男子陈述,「伊莉萨白小姐我见过啊,是个高挑的金发大美女。」褐发男子看了我一眼,打趣地对金发男子说:「而且,你不觉得这么清纯可爱的美少女配他实在太过糟蹋了吗?」
金发男子用力点头,双眼登时一亮,「太好了!」然后口气殷勤地对我表示,「美丽的冯克劳思伯爵小姐,在下有这个荣幸到府上拜访您吗?」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以询问的眼神望向他。
他皱起眉头,没好气地告诉金发男子:「她还未成年,你想被关进牢里吗?」
「我就快要满十七岁了!」我不以为然地开口反驳。
他回瞪我一眼,「那就是未成年!」
「天啊,天啊!」金发男子夸张地摇着头,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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