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嬖诿堋R蠹钦呔弑感挛糯サ淖ㄒ狄馐叮偷妹魅匪脑鹑巍⑺娜ɡ⑺睦妫咄骋唬既仿涫担勾礁髦种澳芑蛏矸莸娜顺浞值轿弧T谡饫铮丶鲜兜剑嗉棵藕痛降木棵攀峭耆煌模眉钦摺⒈嗉ㄋ酒渲埃北U纤堑娜ㄒ妫ㄒ狄馐毒突岵ㄒ稻癫趴赡艿玫胶胙铩�
记者永远无法照顾到与其报道内容利益相关的所有方面,这是记者在工作产生“道德两难”(moral dilemma)问题的根本原因。如果以利益作为决定与否的标准,记者和编辑的工作就变成了每天用稿件来交换利益的人,传媒将丧失其基本职能。因而,按照一定的职业自律的程序做,记者、编辑不参与传媒利益的直接取得,是最合理的选择。
讲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就是要求记者按照一定的规范去做。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没有规范或没有可操作的规范。如果有了规范的话,也许会得罪一些人,但是有一个能够守住的标准,就能够拿出这个标准来跟别人讲理。我们要研究的就是这个标准。
二、我国职业新闻从业者道德意识现状
1997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舆论研究所做了一次全国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现状调查;2002年,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陆晔等人在上海地区做了一次同类调查(2003年公布)。他们都使用了指数的方式,所以这里做一比较。应该说,一个是全国的,一个是上海地区的,不相配,但我在这里只是为了让大家感觉一下,不是科学研究。
指数1为绝对不接受;指数5为绝对接受,因此,指数超过2。5即倾向于同意。2002年和1997年的调查问题类似,对比的结果是:过了5年,答案几乎没有太大变化。这说明什么呢?说明至少在这五年之内,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意识没有往前走一步。这种现状使人感到难堪。
对以下问题持什么态度? 2002年7年
为自己的版面或节目拉赞助 3。05/3。09
记者为本媒体拉广告 2。83/2。98
记者接受被采访方的招待用餐 3。89/3。92
记者接受被采访方免费旅游 3。43/3。08
记者接受被采访方馈赠礼品 3。55/3。56
记者接受被采访方现金馈赠 3。3/3。09
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一项课题研究,抽样调查了全国55家传媒的从业人员(2004年公布),他们用的是百分比,相关数据如下:
近3/4倾向同意记者拉广告:16。8%同意,56。5%态度暧昧。
4/5强倾向同意为栏目拉赞助:26%同意,54。1%态度暧昧。
2/3承认和倾向主动淡化不利于广告客户的新闻:12。1%同意,54。2%态度暧昧。
5/6强倾向认可接受被采访方用餐:21。5%同意,62。8%态度暧昧。
近2/3倾向认可接受被采访方免费旅游:10。7%同意,55,1%态度暧昧。
近1/2倾向认可接受被采访方现金馈赠:6。3%同意,40。5%态度暧昧。
1/2强倾向认可记者为企业公关:9。9%同意,42。8%态度暧昧。
这个调查再次证实了前一年的上海调查和前六年的全国调查的结果。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问题的严重性,根据这些数据,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的水平是很低的。
但是,有一点值得欣慰——我们拥有改变这种认识现状的基础,因为其中持暧昧态度的人的比重非常高。也就是说,实际上我们每个人还是有良心的,心里知道有些事不该做。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他们做了不该做的事情。这是未来我们有可能改变现状的一个良好的起点。
基于这种情况,2003年繁峙矿难事件发生后,中央开始抓职业道德问题了。2005年3月22日,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公布《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这跟广播电视总局2007年出台文件,停播电视直播美容手术“美丽新约”一样,是一个行政规章,对于遏制现在一些明显的、过度的违背职业道德的做法有一定效果。但是,这类问题属于职业道德范畴,不应该通过行政规章来作出规定。行政规章属于法规范畴,是硬性的,缺乏弹性。所以我只好评价说:是一种无奈的他律替代自律。应该是自律解决的问题,由于缺少自律,于是只好用他律来代替。这是“中国特色”的整治传媒职业规范缺失的一种做法。这种做法是不够理想的,最好不要这样做,可是现在问题太严重了,你不做怎么办?于是只好出台这些规章。如果我们做得比较好,用不着上面出台这种东西。
传媒职业道德或规范问题应由传媒自律解决,由党政部门管理属于传媒职业道德的事项,反映了我国的传媒仍然被视为公权力的代表,而不是一个社会行业,既然如此,这意味着不存在传媒的职业道德问题,而是党政机关的建设问题。
2006年10月,我在深圳看到《晶报》刊登的《关于欢迎举报新闻单位不正之风的公告》(图8…2)。假如这个公告下面的署名是新闻行业组织,那是很正常的,但现在的署名是一个行政单位:深圳市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这反映了中国式的解决新闻职业道德的路径,就是由行政部门出面来管理。现在世界上多数国家都不会这样做,真是中国特色。
图8…2 深圳《晶报》刊登之《关于欢迎举报新闻单位不正之风的公告》
三、造成职业道德缺失的原因
为什么我们中国的传媒会出现这么多非常严重的新闻职业道德缺失的现象呢?我想主要有四个原因:
1.体制转型
长期以来,我国的传媒是党政权力机关的一部分,不是一种社会职业。现在除党报党刊以外,传媒都推向了社会,社会的行业部门色彩加强了。虽然名义上成了社会部门,但是在转型过程中,观念上很难很快完全转过来。鉴于上述历史发展的渊源,传媒从业人员很容易产生错觉——虽然不是公务人员,但似乎拥有某种“公权力”。即使记者没有这种意识,被采访者和受众对传媒的认识,也停留在“它是党政机关一部分”上。当记者在采访中亮出自己所属的传媒名称的时候,多数被采访者就是这样认识的,比如,人们会觉得《人民日报》的记者代表党中央。一般来说,人们对《人民日报》的记者,多少会尊重一点,如果是县广播站的记者,有些人理都不理你。这也反映出,老百姓都有这种错觉——认为你是公务人员,加上记者自己也有这样的错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可能会形成一种职业意识呢?职业是一个社会行业,而我们到现在还认为自己是公权力的代表。在社会转型中,我们的观念认识还没有完全转过来,如果仍然处于原来的位置,传媒就不存在职业道德问题,而是党政机关的建设问题。
一旦你是公权力的代表,就有人想收买你的权力。传媒的职业权利与他们挂靠的党政机关的权力混同,使得它们容易成为违法乱纪者重点行贿的对象。当市场经济中传媒的资源和空间不足时,在新闻道德意识弱化和职业规范不明确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权力寻租”现象,以党政“权力”违法换取发行量和广告,这对传媒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在某种意义上,我们现在市场秩序很乱,跟这有关系——传媒是一个公权力代表还是一个社会行业,身份没有完全定位。
2.商业利益
传媒原来是国家机关的一个部门,没有自身的利益,听上面的指挥就可以了。现在不行了,1992年实行市场经济以后,传媒实际上被推向了市场,成为经济利益的单元,这样就有了维护和扩张自身利益的驱动力。市场机制引发了利益、生存、发展之争,引发新闻传播业工作人员行为的多种选择,外部的诱惑越来越多,追求传媒自身利益和从业人员个人利益的动力也越来越大,这和传媒所担负的社会责任之间,会发生矛盾和冲突。缺乏基本的新闻道德,没有有效的职业规范来约束,造成传媒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意识的淡化。
商业利益是造成职业道德缺失的现实原因。但是并非市场经济一定带来职业道德的缺失,关键是你用什么规则来应对这样的问题。一位美国报纸主编这样说:
“如果没有旅行社和航空公司,报纸上会有旅游专栏吗?如果食品公司广告商不光顾报社,报上会刊登食谱吗?”广告商会对媒介有各种各样的要求,这些要求往往妨碍新闻报道的全面真实。例如有的广告商要求由他出资主办的节目里不得有其竞争对手的名字,有的要求新闻节目不得对其公司或产品说不利的话。(1)
确实是这个样子,报纸上的旅游专栏某种意义上会和旅行社、航空公司有利益关系,刊登食谱往往和广告商供应的商品有一定关系,这是商业化社会中难以避免的现象,关键是传媒本身应该有一套规则去应对商业利益,我国目前缺乏这样的系统规范。中央电视台为了防止广告商对新闻报道的影响,规定节目主持人不得做广告,而且很多的行政规章也规定编辑部与广告部分开。这个原则大家都明白,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类商业利益影响传媒社会责任的情况,不是个别的,而是普遍的现象,问题很大。
两位武汉大学的新闻研究生在一家报社实习,合写了一篇关于中国移动存在乱收费现象的批评性报道,他们采访移动公司,但是对方不予回答,正当他们打算以“移动公司拒绝解释”发稿时,被报社的部门副主任请到了办公室,稿子自然不能发,原因就是:移动公司是该报社最大的广告商。这个例子反映了商业利益对传媒的影响。这种影响有时候是无形的,有时候是明显地能够感觉到的。
《南方周末》是我国著名的知识精英报纸,人们通常认为这家报纸应该嫉恶如仇,勇于揭露不良现象,是很公正的。2004年,《南方周末》登了一条批评太子奶质量有问题的揭露性新闻,当时北京大学一位新闻学研究生写了一篇文章配合这个报道,稿件发过去以后,催问了几次,回答都很好,说他们正在做。然而再没有了下文,不仅不了了之,该报还刊登了大幅太子奶的广告。这个研究生很生气,写了一篇文章《媒体还是企业,谁的责任?——质疑“太子奶”事件》(2004年12月8日《中华新闻报》)(图8…3),虽然把它揭露出来了,但是怎么样呢?《南方周末》照出,没人理你。我们认为能够主持公道的媒体都是这样,还能说什么呢?我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利益的问题随处可见。这是一个常见的微妙的小事例。你别以为《南方周末》只讲道义不讲利益,它也照样讲利益。
图8…3 《中华新闻报》刊登的质疑《南方周末》“太子奶事件”的文章
生活中类似这样的事情太多了。2005年9月11日晚上,武汉发生一起被广泛传播、但绝大多数传媒没有报道的事实。市民崔先生在武昌一家快餐店就餐,面对抢劫歹徒英勇搏斗,五分钟内店内工作人员无一人伸出援助之手,最终歹徒逃跑,崔先生抱怨店里工作人员没有援助,反而遭到店里人员的拳脚。警察迅速赶到,各种传媒也冲到现场采访,允诺崔先生第二天见报。但是快餐店随即投给各传媒大量广告,这家企业说,花多少钱也要把这个事情在武汉盖住,结果所有到场的传媒都没有报道此事。直到12月,一家新创刊的周刊《第一生活》需要有一个出彩的新闻,在其创刊号上发表了半版揭露该店的新闻。后来崔先生把这件事情捅到网上,才引起社会上的关注。
不仅报纸是这样,电视也是一样的。崔永元在电视台工作,他说:“如果我们的电视台都是公共电视台的话,那我们的电视台就是全世界最脏的公共电视台;如果我们的电视台都是商业电视台的话,那我们的电视台就是全世界最差的商业电视台,又不好看,又挣不着钱。”(2)虽然说得比较损,但是在某种程度上点出了我们体制上的问题。
3.行业内混岗
这是一个很大的现实问题,尽管我们明确规定传媒的编辑部和经营部门要分开,但实际上没有分开。传媒体制内部编辑部与经营部的混岗,是造成“有偿新闻”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从中央到地方的传媒,都存在要求编辑部人员分摊征订任务、拉广告的问题,如执政党的中央机关报,每到年底,每个记者分摊几百个订户,如果拉不来,要扣奖金,甚至扣工资。我问过该报华东版主编:你们怎么能这样做呢?他说:我们得生存,我是主编,虽然没有定额,但是我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