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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 作者:钟丽思-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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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生活日程被安排得满满的,已经没有空隙去恨爸爸,甚至连哭的机会也没有。 

      他逼我练拳脚,教我骑马,要我爬山,爸爸做事很极端,凡是他要求的,我必须百分之百做到。我的身子骨很快就强健起来,真的可以“动如脱兔,坐如泰山”了。 

      每天,我必须写够300个大字:手中捏只鸽蛋,笔头挂串铜钱,臂弯上还要放碗水。爸爸常站在我背后,出其不意地抽我的毛笔,只要被抽走,我就得再加写10个字 


      他要我读书,文章由他亲自选,大多选自《史记》、《左传》、《资治通鉴》 

      如果说,童年的我,心中依然能享有一片孩子的天地,那是妈妈描出的。 

      放寒假了,妈妈妹妹和弟弟都回来了,家中热闹起来,总有歌声有笑声。爸爸从来严肃的眼睛,变得十分柔和。除了凌晨教我打拳,下午往我大字簿上画圈,他并不拉我去“运筹帷幄”。 


      重庆有时也下雪,很冷,大家晚上都不出门。 

      那晚,全家正围了火盆坐。炭火红起来时,妈妈开始讲故事了。那是说一个美丽的小公主,如何历尽磨难,救他那12个哥哥的故事,她的哥哥们被魔法变成了野天鹅 


      这个动人的传说牵引着我,让我使劲往妈妈跟前凑。“再讲一个,妈妈。”丽珠一边抹眼泪,一面请求。 

      “让丽丝念吧。”妈妈说,“她跟着爸爸,学了好多东西,比丽珠懂事多了。”她递给我一本书,翻开其中一页。 

      那是安徒生的《海的女儿》。我开始读:“从前” 

      读到人鱼姑娘在朝霞中化为水沫时,我已是泪痕满面,妹妹趴在妈妈膝上抹眼睛。坐在我对面的爸爸站起,踱到我身边,又将双臂抱在胸前,踱回原位,抓了火钳,往盆里添炭。 


      青杠炭哗哗喷哦,亮着暗红色的、淡蓝的火苗。我忽然悟到一抹透明的忧伤:我不甘情愿地发现,我有点喜欢我的爸爸妈妈了 

      整个冬天,几乎每个夜晚,我的心都在童话里流连。我们读安徒生,读格林兄弟,读拉封丹,也读克雷诺夫,读伊索窗外的雪绒,细细地,细细地,密密地下。腊梅的清香从门缝窗缝溢进来,飘散在屋里,飘进故事,直到弥漫了我的梦乡。 


      我的梦里,再没有出现人拐子了。 

      那些在夜色中潺潺流淌的童话,慢慢滋润着我的心灵。虽然,我依旧不改孤狼习性,常常一人独步山岭,但眼里心中,鸡虫狗鸟,家花野树都似乎沾了人性,温情多了。我喜欢对大自然讲话,对草说,对石说,甚至速来只长脚蚌蛀,也会对它絮叨一番,然后又放它飞去。 


      我不再穿长袍,也不像妹妹穿裙子。父亲将他几件旧军装,裁裁剪剪又缝起,改小了装扮我。他总给我留两个大衣袋,我将它们装得满满的,从鸟蛋石头到小沙蟹,应有尽有。 


      我最喜欢上树掏鸟窝,得了蛋下来,拾几张竹壳烧熟了,兴冲冲拿去喂蚂蚁,绕着我家墙根,共有6个蚂蚁穴。4穴小黄蚁,两穴大黑蚁。我总是将野外所得,平均分给4穴小黄蚁。从不喂黑蚁,它们体积庞然,总让我想起故事里那些仗势欺人的坏蛋。 


        
      第三章 

       


      怪得很,小小年纪,我们想的不是如何好好活着,而总是憧憬如何壮烈死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理想的死法。 

               ※       ※       ※ 

      由于爸爸亲自调教,我的身体已非常强健,令整个军区大院的人刮目相看。 

      也许是随了各自爹爹的缘故,大院里的孩子,几乎人人尚武好斗,且顽皮异常,又几乎都不去幼儿园的。部队里,军官的妻子们统称“家属”。几乎所有的家属都闲散在家,而又几乎所有的家属,都不能将她们那些精力旺盛的宝贝蛋牢禁家中。 


      孩子自有孩子的世界。小一点的,自有三两一伙,四五一群,下地抓抓蟋蟀,上房墙堵烟囱;十来岁的娃娃就不一样了,他们偷马骑,偷车开,偷枪玩玩得带兵打仗的父辈们头痛欲裂。 


      最终将孩子们管束起来的,还是那些十七八岁的警卫员、通讯员。小伙子们将首长们的孩子按年岁分级,组织各种各样的比赛:摔跤、跑步、爬竿、讲故事。 

      前三项,我兴味索然。我从不与同龄人斗力。因为爸爸说:“跟同龄男孩或跟比你大的女孩争斗,是最没出息的窝囊废。”而照警卫员们定出的“军事纪律”,我又绝不能分去大孩子一级,才6岁多哩! 


      只有故事会,是不分年龄的。我最喜欢。 

      50年代初期,在那片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土地上,人们崇尚的是英雄。我们心中的偶像,清一色,全是又年轻又勇敢,既高尚且简单的人。 

      中国偶像,当然有被敌人挑在枪尖的放牛郎王二小,13岁的王二小孤身一人将鬼子引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有“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有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有用胸膛去堵机枪的黄继光至于外国的,则全是苏联偶像:如卓娅、舒拉、保尔·柯察金。 


      怪得很,小小年纪,我们想的不是如何好好活着,而总是憧憬如何壮烈死去。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理想的死法。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后院的5个孩子,他们发誓要学狼牙山五壮士,面对越缩越紧的包围圈,拔了枪栓砸了枪把,然后哈哈长笑,纵身跳崖 


      会议厅前有一颗硕大的黄榆树,枝杆硬朗,浓叶婆娑,可供好几十人乘凉清谈,四川人叫“摆龙门阵”。家属们各自端张小板凳,在日影里、月影里纳鞋底织毛衣。孩子们则分头寻了适意的树杆树根坐了,诚心诚意地为自己或为朋友,争先恐后描绘就义的蓝图偶尔为父辈走过时听了,尽管他们人人都有一章刀头舔血的历史,也不禁为儿女们这种狂热的赴死精神皱眉。倒是没人干涉。也许父辈们觉得:孩子们说说而已,反正死不了。聚在一堆探讨一下死亡的方式,总比小家伙们劈了树丫做弹弓,列了阵对射安全得多。嘿,谁知道这些老军人想什么呢! 


      有个周末,照部队惯例,操场上放起露天电影来。是个苏联片。我记得是黑白的,片名却记不清了——反正,不是叫《真正的人》就是叫《无脚飞将军》。 

      故事很简单——那年头,似乎一切都很简单——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一架苏联飞机被德寇击中,飞行员弃机跳伞,双脚受伤。他在森林里爬行了好多天,靠吃蚂蚁卵,在冰天雪地中活了下来。遇救时,双脚已坏死。医生将它们齐膝截去。克服种种困难后,他居然带着两支假脚,再度登机,激战蓝天。 


      看完这个电影之后,黄桶树下,话题骤变:孩子们一致认定,漂漂亮亮地活着,比轰轰烈烈地死去,更令人心倾神往!于是,便想方设法,要仿效那无畏无惧的无脚飞将军。 


      如何仿效?参军么?虽然我们年龄不齐,但参参差差,人人都缺了不同的一段;截肢么,不知何时何日才盼得如此机遇。“走!”也不知是谁憋急了,振臂一呼,“到林子里练爬去!” 


      一帮孩子便开始练爬,或往竹林或往蕉林,爬得个个都满脸伤,满身脏,越是艰难,便越是崇拜那位苏联英雄,越是五体投地向前进,一面拼命想象着自己的双脚早已坏死。 


      那段时间,军营里的日子正常的不正常了:没人偷筲箕支麻雀,没人堵烟囱,甚至对任何一块窗玻璃,都没人有雅兴去射穿 

      每天傍晚,大门哨卡就会有一番热闹:放学的,背了书包急急往那儿赶;学龄前的,立在那儿拉长脖子往盘山道上望。待两拨人一会合,“呜啦!”一喊,几十只脚,相跟相随,追命般练爬去了。 


      那些练爬的日子,可忙煞了家属。天未擦黑,从食堂打回饭来,她们便走出户外,扯了嗓子,有板有调地唤着各家儿郎的名字,长长地,悠悠地,一声一声,歌似地往林子里递去 


      终于被唤回家的未来无脚飞将军们,立即卸甲冲澡,然后立着,一声不吭。这时,家属们各自拿出棉签、小瓶儿,(不外是些酒精、红汞、紫药水,她们结了队去医疗室讨来的。)开始横一道竖一道地往孩子身上涂。饭后,把未来无脚飞将军的泥衣泥裤扔进一个直径1米的大木盆,架块搓衣板进去,开始一边唠叨一边洗。天天这样。 


      我从不参加练爬。这比爸爸要求我的要容易多了。我相信,如爸爸要求的那样:只要一只耗子能活的地方,我就能活。与其练爬,不如寻条菜虫喂我那4穴黄丝小蚂蚁。 


      为了黄丝小蚂蚁,我平生第一次跟人打架,且大打出手,两败俱伤。原因就出在无脚飞将军身上。 

      终于有一天,所有练爬的孩子都已确信自己能在森林爬行三日。练爬运动胜利结束。孩子们深感成功,又顿觉失落。 

      几天后,又一位崇拜者想出个学英雄的新招:吃蚁卵。 

      大家很快便寻得些破碗残碟断码钉,相邀相约翻蚁穴,见天功夫,就将个大院弄得坑坑洼洼起来。 

      我赶紧回家问爸爸:“如果一只耗子为了活命,会不会吃蚂蚁的蛋?” 

      爸想也不想,就说:“会的。咦,你问这干什么?”我说:“不干什么,问一下。”就跑了。按照孩子们不成文的规矩,谁将事情泄露给大人,就是“叛徒”,叛徒将失去所有的小朋友。我决定参加吃蚁卵的壮举。 


      在电影里,出现过两次无脚飞将军吃蚁卵的镜头。我们当然决定每人吃两窝。 

      第一个蚂蚁窝被翻出来了,欢声过后,立即哑然:太恶心了,那些卵!成千上万的小蛋蛋,密麻麻,惨白一堆垒着,一群蚂蚁慌慌张张,散去聚来,各自尽力叨起一只卵逃掉 


      我直觉心头发怵。看看别的孩子,有人打寒颤,有人连脸上都起了鸡皮疙瘩。然而,对苏联英雄的崇拜毕竟使孩子们勇敢起来。刘团长的儿子,一个三年级小学生,咬着牙关,沉沉发誓道:“老子绝不临阵逃脱!”便一手抄起那堆白东西,连泥,连几只蚂蚁,一并愤怒地倾进嘴里,咽了下去,满脸视死如归般肃杀。 


      以下再翻出蚂蚁窝来,就没有人作难了。孩子们义无反顾,一人一窝轮着吃,个个脸上都呈着大无畏的神态。 

      到我吃时,便偷偷在心中默念道:“耗子能活,我也能活;耗子能吃,我也能吃。”默念两遍。也吃了下去。虽然以耗子为榜样,未免亵读英雄,但我终究完成了英雄完成过的业绩,就也释然了。 


      蚂蚁卵子,一窝一窝被翻了出来,又一窝一窝被吃了下去。终于有个周末,吃卵大队搜索到我家墙根,发现了那6个蚂蚁穴。 

      对于黑蚁的倾巢覆灭,我无动于衷。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让那4穴黄丝小蚁惨遭横祸——一年多来,都是我喂我养。我们是朋友。 

      我对大伙儿说:“咱们另外再找吧,这些黄丝小蚁是我的老朋友了。” 

      大家坚决反对。反对我这种将人蚁友情看得比英雄主义更重的坏行为。大家都觉得,另寻蚁窝,是“贻误战机之罪”,对不起我们崇拜的无脚飞将军。 

      大院的孩子都不善舌战。三言两语未能了断的争断,必以武力解决。于是,既然4窝蚁都在我保护之下,我就必须轮流与原本该吃这些蚁卵的4位朋友相搏。 

      这是一伙在梦中都要血战沙场的军人后人,谁不曾练过几日拳脚?我们用断码钉在泥地上画了个大圈:谁被打出圈外,谁就输了。 

      我的对手败下两名后,我依然微弓了腰,满脸鲜血地站在圈内,准备迎战第三名。 

      第三与第四是李生兄弟,只比我大几个月,平日练的,就是联手拳。他们招呼也不打一个,竟双双扑上来,左右夹攻跟我干。 

      这下可乱了套!吃卵大队立即经渭分明化作两军对垒:有人帮我,因为“双打一”不公平;有人帮他们,因为孪生兄弟是“正义之师”于是圈也不用了,两边人马各自认明后,便拳打脚踢,混战一团。立着的固然红了眼拼命,倒下的又挣扎再来 


      到大人们终于发现时,我们已伤得七七八八了。 

      大人们又好气又好笑,背的背,抱的抱,把这批苏联英雄的崇拜者统统押送军医院。 

      我掉了一颗门牙,左肘脱了臼。 

      爸爸把我从军医院领回来,进门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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