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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时代 作者:钟丽思-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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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以后,咖啡店老板的7个孩子就轮流着,天天往我家捧来了一大钵咖啡渣。我妈妈买了口好大的锅,她熬出来的咖啡水,依旧香喷喷的,我被好好地浸泡起来,每每这种时刻,总有邻居围观,并且热忱祝福。一直到我被全身扑满酒曲粉,严严实实地裹在小被子里,人们便开始散去,父亲便开始吟哦就这样药丸针水、咖啡酒曲,病病歪歪地,危危乎乎地,我开始慢慢往高里长。 


      我是先会讲话,后学走路的。父母对我,爱若至宝,从来不打不骂。我那爹爹,先为律师后任教员,自是口若悬河,从来教我,都将“为什么要这样”或“关什么不能那样”讲得清清楚楚,道理透彻。无论家中来了什么客,父亲从来都把我放在他膝上,让我听他们高谈阔论,或是让我奶声奶气昂首挺胸地诵它一阕岳飞的《满江红》,不然就是文天祥的,《正气歌》 


      家里开着杂货铺,我便糖果饼干尽着吃。一到开饭,已胃口全无,见饭便苦着脸。我是满街跑着吃饭的,母亲端了个小碗,耐着性子在后边追着劝着,久久才能喂上一口。那时香港还不多见铁闸,特别我们住的那条小街,人们在大白天连门也不喜关好的。我逐家串,每餐非吃上一个钟头不可。后来益发不像话,要从九龙坐渡船往香港来回一趟,才肯吃完一小碗饭。再后来,母亲就总在喂饭时给我讲故事,这才使我略为收敛。母亲讲了好多故事,但讲得最多的主题,当然是“人拐子”。 


      在所有关于“人拐子”的故事里,被拐的孩子总是因为吃了别人的东西或跟了不认识的人走,才上当的。而发现上当时,又必是到了语言不通的孤岛的。母亲很怕我被拐走,挖空心思教我许多从人拐子手上逃脱的办法,以至我能将《童区寄传》背得滚瓜烂熟,并常常给邻居小孩复述种种关于人拐子的传说。 


      到了5岁,我渐渐少于病痛。爹爹开始教我练毛笔,对对子。母亲关了杂货铺重续她的教书生涯。舍不得送我去幼稚园,便请了个保姆来家,由她追着我喂饭。爹妈上班的时候,我便在家抄抄文章读读诗,满街跑着吃吃饭,讲讲人拐子的行状吓吓邻居小孩,自觉日子津津有味,也就不那么爱哭了。 


      也不知从何时起,头发变得又浓又黑,唯是脑后总有一撮白毛。只是我的五官,怎么也没法长得舒展,不过,爹妈和邻居们已大为满意。妈妈为了我显得漂亮,连牛痘也往我大腿上种,可她当时万万想不到我长大了会那么喜欢穿短裤。 


      爹妈眼巴巴地盼我长,准备第二年送我入学,然后上中学,念大学,留洋当博士。邻居们也看好我的前程,等着这条小街出个大博士。谁也料不着,我这辈子偏偏只念了6年书,就失学了。 


      有一天,家中收到一份电报,母亲失踪了两日,回来后,抱了我只是哭。爹也没顾上给我的毛笔字画红圈,却大步大步踱着,在他书房抽闷烟。我不明白出了什么祸事。从那以后,三天两头就会有封大陆来信。我家从前是没有那种信的。信一来,总是妈哭爹抽烟的。 


      又过了三五个月,母亲开始频频为我添新衣。原本不兴串门的爹,下班就抱着我到处转,让街坊们高兴了好一阵子。 

      终于,母亲红了眼圈问我:“乖天儿,愿意去坐火车么?”哎呀!火车!那只是我在电影里见过的东西啊!天儿兴奋之极,也不缠着爹妈抱,又跳又笑地由保姆领着,登上北去的列车。我以为爸爸妈妈要上班,才不跟我一起去玩的。 


      火车日日夜夜停停开开。我先是惊喜,后是习惯,继而厌倦,但那火车依旧在开。最后,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恐怖,便开始狐疑地窥视着我的保姆,猜想她定是入了人拐子一伙的。 


      那列火车将我送上了另一条命运的轨道。 


      第二章 

       


      整个冬天,几乎每个夜晚,我的心都在童话里流连。我们读安徒生,读格林兄弟,读拉封丹,也读克雷诺夫,读伊索窗外的雪绒,细细地,细细地,密密地下。腊梅的清香从门缝窗缝溢进来,飘散在屋里,飘进故事,直到弥漫了我的梦乡。 


               ※       ※       ※ 

      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位将领,我的父亲没有任何理由将我留在香港。那是中国共产党管辖不到的地方,那里归英国管。在部队,别说亲生孩子在香港,即使有封香港的来信,也是一件令人大惊小怪的事。为了种种原因,他的孩子必须回到社会主义中国受教育。于是我的大陆父母向我的香港父母提出,要将我收回,大陆妈妈亲自赴港,与香港妈妈聚了两天,却并不来见我。香港妈妈哭得肝肠寸断,就是不肯舍了这命根子。于是,便有了那些信结果是,大人们决定:直接由保姆带我进川,任何人不向我作关于这种迁徙的任何解释。因为,让一个孩子在军营里谈什么“香港、九龙”的,非但不伦不类,还将给父母带来不尽的麻烦。 


      火车停在重庆站。一个挺拔的男子,全身戎装挤入车厢,将我抱起,说:“丽丝,我是爸爸。” 

      我狠狠咬了这个军人的鼻子一口,然后,照故事里说的那样,尖声喊道:“叔叔伯伯快救命呀!大家抓住这个人拐子呀!”一边喊,一边抓他的脸,踢他的肚子。他皱皱眉,将我翻了个面,连手脚一并箍抱着。跟着他,又挤上来一个女的,接过我,紧紧抱着,轻轻拍着,悄悄在我耳边说:“别怕,别怕好孩子。”那音调柔和又恬静。我见到一双好亲切的眼睛。我双手捧着她的头,本能地觉得那是我的救星:“阿姨救我回家!他是人拐子!”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我家地址,那是我刚会走路时,妈妈就要我熟记了的。妈从来都不厌其烦地告诉我:“分辨好人坏人。别听人家怎么说,而是要细看人家的眼睛。”抱着我的人,眼睛有几分像我妈,很慈祥。 


      她将脸贴在我的眼睛上,好轻悄好轻悄地呢哺道:“我们这就回家去。”我听到那个柔美的音调梗着一丝呜咽,“好女儿,我是你妈妈” 

      我吓得魂不附体,味溜窜下地,转身就跑,却被那军官一把捞回,依旧箍了在他怀里往前走。 

      我怎么呼救,也无人搭理。或许,谁也听不懂我的广东话,或许那军人的堂堂仪表实在不属于人拐子。那个自称是我妈妈的人,从保姆手中接过大包小箱,一面看着我,一面往前走。我如一只关进铁笼的小狼,声嘶力竭地仰天长嚎起来。 


      终于,我被弄进一辆吉普车,逃不脱,也挣扎不动了。那个女的将我拥进怀里,慢慢晃着,哼起一支歌来。似乎没有歌词,但韵律优美,很恬港,像是从好远好远的地方飘来 


      我精疲力尽地摊在她怀里,抽抽泣泣地咒骂,骂她,骂那军官,骂那同谋合伙的保姆 

      我不停地骂,她不歇地唱,弄得我糊里糊涂起来。我在心里拼命搜寻,也想不起在哪个故事里,曾出现过会唱歌的人拐子。 

      这个会唱歌的人拐子,有两辫长发,黑油油地,顺在肩上。她的眉毛很长,略淡,眼尾也很长,双眸很美。我抵抗了许久,累得恍恍惚惚。恍恍惚惚之中,竟觉得那歌声,是从她美丽的眼睛里流出来的,那眼神中有一抹很淡很淡的忧伤,像她的歌一样。我打起全付精神,恶狠狠地,最后诅咒道:“大灰狼来咬你们三个,人拐子!”终于,无可奈何地在人拐子优美恬谧的歌声中睡着了。 


      待我醒来,立即见到一双离我很近的眼睛,又大又黑又明亮。那是个胖乎乎的小姑娘,脸儿红红的,一笑,就现出两个小酒涡,她低下头来亲亲我,叽叽叭叭地对我讲起话来。她吐字清清楚楚,声音脆脆甜甜,但我一句也听不懂。我对她说:“我叫朱天儿,被人拐子从爸爸妈妈那儿拐来了!” 


      看来,她听不懂我的广东话。她又说了句什么,就跑出去了。转眼功夫,她又跑回来,和那会唱歌的人拐子一起。 

      小姑娘握着我的双手,又开始叽叽叭叭,然后转过身去叫“妈妈”,她妈妈对我用广东话说:“这是你妹妹,丽珠。她刚才对你说,她很喜欢你,她有一个弟弟,叫可可,她早就想有个姐姐了。她问你,是不是也会喜欢她,喜欢她弟弟。” 


      丽珠的小手软软的,手背上也有小酒涡。我真的很喜欢有个这样的妹妹,就点了点头。然后对她妈妈说:“妹妹有妈妈。你送我回去,我找我自己的妈妈。” 

      丽珠的妈妈蹲下来,用手指轻轻梳着我的短发,说:“丽丝,我就是你的妈妈啊!”她抱起我,往厅里走去。丽珠就握着我的脚,一面走,一面又叽叽呱呱起来。 

      那个将我掳来的军官已换好便装,正在厅里看书。他刚将我抱上,我尖叫一声,随即便小狼似地开始抓咬他。他把我高高举起,喊了一句:“嘿嘿,真是将门出虎子!”便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很响亮,吓了我一跳。他把我抱到镜子跟前,问道:“我的女儿,你看,我们俩的脸有哪一点不像呢?” 


      是啊,都像,脸型像,五官也像。不过,他各部分都很明朗,而我的呢,咋也舒展不开就是。 

      像又怎么样呢?我有爸爸,他在香港。况且,“人拐子”的故事里说过,人拐子有障眼法,会变哩。我溜下地,抱着他的腿咬了一口,恶狠狠地说:“我要我爸爸,不要人拐子!”他连摸都不去摸一下被我咬过的地方,却弯了一根食指去挠额角。他从列兵一步步当到将军,此时此刻,竟无法战胜他的亲生女儿——那个疲劳的、虚弱的,被愤怒和轻蔑烧得两眼血红的小妖怪。 


      从此,我名丽丝,不叫天儿,也不再姓朱了。 

      我坚定不移地相信,我是被人拐子弄来的。因为生活在军营,于是满耳满眼,全是军号军令,军械军装,这在好长一段时间都令我心惊胆颤。 

      我到重庆时,正好放暑假。妈妈和妹妹都在家。以后,她们一个去了学校,一个去了幼儿园,每周才回来一次。父母曾多次将我送入幼儿园,但他们总是失败。我在幼儿园,不但大哭大闹,而且还要病,发高烧,最后只好让我呆在家里,和保姆在一道。弟弟那时一岁,寄养在别人家。 


      军营里,孩子很多,可谁也不跟我玩。孩子们的游戏,多是“官兵捉强盗”,追得满山跑。我跑不快,老摔跤,不但“官兵”们不让我入伍,连当强盗的资格也不够。 

      我的模样很不讨人喜欢,我只肯穿着从香港带来的中式长袍,冬棉夏单,因为郎中们说我招不得凉,小脸青青,下巴尖尖,一双眼睛满是警惕,满是惊惧,满是惶惑,还要说一口谁也不懂的广东话。 


      我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要逃回香港。 

      常如幽灵般,我站在路口,盼望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好求人带我走,或者是拼命找寻一段熟悉的景物,想立在那儿等我香港的爸爸妈妈来找寻,这些都是从故事里听来的脱身之计,而我始终没能发现一条熟悉的路,更见不着一张熟悉的脸。 


      我几乎都不会笑了,整天寻寻觅觅,失魂落魄,那神情、那行状、那心态,活脱脱跟一匹小小的、落到陷饼里的孤狼一样。 

      重庆是世界有名的雾都,山风瘴气很重,须以辣椒抵御,我却怎么也不肯吃辣椒。不久,我家又是郎中满门——我的肺又出毛病了。 

      终于,爸爸开始亲自管教我了。 

      “丽丝,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是我的女儿。”他说,“所以,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必须尽快强壮起来。” 

      是平生第一次,我听到这种野蛮的推断方式。 

      爸爸让我的保姆回香港了。他将我们从香港带来的咖啡酒曲打成一个小包,说:“这些都变成回忆了,从耗子能活下来,你就应该能活下来。” 

      爸爸认为,他平生最为得意事,有四种:带兵打仗,拉琴吹萧,设局对奕,入厨掌勺。 

      仗是没得打了,那会儿。于是他开始为我纸上谈兵。爸爸让我翻开的第一本书,竟是《三十六计》。 

      他曾在步兵学校呆过一段,任军事研究室主任。这位行伍出身的将军,毅然决然,把他的女儿领进一个铁马金戈,征战杀伐的世界。 

      我的生活日程被安排得满满的,已经没有空隙去恨爸爸,甚至连哭的机会也没有。 

      他逼我练拳脚,教我骑马,要我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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