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艾玛-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锤甙痢J裁囱娜硕加隳炕熘椋坏阋膊唤橐狻U饷此担豢杀苊獾芈淞怂滋住H欢凰凸懒说恼庵衷只鍪顾荒茏鞒稣返呐卸稀D侵徊还砻魉椿钇煤枚选�
    她们最终说服他离开了克朗旅店的前门。这时,贝茨家的住所差不多就在正前方。爱玛想起前一天他要去拜访她,便问他去过没有。
    “去了。啊;去了。”他回答道,“我正想要跟你们讲一下。这次看望非常成功。我和三位女士都见了面。我当时还想多亏你事先提醒。假如盲目地去拜访她们,再碰上那位能言善辩的姨妈,那就糟了。实际上,这次拜访只是我一时心血来潮。预计十分钟就足矣,而且是再合适不过了。我还告诉我爸爸,肯定比他先到家——可是事与愿违,她们唠叨个没完。我父亲到处找不着我,最终在那里找到我了。当时,我惊讶地发现,事实上,我已经在那里呆了几乎快一个钟头了。这之前,我一直没法脱身。”
    “你认为菲尔费克斯身体怎样?”
    “脸色很差,很不好——也就是说,如果一位年轻小姐可以被这么认为的话。可是,几乎很难接受这种说法。你说对吗,威斯顿太太?年轻小姐不可能看上去脸色很差。的确,菲尔费克斯小姐天生脸色苍白,给人一种有病的感觉——脸色很差,太不幸了。”
    而爱玛不赞成这个观点,并开始替菲尔费克斯打抱不平。
    “说实话,她脸色并不好看,不过,不管怎么样,总不能认为那是不健康的表现。她的皮肤又白又嫩,这样她的脸有一种别具匠心的美。”他装出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洗耳恭听,并承认他也听到过类似的说法——不过,他还承认说,他觉得没有健康的表情是无可救药的。哪怕是五官长得一般,只要脸色看上去很健康的,那也是一种美;如果五官端正,那效果就——他没有接着去具体叙述这种效果。
    “行了,”爱玛说,“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审美观点。暂且不说她的脸色,我想你是欣赏她的。”
    他晃着脑袋,哈哈大笑起来。”我可不能撇开她的脸色而去谈论菲尔费克斯小姐啊。”
    “你在韦默思常常跟她见到面吗?你们常常一起去参加社交活动吗?”
    这时,福德店就在眼前了。他突然叫了起来,“嗨!我爸爸跟我讲过,那家商店生意红火得很。他说,一个星期中起码有六天他要去海伯利,免不了总往福德店跑。如果你们方便的话,我们一起进去看一看,也好证实一下我是这里的人,属于海伯利地道的公民。我要在这个店里买点东西,也好享受一下公民行使的权利。这里卖不卖手套。”
    “嗯,是的,什么都有。我真羡慕你这么热爱故土。海伯利人会敬仰你。你还没来之前,就早已久闻大名了,要知道你是威斯顿先生的儿子。可是,只需掏出半个几尼,海伯利人会因你崇高的品德而更加欢迎你。”
    他们一起走进了福德店。当店员从货架上拿下那包装精美、款式时新的“男式獭皮手套”和“约克皮手套”,并放到柜上时,他说,“伍德豪斯小姐,很抱歉;就在我对故土突发热恋之时,你在跟我谈些事情。请你继续说下去,我会洗耳恭听,否则,即便在公众中享有很高的声誉,那也无法弥补我在私生活中失掉的幸福。”
    1几尼…英国金币名,相当于二十一先令。
    “我仅仅是问一问,你在韦默思经常见到菲尔费克斯小姐吗?”
    “噢,我总算知道了你的提问。我得事先声明一下,你的提问带有偏见。只有小姐才能决定双方关系的熟悉程度。菲尔费克斯小姐想必早就说过。她爱怎么讲就怎么讲,我不想赘述了。”
    “哎呀,你怎么跟她一样谨小慎微。不过,不论她说什么,总会给人留下种种猜测。她一向寡言少语,对别人总是漠不关心,就连谈一点儿都极不情愿,因此我以为,你可以就你们相识的情况畅所欲言。”
    “的确可以吗?那我就如实讲了。再没别的什么能像这样让我称心如意了。我在韦默思经常可以见到她。我在伦敦就跟坎贝尔夫妇打过交道。在韦默思我们又常见面。坎贝尔上校和蔼可亲,坎贝尔太太热情友好。我对他们印象都挺好。”
    “我想,你对菲尔费克斯小姐的生活境况想必了如指掌吧知道她将来会干什么吧?”
    “是的——(非常迟疑地)——我想我是了解的。”
    “爱玛,你的谈话真有些叫人捉摸不透,”威斯顿太太笑着说,“要知道我在这里。你提到菲尔费克斯小姐的生活境况时,弗兰克·邱吉尔先生有点懵了。我想稍稍走远些。”
    “我真的记不得了,”爱玛说,“她不仅是我最亲密的知己,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呢。”
    看来,他似乎心知肚明了,而且对这种感情肃然起敬。他们买完手套后,便走了出来:“我们曾经聊过一位会弹琴的年轻小姐,你听过她弹琴吗?”弗兰克·邱吉尔问。
    “听到过!”爱玛重复说,“难道你不记得了,她是地道的海伯利人。自从我们开始学琴的时候,我每年都听她弹琴。她弹得真棒。”
    “你这么认为吗?我想听一听行家里手的看法。我以为她弹得好极了,也就是说,很有特点,不过我本人并不懂这一行。虽说我对音乐很感兴趣,可是对演奏却是一窍不通,当然也就无权去妄加评说。我常听说别人对她的演奏啧啧称羡。我还想起一桩事,可以证明别人觉得她技艺很有造诣。有这么一个很有音乐天赋的人,他对另外一个女人产生了爱慕之情——和那个女人订了婚——即将举行婚礼了——然而,只要我们正聊着的这位小姐能坐下来弹琴,他就决不邀请那一位女人坐下来弹琴——只要能听这一位弹,别的好像就决不听。因此我觉得,这足以证明她的演技高超。”
    “确实如此!”爱玛一边说,一边产生了兴趣,“狄克逊先生精通音乐,是吗?我们花半个钟头从你这里获得的情况,要比菲尔费克斯在半年内从牙缝里挤出的要多得多。”
    “是的,狄克逊先生和坎贝尔小姐就是这样,我想这个证明很有说服力。”
    “那还用说吗。说实话,如果我是坎贝尔小姐,我会认为那说服力未免也太厉害了,甚而至于会让我腻烦。一个男人将音乐看得比爱情还重——耳朵比眼睛重要——对那美妙的音乐胜过对我的情绪,我无论如何不能宽恕。到那时,坎贝尔小姐又会怎样呢?”
    “你知道,她们俩是一对好朋友。”
    “实在是自欺欺人!”爱玛笑着说道,“那倒宁愿她是陌生人,也不愿是位知己。要说是位不相识的朋友,那或许不会再有,然而一位关系相当亲密的朋友却总是近在咫尺,做每件事都胜过自己,那多糟糕啊!狄克逊太太太不幸了!口害,她长期呆在爱尔兰,我确实替她高兴。”
    “你讲得没错。坎贝尔小姐认为,那不算什么垂青。可是,看样子,她的确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这样会更好——要么说,这样会更糟——总之,我无法说清。不论这是她的可爱,抑或无知——是友情的敏感,抑或感觉上的愚蠢——我相信,有一个人也许不会无动于衷——那就是菲尔费克斯小姐。她一定对这种荒唐而又危险的差别有所察觉了。”
    “对于这方面——我并不——”
    “哦、要想从你这里,或者别的什么人那里打听到有关菲尔费克斯小姐的想法,那可是比登天还难。我想,只有她本人知道,别人是无从知晓的。不过,如果她随时听从狄克逊先生的吩咐,那就随别人去猜测吧。”
    “他们仨之间好像有某种默契——”他禁不出随口说道,然而又立即停顿了下来,然后又说,“可是,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有什么内情,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表面上他们关系很融洽。不过,你跟菲尔费克斯小姐早就相识,甭说,你对她的性格更加了如指掌,也当然知道她关键时要干什么。”
    “当然,我们小时候就认识。我们从小在一起,也一起长大;毫无疑问,在别人的眼里我们关系很好——无论何时,只要她去看望朋友,我们就该亲亲热热。然而,事实上我们并非如此。我也很纳闷儿。恐怕有部分原因是我有个坏毛病,只要她的姨妈、外婆以及她们那帮人对她过分夸奖和炫耀,我便对她反感。再者,她甚至连一句话都不吭——我一向讨厌这样的人。”
    “你说得很对,我也不喜欢这种性格,”他说,“当然,保持沉默很容易,不过也容易讨人嫌。寡言少语不会有什么危险,不过缺乏吸引力。要知道寡言少语的人不可能招人喜欢。”
    “除非改掉这个毛病,否则,永远不可能引起别人的好感。可是,只有我觉得现在特别需要一个朋友,或者特别需要一个知己,我才会硬着头皮去跟这种寡言少语的人打交道。我跟菲尔费克斯是截然不同的人。我不能说她不好——丝毫没有——可是,她的一言一行都是那么谨慎,她总是生怕说出自己对别人的意见,这让人不由得怀疑她一定别有用心。”
    他和她的看法完全一致。他们的想法如此相近,加之他们一块儿走了一段时间,爱玛认为自己对他有一定的了解了。她几乎不敢想这只是第二次见面。她原来想像中的他跟现在的他不尽相同;从他的谈吐和举止可以看出,他好像不是个游手好闲的家伙,似乎并不墨守陈规,所以说,比她原先料想的要好得多。他的见解不偏不倚——他好像精力充沛,性情豁达开朗。他想去一趟教堂,还想去看看埃尔顿先生的房子,他不会带着她们去对那所房子指点评说;他对埃尔顿先生的那所房子的看法让爱玛始料不及。不,他无法相信那所房子很差;更不会相信这所房子的主人值得同情。只要能跟自己相爱的女人在里面厮守,那么住在这里好比是天堂。房子的主人完全可以安居乐业。如果还不知足的话,那他就非常愚蠢了。
    这时,威斯顿太太笑了起来,说他信口开河。他自己住的是宽敞明亮的房子,对于小房子带来的种种不便和困难,他是没有切身体会的,因而他没有资格评头论足。可是,爱玛猜想他头脑确实清醒,而且相信他言外之意是想早点结婚。他想成家,其实并没有不良企图。他也许没有想到,女佣人没地方住,厨房条件很差,都会影响家庭的幸福。话又说回来,他完全相信恩斯科姆无法让他幸福。不管何时,只要他相中了哪位,他都会为了早些跟她结婚而不惜牺牲一切。
    第七章
    第二天,当爱玛听说弗兰克·邱吉尔去伦敦只是为了理发,他在她心目中的形象不免受到了某种损害。早餐时,他好像一时心血来潮,乘一辆马车上了路,准备晚饭前赶回来。然而,他此行并没有别的想法,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去理发。当然,为了理发而来回跑三十多英里路,本来也无可厚非;话又说回来,他这样的行为跟花花公子差不多,而且实在没有意思。爱玛对此不敢苟同。昨天她觉得他热情大方、生活俭朴、很有头脑,可是今天却判若两人。虚荣心、挥霍无度、朝三暮四、躁动等因素想必在影响着他,且不说是好的还是坏的影响;全然不顾他父亲和威斯顿太太是否高兴,这样做会给人留下什么印象,也许别人会说三道四,等等诸如此类,他对这一切置若罔闻,毫不在乎。他父亲只觉得他有些像纨绔子弟,并不以为然。而威斯顿太太显然持不同的看法,要知道她只是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只是说——也许年轻人都会有各自荒诞不经的想法,“仅此而已,别无它论。
    除了这点遗憾外,在爱玛看来,她的朋友对他本人的印象总的说来都很好。威斯顿太太随时都会夸奖他热情,跟他在一起非常愉快——她发现她喜欢他这样的性格。看样子,他豁达开朗,心脑开阔——的确很活跃,也很高兴。她认为,他的想法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而且绝大部分一定都是对的。他总是兴致勃勃地谈论他的舅舅。他对此津津乐道——说假如没人去冒犯他舅舅,那他舅舅是世上最好的人。尽管他对他舅妈印象不太好,可是他坦诚,舅妈心地善良、和蔼可亲,而且好像看样子对她会永远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由此看来,他的前途一片光明。如果没有那个理发的想法在作祟,那么他在她心目中的那个形象依然高大。即使他没有对她产生真正的爱情,至少可以说跟那种爱已相差无几了,只不过由于她本人漠然处之,这种感情才没有继续发展下去——(要知道她坚决孑然一身)——总而言之,他们俩共同认识的人都给他作了很高的评价,都把他选为她的对象。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