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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探秘-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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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如此,甲戌本还有一首写在凡例中的诗,对书的创作时间做了进一步的强调。这首诗为甲戌本独有,其它本子都没有看到过,所以显得弥足珍贵。诗的原文是: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宴终散场。悲喜千般如幻妙,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诗中的“十年辛苦”和楔子里的“披阅十载”在时间上是一致的,说的都是作者花了十年时间才完成这部作品。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很明确的信号:《红楼梦》的创作整整用了十年时间。

    十年的概念与成书的概念是一致的,否则“十年辛苦”的表白就毫无意义。这首诗的大意是:作者将一生的悲喜,古今之梦幻,用十年的时间浓缩在了这本书中,以“情痴”之恨和“红袖”之啼,演绎了一部带血的历史。毫无疑问,正是作者十年的辛苦,成就了这部伟大作品;正是作者十年的耕耘,为中国的文坛增添了一朵绚丽奇葩。

    然而,甲戌本的意义还远不止于此,那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的文字,还向我们提供了另外一个重要信息,这就是:脂砚斋才是书的真正作者。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句话表明了脂砚斋对使用哪个书名有最终裁定权,如果他不是作者,能这样做吗?不仅如此,他还把自己的名字堂而皇之的写进书名当中,把自己和《石头记》紧紧联系在一起,如果他不是作者,敢这样做吗?由此可见,脂砚斋不仅仅是批书人,还是名副其实的作者。

    如果我们把“十年”看作是书已成的确切信号的话,那么甲戌本就是《红楼梦》成书最早的时间记录,在我们没有发现署年更早的钞本之前,甲戌年完全可以被看作是《红楼梦》成书的一个时间标志。如果这一推测成立的话,我们就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红楼梦》的创作始于1745年前后,在甲戌年基本完成,前后整整花了十年时间。由此可以看出,从1754年甲戌本问世,到1791年的程甲本出炉,这部作品整整经历了将近四十年的传抄过程。如此漫长的过程,其间各种版本纷纷出炉也就不足为奇了。与1791年的刊印本相比,这些钞本有以下三个明显特点:一是书名不是叫《红楼梦》,而是叫《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或《石头记》,二是都带有脂砚斋的批语,三是最多只有八十回。

    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八十回究竟是作者十年辛苦的全部成果,还是部分成果?换句话说,八十回是已经完成的作品呢,还是没有完成的作品?笔者之所以要提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八十回现象”颇为令人费解,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疑点重重,难以形成比较明确的说法。(未完、待续)

    (本章完)

第30章 、《红楼梦》八十回钞本未完成之谜(3)() 
学术界对这个问题存在两种看法:一种认为,八十回不是作者十年辛苦的全部,而是他的部分成果,其余部分在传抄中被彻底遗失。另一种则认为,八十回就是作者十年辛苦的全部,但它是一个还没有来得及完成的半成品,因为作者在四十岁时突然病逝,留下了莫大遗憾。然而,这两种说法在逻辑上都有漏洞,都难以自圆其说。

    第一种,如果说后半部分的书稿被全部丢失,为什么会丢失得如此整齐划一,所有钞本都没有八十回之后的内容,哪怕是零星半点。即便被朋友借去传看没有送回来,也不可能丢失的如此干净。难道八十回之后的书稿仅此一分,连底稿都没有?这显然说不过去。

    第二种,如果说没有来得及完成,那么“十年辛苦”又该作何解释呢?对一个没有完成的作品做出“十年辛苦不寻常”的结论,难道不觉得很奇怪吗?一般来说,“十年辛苦”只可能针对已经完成的作品,因为未完成的作品根本不存在时间这个概念,何时完成还是一个未知数。再说了,对于一个未完成的作品就进行增减删除、纂目录、分章回的定稿处理也有违常情。谁都清楚,这些工作只可能在作品完成之后进行,即使有些更改,有些变动,那也是局部的,不会影响大的格局,大的框架,大的构思。说什么来不及完成,从甲戌钞本问世到1763年“曹雪芹”去世,其间有将近十年的时间,距离脂砚斋甲午批语也有足足三十年的时间。这段时间他们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抓紧时间完成呢?难道留给后人一部不完整的作品,一个没有结局的故事,更符合作者“意欲问世传奇”的初衷吗?这个解释更说不过去。

    所以,无论说它遗失也好,说它未完成也罢,理由都有些牵强,其论点难以成立。那么,对于这个现象我们又该作何解释呢?笔者认为,最合情合理的解释只有一个,那就是《石头记》全书只有八十回。也就是说,八十回是已经完成的作品,而不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未完成作品。所以,压根就不存在稿子遗失,或没来得及完成这些问题。这个结论也许有些唐突,有些不可思议,甚至有些异想天开,毕竟之前无人敢做这样的结论,恐怕连这样的推测也不曾有过。更何况,这部作品本身的情况也说明了其没有完成的事实。

    其实,关于作品本身残缺与否的讨论,关键点依然是如何理解的问题,也就是正看还是反看的问题,看书的角度不同,结果自然大相径庭。正看的结果,此书是一部未完成的作品,因为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和结局到了八十回依然悬而未决,作者不可能不作进一步的交待就在这里戛然而止,留下种种谜团让读者自己去凭空想象。所以,一致的看法是:八十回之后应当还有《红楼梦》。但是,反看的结果则恰恰相反,它得出的结论是:八十回是一部有头有尾的完整作品,此后不可能再有《红楼梦》。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截然相反的两种看法呢?这就是正看和反看的不同。要知道,正看和反看是两条互不交叉的平行线,正看的不完整性并不影响反看的完整性,它们的分歧不是来自于客观存在,而是来自于主观认识。这就像在同一个景点参观一样,两个人朝着不同的方向走,一个走向了“无稽崖”,另一个走向了“青埂峰”,最终看到的结果能一样吗?

    当然,八十回抄本是完稿而非残稿的结论,并非笔者的主观臆断,它是有根有据的事实。这些根据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作者的提示,另一方面来自脂批的提示。这些提示足以让我们相信,这本书只有八十回,而且有头有尾,完好无缺,与我们以往的理解完全不同。下面笔者就从这两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探讨。

    1、脂砚斋批语的提示

    (1)、《红楼梦》是一部未完成作品,最直接的证据来自脂砚斋的一条批语,但是,谁也没想到,恰恰是这条批语又给了我们相反的启示。

    这条批语的内容是: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月泪笔。

    脂砚斋把这个批语写在“谁解其中味?”之后,其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在“解”字上做文章,在“破”字上下功夫。对于这条批语,如果我们仅从字面去理解,必然会忽略其内在的东西,得到一个望文生义的结果。如果我们能深入到文字当中去,那么你就会发现,里面隐藏着“书已成”的重要信息。

    第一句:“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这句话实际上开门见山的点明了“书已成”的事实。它的重点在“哭成此书”,但前提是“能解者”。也就是说,只有“能解者”方知此书已成。其言外之意,书成与否不在书之本身,而在能解与不能解之间。可见,这句话直接道出了“书已成”的事实。(未完、待续)

    (本章完)

第31章 、《红楼梦》八十回钞本未完成之谜(4)() 
第二句:“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这句话是红学研究者用来证明“书未成”的有力证据。但笔者认为“书未成”是批书人的狡猾之笔,用来混淆前面“书已成”的概念,模糊八十回是完稿的事实。

    其实,这句话的重点在“壬午除夕”,“芹泪尽而逝”。我们都知道,“还泪”是这部作品的动机和初衷,作为“绛珠”的林黛玉,她的一生就是一个“欠泪——还泪——泪尽”的过程。刘再复先生在他的《红楼梦悟》一书中说:

    在“还泪”的隐喻框架下,作为“人”的林黛玉便是眼泪的化身。她的一生是一个哭泣的过程,她的死,不是世俗概念所形容的“断气”、“闭眼”、“心跳停止”等,而是“泪尽而亡”。所以小说文本暗示林黛玉从生到死的故事乃是一个“欠泪的,泪已尽”的故事。林黛玉本身也并不是用世俗的眼睛来看自己身体的衰弱的,不用“消瘦”、“苍白”,而用“泪少了”来形容,即以眼泪的多少来衡量生命的兴衰。

    可见,林黛玉的死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泪尽”的缘故。其实,黛玉不仅是眼泪的化身,也是书的化身,情的化身。她的泪不代表她自己,而是代表主人公,代表作者,代表这段历史。因此,在黛玉身上存在两种情:一种是主人公作为庙堂之人的“补天”之情,其中包含了对“明明德”的理想和追求。这属于前世之情;另一种是作者把未能实现“补天”理想的经历如实记录下来,公诸之于世,以达到“问世传奇”的目的。这属于后世之情。于是,两种“情”在书中相互碰撞,相互交织,相互融合,形成了主人公念念不忘的一段痴情。这就是林黛玉为什么被脂砚斋称之为“情情”的原因。

    脂批的“芹泪尽而逝”实际上是“情泪尽而逝”的意思。如果书未成,不能算作“泪尽”,因为它还没有完成“还泪”的使命。相反,“芹泪尽而逝”就意味着书已成,作者已经了却了“还泪”的心愿,它实际上是书已成的另一种说法。所以,“壬午除夕”,“芹泪尽而逝”是批书人在向读者暗示:早在十年前作者就已经完成了“还泪”的使命,八十回之后不可能再有《红楼梦》。

    第三句:“余尝哭芹,泪亦待尽”。这句话里的“泪亦待尽”,与上一句的“芹泪尽”的意思完全不同,它指作者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所剩的日子已经不多,所以才会有后面的“含笑于九泉”之说。这句话透出了批书人已是风烛残年,随时都可能追随“曹雪芹”而去,但此时他却不能放心的走,因为还有一桩心事未了,这个心事就在下面这句话里。

    最后一句:“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可大快遂心于九泉矣。”很显然,“再出一芹一脂”是脂砚斋的临终遗愿,如果这个愿望能如愿以偿,那么既是《红楼梦》之幸,也是作者和批书人之幸。唯有如此,他才能“大快遂心”于九泉,才不会抱憾而去。

    我们知道,造化主已经创造了“一芹一脂”,成就了一部伟大作品,那么批书人渴望再出一芹一脂,目的何在?从前后文分析,不外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针对“书未成”,另一种是针对“谁解其中味”。如果是针对前者,出一芹一脂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续书,将未完成的作品续补完整。如果是针对后者,出一芹一脂的目的就是为了解书,揭开书中所隐藏的秘密,让真相大白于天下。如我们果把二者作一个比较的话,就不难发现后者的可能性远远大于前者。试想,一部兼具文学和历史的作品,一个具有独特的创新思维和艺术表现形式的鸿篇巨制,除了一芹一脂,谁还能担当得起续书的重任呢?所以,希望再出一芹一脂来续书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那么解开此书之谜,让里面的真事水落石出,就成了批书人唯一的愿望。

    也许,1774年(甲午)的八月,脂砚斋的生命已经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此时他不得不再一次发出“谁解其中味”的呼唤,以表达自己遇知音的强烈愿望。他希望他的生命能在这部作品中延续,他的人生价值能在这部作品中得到体现,他所经历的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能重见天日。所以,他期待甚至是渴望今后再出一芹一脂,揭开书中的秘密,完成自己的生命传奇。

    谁都知道,解书必以完稿为基础,如果真是“书未成”,那么“谁解其中味”的设问就毫无意义,今后再出多少个“一芹一脂”也都无济于事。由此可见,“书未成”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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