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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温柔的向我开炮-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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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筠听见自己的叫声,歇斯底里的,他第一次听见这种叫声,是从自己的身体里发出的,痛苦,绝望,无助,他尖叫,尖叫,像一只失去母亲的野猫,原筠不住的尖叫,他看着靳森然抖动的身体开始慢慢变得不动…
  原筠的心底忽然变得极其麻木,他从没有过那样的感受,身体被分开似的,理智而冷漠“救救他,妈妈,求你了,救救他,我什么都会听你的,我什么都会为你做的。”
  咚咚咚咚…咚咚咚…他胸口里有东西很快的跳着。
  我害怕!有一个声音不停的叫喊…
  原筠冷眼旁观着这个声音,他任由那个弱小的身躯在角落里哭泣。
  哥哥…哥哥…
  他一直在喊。
  原筠感觉着无法呼吸,从他身体里一点一点抽离,窒息,又那么自由,他什么都感觉不到了,痛苦…绝望…快乐…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那个声音,不停的在哭,在叫喊。
  懦弱,无能,原筠笑了一下,他看着床上的靳森然,靳森然还在抽搐,他还活着,原筠走过去,他扒着铁床,看着靳森然那双惊恐的眼睛,那双眼睛…就像婴幼儿的眼睛。
  真恶心,原筠想。
  救救他…求求你,救救他…那个声音不断的哭喊。
  原筠爬到铁床上,眨着那双无辜的眼睛,朝魔女微笑,他扬起头,露出脖子:“妈妈,你能也割开我的喉咙吗?我想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觉。”
  魔女笑了,很满意的把面具摘下来扔到一边:“筠筠,你为什么不自己问问他呢?”
  “他就要死了,死人是不能说话的。”原筠笑,晃荡着双腿。
  魔女犹豫了一下,又重新把靳森然的脖子缝上了。
  别意外,魔女曾是个优秀的手术医生,只是那些血不能再满足她了。
  靳森然活了下来。
  那个声音不再叫了,他多半在原筠的身体都像一个智障儿,沉睡在原筠的身体里,原筠不喜欢他,那个声音也不喜欢原筠,有时候,晚上原筠睡着了,那个声音会偷偷用他的身体跑出来,跑出去玩,告诉别人他的名字。
  用原筠的身体,用原筠的脸笑:
  “你好,我是白鸟。”

第七十五章野蛮的干
  第七十五章:野蛮的干
  认识原筠的人,总会说他有病。
  原筠不知道正常的标准,以至于也不清楚自己是否有病。只是他讨厌药,白色的片,太苦。或者胶囊,总黏黏糊糊的卡在喉咙里,打针吊水他却不怕的,原筠喜欢吊水,输液,像现在似的。
  他总会忘记吃饭,人不吃饭就会死竟然是世上最真诚的话。
  原筠忘了自己几天没吃东西了,他喝了不少的酒,抽烟?抽了,烟灰缸盛不下了。他无意折磨自己,只是忘了,他总是过得太随心所欲。
  输液的时候,不属于他身体里的液体流进来,让他浑身冰冷,就像威士忌里的冰块。
  他抬头,盯着输液,一滴一滴下滑到管子里,眼睛不眨的看上两个小时,一种本领,没什么用,说出来会被叫做怪胎。
  桌子上的百合花,很香。原筠喜欢花,他看着新鲜的花,大捧的,用指甲能在花瓣上掐出水来,像人的皮肤。他总会在发呆时想起林秋笙,想起他,想起林秋笙按住他脖颈的手,亲吻时嘴唇的热。
  林秋笙在床上,总像只野兽,兽|欲,眼睛里好像有蒸腾的欲望,他在他身体里的时候,会喘息,原筠觉得很性感,他偏爱林秋笙脸颊上的汗,迷离的神情,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屈服本能,从胸腔里呼出的热气,足以融化原筠。
  原筠跟一只被钉死的蝶没什么两样。
  他总是没什么欲望在这方面,他出奇的单纯,冷淡,像水一样,但林秋笙喜欢这档子事,赤|身裸|体,野蛮的干。
  体力活,原筠多半都不喜欢。
  他讨厌,在这场社交活动里的快乐,身体不受控制的快乐,短暂的什么都忘了,灰飞烟灭,太作孽了,蝴蝶标本也是,跟他一样的,从大概腹部的位置被贯穿,锋利的穿透他,是没有血的。
  原筠只能动动四肢,林秋笙不肯放他走,总要搞上好几个小时,花上大半天的时间,简直是虐待,连口水都不给喝,原筠讨厌,躺在床上的自己,他会哭,林秋笙吻掉他的泪水,说爱他,然后继续干|他。
  有时候,会恨这种懦弱。懦弱是透明的泪水,冰糖葫芦上的那层米皮,避免了黏连。
  是皮肤,林秋笙吻过他的皮肤,上上下下,像鱼被刮下的鱼鳞,明知道要死,却只能等死,不住的,徒劳的,恐惧着…太靠近了,靠近真实,剥下他的皮肤,一个血肉之躯的原筠。
  他为此等待太久,也徘徊的太久了,他肯细心呵护自己,也肯把自己铺平到林秋笙面前任他欢喜,只因为他是他的情人。
  输液输了很久,原筠觉得厌烦了,他还穿着那件丝绸的浴袍,胸腔袒露,蝉翼似的皮肤娇弱而薄,骨头从皮肤里清晰的隔离出来,能数清楚是几根。
  为什么时间过得如此缓慢?
  本来不觉得痛,只是输液输得时间太长了,手背开始痛了,太阳穴跳动,一切裸|露,是他的心,原筠自己的心,长期以来,原筠都不敢去看自己的心,他怕它不是完整的,是密密麻麻,蛀空的,像蚂蚁窝。
  手指因为冰凉的药液更加冰凉,皮肉的苦,是一紧一紧的,一跳一跳的。
  原筠等的有点烦了,他去掐百合的花,他太闲,而时间富裕,他贫穷,时间富裕,他痛苦,时间还是富裕。原筠摘下一瓣,他用指甲掐,大肆的,掐出汁来,在他的指甲上流得哪都是,原筠舔了舔,发苦,像林秋笙给他的感觉,苦涩,苦涩的,自虐的从中尝出一点甜。
  原筠揪花,一瓣一瓣,圣洁美丽的白色,他把他们咬碎,吞咽。百合有毒,他知道,他只恨自己死的不够快。
  他吃得太多,身体不能承受,又呕吐。
  他想念林秋笙的手,想让林秋笙叫他的名字,那是他仅剩的人性,尚存的良知。他从不知罪恶,罪恶该死,他也是,他让人恨,活该被拆得七零八碎。
  可他不是老旧收音机,真被林秋笙拆碎,他还会感觉痛。
  林秋笙不觉他是罪恶,只觉得他可怜,可怜的可恨,有几次,他看他的眼神,让原筠觉得陌生。让原筠觉得害怕,可林秋笙总会回来,给他做菜,第二天从他身边醒来。
  原筠不知道这次他回不回来,如果不回来,医院下的病危通知书原筠希望是给自己的。
  他一直都想安安静静的死,有点洁癖,想干干净净,大概是以前看了太多的尸块,太多的血。他知道这个愿望过于奢侈,他想干净的死,窒息或者淹死,不要血。
  或者抽走他身体所有的血,去救人,去实验,他大可一死,却不流一滴血,也不流一滴泪。
  多安静,他再也不用当个怪物,后天培育出的怪物,也不必爱人,也不必想要他人的爱。
  电话响了。
  是靳森然,他叫他的名字,原筠却觉得有点陌生,靳森然告诉他,他周一可以去上班,和林秋笙一起。
  一起。
  原筠挂掉电话,他忽然有些不耐烦,躺倒在沙发上,地上是他的呕吐物。原筠笑了,觉得好笑。
  白鸟试探的跟他说话,原筠一个字都不想听。
  白鸟说的对,总有他无法掌控的时候,他会虚弱,虚弱的时候,白鸟就出来,他迫切的想出来,因为林秋笙。
  也是因为林秋笙,原筠才变得虚弱。
  或许有一天,这具身体会变成白鸟的。
  但不是现在,不会是现在。
  原筠和白鸟,古怪的畸形儿,灵魂上的连体人。
  却都以为自己才是身体的主人。
  二分之一,残忍恶毒的诅咒。
  白鸟说:本该是我的,留在林秋笙身边的,本该是我的,那双手抚摸的应该是我的头发,亲吻的是我的嘴唇,梦里呼唤的是我的名字。
  其实他们很少交谈,多半时间白鸟都是沉睡的,如同那五年,林秋笙怨恨的那五年,沉睡的是原筠一样,生孩子的痛苦撕裂了原筠,因为这些事,他昏沉过去,像做梦一样,那时候,多半是白鸟占据着身体。
  原筠厌倦和白鸟辩驳,像所有日子里的尘埃,积蓄成灰,呛出咳嗽,缓慢的撕心裂肺。但原筠还是说:林秋笙不会爱你,他是很懦弱的人,他会爱我,我是他麻烦的源泉,因为我,他才会有勇气活下去。

第七十六章永远美丽
  第七十六章:永远美丽
  包瑞打电话通知林秋笙要给警院尖子生上一周的课,林秋笙沉默了一会,包瑞没让气氛安静下来:上面的人决定的,会有其他省的小组队长也来上课,你知道,现在都在提升破案率,林队,你是我手上最好的警员。
  林秋笙笑了笑,给林啾把早餐放在桌子上,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戴着身上的围裙坐在椅子上,他没有拒绝,可能是因为包瑞是他的上司,也可能因为他休了太久的假。
  也许是他想找个理由,名正言顺的从家里出去,好不必忍受林啾每天问他原筠去哪了,他爱的原筠爸爸…林秋笙好几次尝试开口,林啾却仿佛有预感般,用那双清澈的圆眼盯着他,像漩涡一样从原筠那继承的眼睛,林秋笙头晕目眩,只好笑笑,他无法跟林啾说,他和原筠要离婚。
  “早,爸爸。”林啾个子又高了,他愈长大,林秋笙就愈能从中看到原筠的影子。又开始了…林秋笙自我厌弃,如同几年前,他每天透过林啾去想念原筠。
  糟糕透了。
  “早,宝贝。”林秋笙对林啾笑笑。他试探的对孩子说:“我可能要出差,不会太久,一个礼拜…这段时间拜托之前在原筠爸爸家的林婶照顾你好吗?”
  林啾不符合年龄的沉默着,问他:“原筠爸爸呢,原筠爸爸可以照顾我…”
  “宝贝…”
  “我想要原筠爸爸,我只想要原筠爸爸!!”林啾眼睛里满是泪水,他问林秋笙:“为什么他不来看我?为什么…”
  林秋笙无法回答,他尝试的给原筠打过几个电话,无法接通。儿子的情绪,逼问让林秋笙焦头烂额,他双手合在一起放在桌子上:“冷静一点好吗?”
  “我不…”
  “林啾!”林秋笙低声呵斥,声音严肃:“我知道你想原筠爸爸了,但不要在餐桌上大叫。”
  林啾小声啜泣起来。
  林秋笙看他哭,心都碎了。他走过去把林啾抱在怀里,吻他的头发:“你想去博物馆对么?这次我出差回来咱们就去,我带着你咱们去见原筠爸爸好吗?”
  “他会一起去博物馆吗?”林啾在林秋笙怀里抽泣。
  “你当面问问他,好吗?”
  “好的,爸爸。”林啾不再哭了,只是鼻头因刚才哭泣哭得有点红了。
  坐上局里给安排的大巴,林秋笙还在想林啾,他拜托林婶多照顾他一点。林秋笙知道,如果要和原筠分手,他最好不要和原筠身边的人见面,但是一个人带孩子…况且林啾也是原筠的孩子,林秋笙要对林啾负责,他总不能随便找个保姆就把林啾扔过去,他身边也没什么朋友,萧柚…他不想再给萧柚添麻烦。
  早餐没怎么吃,林秋笙现在胃里有点难受。孟正明这次和他同去,食欲倒是很好,锅巴吃得很香,他比林秋笙小五六岁,还是大男孩模样。“头儿,喝咖啡呗?”孟正明嘬了嘬拿锅巴的手指,眼神明亮:“我拿着一次性纸杯呢,还有速溶咖啡,你看…”他献宝的拿出背包里的大水壶:“我还带了这么大的保温杯,用热水很方便的。”
  “给我来一杯吧,谢谢你。”林秋笙难掩眉眼间疲惫,斯文儒雅中带着一种衰老,面容没受多少摧残,依然俊美,只是眼神,神情都是带着受过伤的味道,有种想让人垂怜的落寞美感。青中年男人,更增添了这种受伤的味道。他抽出一张纸巾,垫着纸杯,手指骨节分明,一双男人的手,拇指蜷曲,指甲修剪的整齐。
  他是重案组的队长,身上却没有那种凌厉感,多半人见到他,可能更觉得他像个教书的老师,写一手好看的行书。而不是整日与人皮野兽打交道。
  林秋笙啜着速溶咖啡,大脑这匹疯马,越想控制,得到片刻安宁,他就越乱,陷入囹圄,扬蹄嘶吼…炸弹密封的不严,装炸|药的钢管没能产生足够的压力…林秋笙看着杯子里的咖啡,想起那天酒店的爆炸,和拆弹小组的队长跟他说的,如果压力足够,整座酒店都能掀翻了,而不是只掀翻了一个林秋笙,脑震荡住了几天的院。
  炸弹,巴掌大的东西,却能把比自己大出几倍,十几倍…炸到天上去。
  你真是够幸运的了,拆弹小组的队长拍拍他的肩膀。
  幸运?林秋笙哑然苦笑,更是不屑。跟那么多连环杀手打过交道,林秋笙唯一明确的不能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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