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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客栈:美人簿-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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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顾路人怪异的目光,我摩挲着你的雕塑,滂沱泪雨。

    “他们把我雕的这么丑,你哭是应当的。”

    有戏虐的声音响起,“我已经等了你好几世。”

    转身,熟悉的眉眼,三分威严,三分俊朗,三分刚毅。
………………………………

【你是我的眼】

    她战战兢兢地跪在地上,初秋的寒凉透过双膝逐渐蔓延至五脏六腑。

    太后慵懒地斜靠在贵妃榻上,手里的茶盏盖轻巧地磕碰着青花瓷盏,重重地叩击在她的心上。

    “嗯,长得是有几分相似,就是皮肉糙了点。可识得字?”

    “奴婢家族还未没落时,曾请了私塾先生教过几年书,四书五经略懂一二。”

    “好好好!如此说来,你泼天的富贵来了。”太后呷一口清茶,用手绢沾了沾唇角,“以后,你就不叫夏芷曦了,再也不是尚衣局的小宫女。你以后就是我大仪王朝最尊贵的长公主。”

    她的身子一颤,双腿也瞬间绵软,失了知觉。

    “从今日起,搬进梓锦宫,让嬷嬷好生调教礼仪规矩,下月初,下嫁侯爷府世子凌初。”

    “记得,你不是一个人,你身后还有整个夏家,一损俱损,自己好自为之。”

    她感到心口憋闷,似乎压了千金巨石,沉重地喘不过气来。

    然后,自噩梦中惊坐而起,大汗淋漓。

    她入戏太深,如若不是这个噩梦,她几乎忘记了自己名叫夏芷曦。

    她以为,自己果真便是那尊贵荣耀的长公主了。

    自从凌初的眼疾痊愈以后,她便频繁地做梦。梦到太后的威压,梦到夏家满门被抄,梦到长公主凌厉地盯着她,要她还她驸马。

    凌初的眼疾并非天生,幼时曾是轰动整个上京的神童,过目不忘,七步成诗。先帝大悦,将最爱的长公主指婚给他。

    凌初作为侯爷府长子,招了庶出弟兄和姨娘妒忌,在十三岁那年被下毒暗算,双目失明,虽然按照世袭的规矩封了世子,人也废了。

    长公主恃宠而娇,又一向心高气傲,自然不屑于他。而太后又不能出尔反尔,逆了先帝旨意,便想了个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的主意,既顾全了皇家声誉,又可以按祖制剥夺了侯爷府参政的权益,只给凌初留了驸马的头衔。

    芷曦初嫁进侯爷府时,凌初仍在自暴自弃,而且脾气暴虐,喜怒无常,虽然碍于芷曦的公主身份,明面上恭敬客套,但言辞间仍少不了冷嘲热讽。

    芷曦被激怒之下忿而责骂,“司马迁受腐刑而著《史记》流芳百世;孙膑承膑刑而大败庞绢,《孙膑兵法》名扬天下。只要心明眼自亮,驸马是要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吗?”

    很简单的道理,铿锵有力,他却是听了进去,记在心里。

    芷曦便做了凌初的眼睛,举案齐眉,琴瑟合鸣,凌初恢复了原本的温文尔雅,意气风发。

    传说南山之巅的悬崖峭壁上有一种凶猛的苍鹰,取其犀利的双目,西海之滨有翻浪蛟龙,取其苦胆独角入药,可清心明目,医眼疾。众人都觉荒诞,可芷曦翻遍药理古藉,虚心请教名医术士,自觉有了五分希望,便历经九死一生,为凌初取回药引,治愈了他的眼疾。

    复明后的凌初,瞬间如旭日初升,耀目的光芒穿透了整个上京。

    太后寿宴,她又见到了长公主,比以往更加妩媚妖娆,雍荣华贵。她以太后外甥女的身份重新入了宫,赐封“兰依郡主”,仍旧享受着太后的万千宠爱。

    芷曦的掌心不由自主沁了汗。

    长公主花团锦簇,袅娜而至,亲热地拉着她的手,轻叹,“表姐好福气,竟然寻得如此佳婿。”眼波流转,盈盈含水,肌肤吹弹可破。

    她便有些自卑。她的脸在南山之巅,搏杀苍鹰时,被苍鹰的利爪划破,留了两道伤疤。虽然凌初后来寻了上好的舒痕祛疤的药膏给她涂抹,仍是留了淡粉的印记,略有狰狞。

    在凌初重见光明那日,她曾自惭形秽,避而不见。凌初说,“你若计较自己的容貌,我便重新自残双目。我们也便般配了。”

    凌初暗里握了她的手,对着长公主温雅一笑,“是我凌初好福气,竟然能够得此佳妻,夫复何求!”

    长公主的脸色很不好看。

    俯身在她耳边悄声低语:“你已经鸠占雀巢好些时日,也该上路了。”

    噩梦成真。

    她笑着殷殷叮嘱凌初记得寒要添衣,饥莫寒食,转身泪落如雨。

    一杯鸩酒,长公主暗地所赐。

    却被他察觉闯进屋子,气急败坏地打翻在地。“你若敢再寻短见,我凌初必然随了你去!上穷碧落下黄泉,绝不一人苟活!”

    她有苦难言,两厢为难,太后“一损俱损”的教训言犹在耳。

    他说,“莫怕,一切有我,我绝不允许你和你的家人受到丝毫伤害。”

    原来他早已知晓。

    的确,公主娇贵跋扈,又怎会为他净手做羹汤,挑灯绣罗袜,又怎会受得那许多苦楚,万里迢迢跋山涉水找寻奇药?

    紧绷的弦断了,她哭得几乎晕过去。

    他抱着她彻夜未眠,天亮时入了宫,再回来时,却是被人搀扶着进了府,眼睛上重新缠了纱布。

    她悔得断了肠,瘫软在地。

    他笑着抚摸她的脸,如十里春风拂面。

    “既然这双眼这么能招惹祸端,我留它作甚,反正有你在,你才是我最珍贵的眼。”
………………………………

【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

    他满腹经伦,惊才绝艳,但生性不羁,自十七岁起,周游列国,四处讲学,人称“天下第一公子”。

    有人许他高官厚禄,有人许他绝色佳人,有人许他家财万贯,但是都无法挽留他离开的脚步。他说,只要心跳不息,他的心就会在路上。

    直到,他遇上了那个令他心跳骤然暂停的姑娘。

    初见,她坐在柜台里,正在专注地给一只受伤的小兔子包扎,低着眉,写满温柔,似不胜凉风的水莲花。

    他竟不忍打破这幅宁静雅致的写意水墨画。终是侍卫不解风情,“姑娘,住店,上房。”

    她抬头冷冷瞥他一眼“十两。”

    “十两?!黑店!”

    “不错,黑店,绝无仅有,只此一家。住还是不住?”

    “住,当然住!”

    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他开始喜欢上这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但是,他以为,也只是喜欢,久了,一样两看两生厌。他是漂泊的云,可以驻足,但不会停下。

    他走,告诉她,学着遗忘。

    她固执地空了那间房。

    一年后,他终究放不下,他对自己说,回来看一眼就好。

    “住店,天字一号”

    她瞬间难掩欣喜,眉眼含笑。

    “你住?五十两!”伪装成冰冷的模样,话语中隐含着俏皮的味道。

    “五十两?黑店!”

    “不错,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住还是不住?”

    这次,他住的更久些,但是离开时,她并不知道。她这里本来就是客栈,红尘喧嚣,客来客往。可笑也只有她傻, 固执地再次空了那间房,落了锁,封闭了门窗。

    “住店,天字一号。”声音温润,带着疲倦的味道。

    她抬头,脸色漠然冰凉“对不起,涨价了!一千两!”

    “砰”的一声,一个沉甸甸的包袱放到柜台上。

    “我所有的房产,店铺,下人契约,还有银票,如若不够,再把我的卖身契搭上,我要在这里住一辈子,姑娘给打个折可好?”

    “一辈子?有多久?可叹可笑。”

    “白头偕老。”

    这次,是真的,为了你,作别天涯。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有你的地方,才是我的天下。
………………………………

【草原百灵】

    我叫敏儿·苏布达,我是草原的女儿。我的名字是部落族长起的,在我们蒙语里是明珠的意思。听说,我出生的时候就和别的姑娘不一样,那天,我家的帐篷外落满了唱歌的百灵鸟。我自小懂得鸟儿们的歌声,它们告诉我哪里有肥美的青草,哪里有凶恶的草原狼,它们还可以帮助我的族人寻找走丢了的牛羊。族人们真的待我如同明珠一样。尤其是族长家的乌托哥哥,他恨不得给我摘下天上的月亮。他总说“我要把你宠的更坏一点,这样就不会再有人跟我抢。”

    他喜欢陪我策马奔腾在碧波海洋,或是躺在芬芳的草地上,细数天上的繁星,沐浴着清凉如水的月光,安静地听我讲述百灵鸟为我带来的故事。百灵鸟说,我们辽阔的大草原外是一个更美的世界,那里的人穿着绫罗绸缎,像晚霞那样绚丽的衣裳。那里的男人彬彬有礼,风流儒雅。几天后乌托哥哥就托人给我带回了织锦的丝绸,手里捧了本叫做《诗经》的卷章,摇头晃脑地教我“关关雎鸠,在何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那句子真好听,我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有一天,我的百灵鸟突然叫的惊慌,我和乌托哥哥跟着它们,救下了狼牙下的那个汉人男子。他看起来谦和有礼,会说好多我听不懂的诗歌。我唱草原上的小调给他听,百灵鸟围着我愉快地欢叫,我看到他的眼睛望着我,里面闪烁着火苗,那么明亮。

    他离开时,对我说“敏儿,跟我去中原吧,那里一片锦绣繁华。这里的粗俗,配不上你这只百灵鸟。”

    我头脑一热,就跃上了他的马背,跟他离开了我的家乡。

    我让鸟儿带信给我的阿妈,告诉她我去外面的世界玩耍,一切安好。回来的鸟儿告诉我“乌托哥哥在到处找我,像疯了一样。”

    可是我舍不得中原这个地方,那个男人让我在很热闹的地方唱歌,引来成群的鸟儿在我周围盘旋合唱。他挣来好多的钱,给我买好吃的点心和漂亮的衣裳。我讨厌那些围观的男人对我评头论足,和盯着我时,饿狼一样的目光。

    男人说,“等我挣够了银两,我就买个官做,娶了你可好?”

    这时候我就想起了我的乌托哥哥。

    后来,男人要带我去见一个大官,他说以后我再不用勉强。

    他把我一个人丢在那里,他说我要进宫享福了,以后可不要忘了他。

    我哭,我想念我一望无垠的草原,我想念我的阿妈和乌托哥哥,我不要做牢笼里的金丝鸟。

    他们都是坏人,凶神恶煞地把我困在马车上,一路颠簸,向着一个叫做皇城的地方。

    我的百灵鸟告诉我,它们找到了乌托哥哥,带他来到了我的身旁。

    乌托哥哥是我们草原的勇士,他徒手都可以打死几只饿狼。可是坏人们手里有凶残的刀,他被他们砍伤在地上。

    乌托哥哥微笑着望着我“我一直在勤奋地读书,努力想成为你喜欢的模样。可是今天,我又忍不住动粗了,这么野蛮,总让敏儿失望。”

    我大声地哭“乌托哥哥,我错了,我再也不喜欢这里,我喜欢你,你带我回草原好不好?”

    他吃力地挣扎,已经没有力气躲避坏人的拳脚。

    我被坏人死死拉住,丝毫动弹不得,喉头一甜,一口血吐在地上,“求求你们,放过乌托哥哥好不好?”

    天猛的暗了下来,

    我好像听到了苍鹰们雄厚的鸣叫,有人惊呼“好多的鸟!”

    无数的雄鹰,秃鹫,百灵,杜鹃……遮天闭日,真的是我的朋友们来了。它们感受到了我的无助和悲伤,愤怒地冲向坏人,令他们狼狈地落荒而逃。

    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回来这个地方,我们是草原的儿女,不应该离开她的怀抱。

    策马纵横,笑看余辉朝阳,乌托哥哥,你陪我一起,可好?
………………………………

【画中仙】

    我只知道自己是画中的精灵,我不知道我在这幅古画里沉睡了多久。

    当我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他正俯在书案上小憩,双眉纠结,锁满了凄清的忧伤。

    我感到一种莫名的熟悉,从心底蔓延,仔细在记忆里搜寻他的影子,却发现,我已忘记了前尘往事,我的回忆不过是一张白纸,白得刺目而荒凉。

    听下人称呼他王爷,他是个很奇怪的人,只要不上朝,大都会待在书房里陪着那副古画。画里是一位约莫豆蔻年华的垂髫少女,瑶鼻朱唇,身姿纤巧。他大多时候不说话,只是默默地望着那画里的女子,眼里那浓重渲染的伤痛,把我的心揪的生疼。有的时候,他会轻轻地摩挲那女子的眉眼,嘴角带着宠溺的笑。

    “欢喜,不要再睡了好吗?”

    “欢喜,你再不醒来我都要老了,你会嫌弃我的。”

    “你说过,相看两欢喜,最讨厌我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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