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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来临的那一夏-出书版-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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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打开门,头也不回地离去。 
              沙沙看了我们一眼,轻手轻脚地把门带上。 
              秦子默看了我一眼,朝我微微一笑。 
              他瘦多了,也憔悴多了。 
              他走到我面前,坐下来静静地搂住我。 
              我依偎着他。 
              我们就这样,听着彼此的呼吸和心跳,静静相拥。 
                 
              年少的我和子默,从此开始了甜蜜的恋爱。 
              人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急剧下降,最后直接归零。 
              想当初,我听到这句话,直觉是无法置信。 
              而且以前一看到言情小说或电视里的肥皂剧中,那些女主角们总是不厌其烦地追问一些极其无聊的傻问题,顿时就反胃,换台看动画或在哥哥影响下追着看武打。那时的我,年少无知,不经世事,在当时我的心目中,迷糊可爱的樱桃小丸子或是机智无双的黄蓉,显然要比那个叫什么陆依萍的可爱得多。 

              如今,天道酬勤,报应不爽。 
              因为我也开始问一些一个比一个弱智、一个比一个傻的问题。 
              我都替自己不齿,严重不齿。但是,我还是要问。 
              “子默,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我的?”这句话刚问出口,我就浑身战栗,口中一大片牙摇摇欲坠——酸的。 
              我旁边安安静静坐着的这个人白了我一眼,脸上倏地浮起一片淡淡的极其可疑的红晕,“喜欢就是喜欢,哪记得是什么时候?” 
              我的虚荣心和八卦心理哪能这么容易就得到满足,于是我仔仔细细地掘地三尺研究着他脸上的蛛丝马迹。 
              他不自然地将头微微转开,好家伙,这下连耳根带脖子全都红了。 
              我笑眯眯地托着下巴蹲到他面前,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研究着这只煮得熟透了的龙虾,“到底是什么时候?”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问题。 
              龙虾先生终于转过头来,无奈地低头,“可能是在书店吧。” 
              我的大脑顿时短路,书店?多久远的事? 
              我不信地低哼一声,用鼻音说:“是吗?” 
              顿时,龙虾先生像被触动了什么平时从未开启过的机关,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化多端、话也开始滔滔不绝:“那时候我觉得我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精灵,在明媚的阳光中摇摇晃晃地从门口走了进来,本来是一副懒洋洋没精打采的样子。突然间就眼睛亮亮表情夸张地盯着那套书,我从来没看到哪个女孩子脸上会出现那种垂涎不已的表情,比一个饿了三天的人突然看到一块香喷喷的大排,还要开心。当时看得我是又好笑又惊讶,我想都没想,伸手就去抢书。”他摇头再摇头,一脸无奈地说,“连我自己都奇怪,莫名其妙的怎么会就这样迷上你,而且无可救药。” 

              我再次低哼了一声,权当部分相信。精灵?以我那天的恶劣表现,精神病还差不多! 
              不过,也许还就有人欠揍地喜欢精神病。 
              这个人还真的越说越来劲,连手势都开始比划上了,“看到你伶牙俐齿地凑到我面前跟我吵架,我居然很开心。要知道为买那套书,我可是牺牲了大半个月的伙食费。” 

              活该!谁叫你骚包地大叫“加价50%”,我贼贼地笑。 
              “你信不信,就算那天夏言他们不来,我也有办法跟在你后面,吵到知道你的名字。”他一副极其无赖的样子一本正经地说,“因为那天,我中了邪。” 

              我朝天翻翻白眼。 
              “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总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去刺激你,好让你加深对我的印象。”他有点酸溜溜地说,“我又不是唐少麟,可以经常在你身边。”接着他又有点气愤的样子,“高三那年,我怕你不考G大,明明是放下了所有的自尊,想了很久很久,才给你打电话,结果你一接到就叫沙沙,根本就不听我说话。” 

              啊,我想起来了,我跟所有的零食过不去的那次。 
              我看着他似笑非笑地说:“所以后来你就干脆刺激我个够本,再接再厉又打电话给我?”我随手找了本书猛敲他的头,“找死啊你,秦子默。在我最最紧张的复习和冲刺阶段,还故意去严重挫伤我幼小的心灵,害得我咬牙切齿寝食难安,恨不得立时三刻把你从电话线那端揪过来,扒你的皮抽你的筋!” 

              我愤恨难平地跳起来,一路追着赶着打他,他只是笑着抱头鼠窜。 
              …… 
              总而言之,我的问题层出不穷、永不重复,他的回答也总是花样翻新、稀奇古怪。 
              或许,我们本来就是另类的一对。 
              而且,我很快就恐怖地发现,不仅仅是我,秦子默这个一向视个人隐私高于一切、想当初死都不肯承认自己感情世界的哪怕一角的冰山男,智力下降的程度犹胜于我。 

              因为没过几天,寒假还没放呢,木兰特意到图书馆三楼的借书处找我,眉开眼笑地说:“林汐啊,我生日快到了。” 
              我忙着找书借书,没怎么在意,“哦,放心吧,到时候送你礼物。” 
              木兰神色有点奇怪,“不,别的我什么都不要,你跟秦子默说,帮我刻一枚印章。” 
              我直觉不对,因为她脸上满是古里古怪的笑意,于是我谨慎地开口:“为什么?” 
              她神色自若地说:“我是你们的大媒人啊,没有我你们现在最多也就在地下活动活动、压根就浮不上水面,”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嗯,别的也不要刻了,就刻‘向木兰致敬’吧。”说完,一溜烟就跑了。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大窘。咬牙切齿地去找秦子默,“你、又、跟、他们说了些什么?” 
              他一副极其无辜的样子,“没说什么啊。” 
              我再咬牙,“那么为什么木兰刚刚来,说要你帮她刻、一、枚、章?”说到后面我压低声音,但是脸却不争气地红了。 
              他想了又想似是恍然大悟,“前两天晚上,向凡逼着我问送给你的第一件礼物是什么;我想这也没什么,就告诉他是一枚章,刻了几个字,”他很是认真地思索了一下,“难道是向凡告诉夏言,夏言告诉少麒,少麒再告诉木兰?” 

              我无力,再呻吟,这个白痴。那帮损友明明是联合起来故意在整他、报复他以前的惜言如金,他居然还……还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真的要晕了。 
              终于在寒假放假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沙沙和以前一样,和我一起并肩躺在我的床上。 
              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好长好长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 
              终于沙沙轻轻地开口了:“汐汐,你头还痛不痛?” 
              我摇摇头,我没有说话。 
              她揽住我的肩,“前两天,子默哥哥来找过我,他把你们之间的事全都告诉我了。他还是担心,我跟你……” 
              她又幽幽地说:“那天我们把你送到医院,刚把你安置好,他……”她深吸了一口气,“子默哥哥就直冲了进来,我从来没看到他那么惊惶失措过。他从来都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一直都淡淡的。”她又叹了一口气,“汐汐,我还以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看了我一眼,“可是那天,当我看到他的眼睛,我就知道我一直都是错的……” 

              她的脸上浮起一阵苦笑,“高二升高三那年暑假,在夏言家碰到他,他跟夏言哥帮我补习过两次。我怕他觉得闷,就跟他讲我们俩从小到大发生的那些糗事。他很喜欢听,看他笑得那么开心,那时我还以为,他或许会有一点点喜欢我的……” 

              “原来……”她的轻叹几不可抑。 
              沉默。 
              还是沉默。 
              我无法开口,任何一句话,都会让我的心痛不可当。 
              沙沙伸出手轻轻搂住我的肩,“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你让着我、护着我,怕我受到委屈,现在我也该让你一回了。”她在我的脸上贴了一下,“汐汐,从头到尾,子默哥哥都是真心喜欢着你的,你要珍惜。” 

              我看着她的眼神,有着忧伤,但是更多的是我熟悉的诚挚和往昔的温馨。 
              以前的沙沙,又回来了。 
              尽管我们的友谊,还需要光阴来继续雕琢。 
              我靠在她的肩头,心里是无比的感动和温暖。 
                 
              第二天,我和沙沙结伴回家。 
              夏言和少麒照例约秦子默回家小聚,而秦子默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是分开走的,我想或许沙沙还需要一些时间。 
              从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把秦子默给我的戒指系在我的项链上,贴身挂着。 
              即便这样,在当时他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一定不知道。 
              那个戒指,我就那么一直挂着,一直挂到现在。 
              回到家的那一周,是自我和秦子默走到一起以来我们最开心的日子。也是我和他共度的,所有加起来不到一年的恋爱时光中,最值得回味的。 
              就算现在,沧海桑田、已成陌路——我还是这么认为。 
              我很阿莎力地带他去爬山、带他去看碑林、带他去看云海、带他去逛老街,我们甚至还去当年初识的那家书店故地重游。还是那个店面,还是那个老板娘。当我们手牵手进去的时候,她狐疑地朝我们看了好几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算她的账。我们相视而笑,一起看向那个书架,那套书居然还在,我挑衅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恶狠狠凑近我的脸,但眼中充满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惹得老板娘和周围看书的人都瞪着我们。我们吐吐舌头跑了出来,在街上牵着手,继续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过那个街口,你会看到一个俊挺的少年、一个傻傻的女孩,手牵手在一家小小的书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顾形象地大笑着。 
              很快我就发现,秦子默在Z市借读的那几年,几乎算是虚度。因为他是一个路痴,根本不认得几条路,在滔滔人潮中,每每都要在我的带领下才能杀出重围。 

              有好几次在玩的时候,我们被人流冲散了,都要依靠手机接头,才能重聚。往往两个人刚放下电话,一转身才发现原来对方一直就在身后,那种飞奔到一起紧紧相拥的、惊喜中带着埋怨的心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场,我一眼看到久违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个。”我指指那个棉花糖摊子。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微笑,“好好好,我去买。”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他不吃,浅浅地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我朝紧紧跟过来的子默看了一眼。 
              他笑着叹气:“买吧。”然后看看自己两只被占住的手,“钱包在右边口袋里,自己拿。” 
              我掏出钱包付了钱,欢天喜地抱着那只小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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