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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对比不是简单的对比,它是三角的,是一种选择。应该说,我的出生加剧了这种对比的蜕变,使或许可以避免的脱轨原不该如此过早地发生了。算了,算了,还是不再啰嗦了。
我虽没有领略过生母对子女的母爱,却从自己对儿女的牵肠挂肚上感受到了父母对子女的牵挂,一个母亲舍弃自己不满周岁的儿子而去必定需要极大的勇气。
细究我父亲我娘的婚姻,百思不得其解,我记起了一位或许根本算不得哲人的哲人说过的一句话: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都有甘受虐待的欲望。根据这一理论,我做了如下假设:假如我父亲能够少沾染一点儿象我大哥那样的恶习,结局必定不会如此。
再说我父亲对我娘的事儿,反而要比我平静得多,他绝少或者说从未主动地提及过,而且一惯如此。据村里人说,即使在我娘离我们而去的那个时候,我父亲也从未表现出任何异样。我父亲的这种必定被我父亲固执且毫无争辩地认作是一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英雄气概的表现,却成了村里人公认他缺少阳刚之气的一个最有力最直接的证据。
我们且不去做争论,我父亲也从不会与人去争论什么,只要自觉已认清的东西,便会顽固地一直抱守着。令人无法想象的现实是,凭他是如何度过了两年既当爹又当娘还要照顾多病哥嫂的时间。一直到我三周岁生日的那天,那位在血缘上我应该叫姥爷的早已离任的大队长,或许出于“养不教,父之过”的愧疚,也或许另有什么目的,又托人给我父亲说了一门亲,反正他是在按照小镇上“亲朋好友遇事生病必要探望,否则便要生分了”的规矩在探望了我大爷我大娘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对方是我姥爷的一个远房侄女,心高气傲却姿色平庸,怨不得自己福少命薄,是一个弃妇。她生性泼辣,好面子,喜欢争强好胜,婚后肚子却总不争气地不见动静,在煎熬中苦苦等了三年,才不得不去医院,无生育能力!这对女人来说,毕竟算不得一项优秀的品质,心里难免觉得有些亏欠才渐渐收敛了些。
尽管她对自己的威慑力有足够的自信,岂料自己已失去了赖以发威的基础,又经过了四处求医问药的三年,他终于于某晚饭后吞吞吐吐地提出了分手的意思。她募地怔住了,许久才从呆立状态中清醒过来,原已十分疲惫的她两眼紧紧地盯着因恐惧而渐渐畏缩着后退着的他,更加激发了自己的斗志,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敏捷两手抓住了他的衣领,声嘶力竭地大喊一声,已把他从家里扔到了院里,而后关上门,扑到炕上拥被而泣。
第二天天未亮,她便悄悄地走了,走时没带走任何东西。
在我们那个地方,由男方首先提出来的离婚当时叫做“休妻”,多是因为女人存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因此,被休掉的女人另找婆家是非常困难的,即使旧相好也绝不肯娶此等女人为妻,因为这样需要面对巨大的社会压力,没有非常的勇气必无法承受。
在家庭方面,男方坚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坚决要休;女方则坚持“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只要是被休掉的女人,倘若回到娘家,便会被娘家人当成用欺骗手段卖出去被买主发现了缺陷硬生生给退回来的货物一样,尴尬而又耻辱。
所以说,不少被休掉的女人宁死也不肯回娘家,半数以上的走了绝路,余下的她们选择余地也是极小的,即使再自认高贵的女人,似乎也只有两条路可走:或胡乱找一下流胚子嫁了了却余生,或孤独凄冷一生。
应该说,这些悲剧的酿成便是因为这些沿袭了多年的规矩。这些规矩当然特指那些不成文的一旦形成便具有根深蒂固的顽固的特征的传统和习惯,尽管它的改变通常是逐步的渐进的,但绝不可以忽视人们能够正视自己意识的迅速觉醒,只有变才永远是真的。
到了我父亲这一代,正是一个“人多力量大,追求子孙成群”的年代,有哪家没有三两个闺女?如果“休妻”毫无原则而且毫无节制,还要酿造多少人间悲剧?岂不乱了分寸?而且与成文的规矩明显相左,正是因为成文规矩的倡导,加速了这些规矩的改变。改变归改变,但规矩终究是规矩,虽已到了强弩之末,但由于惯性仍存有较大的市场。
尽管如此,那个后来成为我娘的女人并没有选择过去的老路,她宁肯以乞讨为生。待家里人终于把她找到时,她嗓子已坏了,原本轻柔脆的嗓音听起来直让人浑身冷嗖嗖的禁不住要冒鸡皮疙瘩。
这时,男方因找到了治疗不孕不育的妙药,非要请她回去,她坚决不肯,嫁给了我父亲。我父亲在这样的背景下与这样的女人再婚,难保他的脑袋里便不残存着这些残存的规矩,至少也会跟我娘当年那样认真地对比一番。对比的结果,便是让他更加相信“姻缘天注定”这句话——两个人虽明知不可能再有自己的孩子,却是一拍即合,竟然恩爱异常。
(六)3、4
更新时间20091225 23:00:32 字数:10355
3
人的感情必定是能够转移的,这种转移把握不好最容易走极端,要么极端仇视破坏欲极强,要么珍爱异常。让我感到幸运的是,女人选择了后者,她把对孩子的渴望全部转嫁到了我的身上。因此,当时幼小的根本不懂人事儿的我除了本能地反抗过她之外,感情上很快就接受了她,小嘴儿甜甜地“娘,娘”地叫个不停。
对于我的驯服,最乐的当数她,发自内心的笑经常溢之于言表。据说女人开心的笑能够美容,她原本丑陋的脸果真因灿烂而变美了许多。她对付我的武器,自然便是跟生母一样的甚至更加硕大的奶子,每当我哭,她便熟练地解开扣子把奶子塞到我嘴里,虽然没有生母那样浓厚的奶水,但足可以制服我。每当此时,她便得意而灿烂地笑。
久而久之,我便养成了离了她便无法入睡的习惯。看得出来,她并不反感我的这种恶习,而且尽一切努力地给我欢乐。她因为我而改变着自己,并因此而征服了我父亲。
我当真应该感谢她,感谢她的奶子和她硕大的胸,要不是她,我绝不会有今天的成绩。因为她给我欢乐,却并不溺爱,而且待我上学后又近乎苛刻地严厉,才让我最终读了大学。我当真应该叫她“娘”,尽管她有时候难免狭隘,关于这一点儿,我在前面的讲述中已有提及,但她的这种狭隘是一种无法克服自己能力见识局限的为了他人的而绝无私利的狭隘。叫娘,当真应该叫娘,娘啊——!
说到娘,便容易激动。农村小老头自我解嘲着,显然又动了情。大家或已听出,他在讲述中已多次动了情。
他正不由自主地去拭眼,见自由从业者吃东西的模样古怪,便冲他说道,好了,别催了,我知道,既是烟酒的讲究,必要讲烟酒,但凡事总要有个序幕和背景,要不然,冷不丁说某个人死了,人们不免要问这人是谁?与你有啥关系?没有关系为什么要提到他?如果承认与你有关系,必还要继续一系列的疑问,诸如他是怎么死的?什么时候死的?死了之后又有些什么后果?请节哀顺便云云。这便是中国人喜欢刨根问底的习惯。
为了满足这个习惯,我们不妨把背景和序幕定得长一些,目的便是让大家能够更加清楚地了解我父亲和我娘,以便大家在今后的讲述中不感到突兀。
在对我父亲烟酒的讲究进行全面考察之前,在这里有必要首先关注一下对母亲大人的称呼。为此,我曾专门查过字典,“娘”和“妈妈”都是对母亲大人的称呼。
在我们那个地方,对母亲大人的称呼原是一体叫做“娘”,大概因为经济的快速好转,人们逐步开始重视称呼,到我们这一代便出现了“娘”与“妈妈”混叫的现象,“妈妈”这个称呼因为城里人或者电影电视里的外国人都这么叫,似乎比“娘”又文明时髦了许多,到我的孩子这一代便一体地改称“妈妈”了。
既如此,因为有两位母亲大人,我姑且把只生不养的那位叫做娘,虽非亲生却象亲生一样承担了教养义务的那位叫做妈妈。
我父亲和我妈跟村里的其他人一样经历了自支书刘老蔫儿开始的经济变革,经济变革往往要领先于并推动社会其他方面的变革。除了称呼之外,经济变革同样地让人的观念在发生着变化,其实称呼上的改变实际上就是人的观念逐步改变的一个生动表现。
与之相适应的便是生活方式的必然地逐步变化,譬如曾一度被视之为恶习的烟酒,又恢复了它的本来面目,渐渐地被普遍地当成了一种时髦。逢年过节或者婆娘炒了顺口的菜,搁一个不大的杯子于桌上,慢慢地拧开酒瓶盖,摇着头,小心翼翼地把酒杯斟满,嗞溜嗞溜地喝上一小口儿便裂一下嘴,忙不迭地去夹一口菜嚼着,借着酒兴向老婆孩子吹嘘一下其实老婆孩子都清楚的自己的丰功伟绩,或者点一根烟怡然自得地享受着。条件变好了,天天跟过年似的,自然会经常做顺口的菜,小酒当然也嗞溜嗞溜地常喝不断。
这便是我对于烟酒的最初的因而也是最深刻的印象——一种足以引以为傲的最潇洒的行为。
可惜的是,在我小时候的记忆中,我父亲没有一件类似于这样的光彩行为,在与小玩伴儿的争论中常常让我感到自卑不已。
有一次,我受了委屈哭着跑回了家,我妈便教我说“俺父亲会喝酒”。之后我遇到尴尬就说“俺父亲会喝酒”,尽管常惹来嘲笑,胆气却毕竟壮了不少。
由此便不难看出,当时的烟酒有多么流行,我又是多么渴望我父亲能喝酒,我有时候甚至会把我父亲想象成酒鬼,恍若看到他喝醉了酒与人拳脚相交,或者象其他同学的父亲那样醉卧于路旁,我和我妈吃力地抚着浑身是泥最好还沾染着部分血星却依旧醉睡不醒的我父亲,周遭围满了或指指点点或掩嘴而笑的大人或孩子。这种因盲目的自尊而产生的虚妄的幻象,常常能给我勇气,让我在突然间热血沸腾,顿生无穷豪气。
说到底,喝酒当时在我的心目中一时间成了有本事的代名词,不妨试想一下,有谁家的孩子不希望或者不把自己的父亲想象成能够顶天立地叱诧风云的大人物?
我父亲这样说,烟酒是一种享受,讲享受必得要讲资格,在没有完成任务之前,人是没有资格去讲享受的。他所说的任务,即是指我成家。因此,一直到我毕业后的好长一段时间,他仍不肯去沾染烟酒,尽管我和我妈曾无数次地劝过他,因为我四年大学不仅耗尽了他们所有的积蓄,而且让他负了一万余元的债。
他从不怨天忧人,只怪自己无能,只要能怪自己,心里便安稳了许多。他不肯让自己的儿子因为他留下的债务而凭添哪怕是丝毫的负担,尽管他不可避免地束缚于自身的能力,但他仍勉力维持着。讲到这里,相信大家已不再难以理解我父亲何以会在我成功地做成了第一笔生意之后才去沾染烟酒的原因。
我父亲第一次沾染烟酒完全是一次中了我和我妈圈套的被动行为:那天晚上,由于事先跟我妈串通好了要让我父亲开一次洋荤,因此,我破例早早回了家,回家时特意挑选了两包价格还算适中却只有村支书刘老蔫儿偶尔才能抽得上的烟和两瓶当时最为流行却只有村集体招待镇委书记那一级大官才肯拿出来用的那种酒。
那一段时间是我和我妈特别高兴的日子,因为屡经周折,我终于拿到了凭自己智慧和劳动赚来的第一笔钱。我觉得这不单纯是钱的问题,而且是一种证明,尽管当时连我自己也说不清到底要证明什么,但已足以令我激动不已,只觉得特别值得庆贺。
当时家里的格局正明显起着变化,三个人形成了观点对立的两派:我妈当然是我坚定不移的支持者,凡是能让我开心的事,她都一概地坚决予以支持,因为只要我高兴,她便感到无比地幸福。因此,我父亲便称她为“无原则派”,而自己则自奉为顽固派。
顽固派与无原则派之间的分歧便在于对待我未来职业选择的态度,是一种大目标趋于统一的对立,矛盾虽有时候甚为尖锐,但由于矛盾的本身便是无原则的,因而常常是模糊的因善良而不坚定的,更多的则往往转向皆大欢喜的结局。
顽固派所说的原则,其实是一些残存的虽仍存有巨大惯性却早已丧失了锋芒的习惯和传统,所以说顽固派的自身便是矛盾的:他一方面倍加辛苦地劳作,勉力维持着生计,另一方面却竭力反对我把赚钱作为职业;一方面渴望而且尽全力帮我摆脱选择后的困境,另一方面又在为我所取得的成绩而闷闷不乐。
在他看来,“学而优则仕”才是读书人唯一的出路,不必去赚太多的钱,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