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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海岛夫妻-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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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黄短腿一蹦,给主人使了个眼色,可惜主人压根没瞧见。
  江少屿眯眼,定睛瞧:“海生?”
  中等身材,脸上有胡茬未剃,腰间别着个旱烟袋,一进门就举起两条肥美的大黄鱼,精神劲头十足:“参谋长,傍晚刚打上来的,新鲜着哩!”
  这是宋海生,东丰公社捕鱼队的大队长,二十八的年纪,已经结婚了,对象是葵花的大表姐曹淑敏。
  “呀,海生啊,你这么能耐啊,两条大肥鱼,啥鱼哦?”陈巧丽扒拉着墙头探头探脑,好奇地问。
  宋海生一进院就将注意力放在眼前的江少屿身上,全然不知隔壁墙头还趴着个陈巧丽,差点没被吓一跳。
  “陈姐,是黄花鱼!”
  大黄鱼可好吃了,鱼肉嫩如蒜瓣,别说红烧,就是清炖做出来也鲜美的很,只是这鱼不好捕,要到远海去,危险性高,自然售出价格也高。
  江少屿当真很有福气,这海生总有吃不完的鱼送给他。
  陈巧丽夸张地笑起来:“哦,那鱼好呢,鲜得很!”
  “是啊,鲜得很。”宋海生挠挠头,干笑道。
  “呵呵,你们聊。”见俩人要说话,陈巧丽也就不好意思再扒拉人家的墙头,笑着滑了下去。
  作者有话说:
  感谢“櫻花”灌溉营养液 +1,“糖糖”+1,“甜甜甜”+1,“提拉米苏”+15,“梁祉扬”+1,“岚岫”+18,“吃芝麻的小面包”+1,“点点”+12,“吃货橘猫”+1,“沐你个大辰辰吖”+3,“上杉达也”,“萝卜开会”+5,“葵啊”+1,“余光”+10,“吃芝麻的小面包”+1,感谢投喂!么么哒!(*^▽^*)!


第21章 这么会撩?!
  收回目光; 江少屿将两条黄鱼还给他:“我家又不开火,你们留着自己吃吧。”
  海生家的情况不比他,家里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 为了挣钱养家,不得不从事最危险的远海捕鱼工作。
  宋海生为人耿直实诚; 一身腱子肉,十二岁起便跟着父亲下海捕鱼,海上本领谁也比不了他。
  有时刮大风,别人都捕不到鱼,就他能捕到,别人不敢台风天出海,他就敢。
  识水性; 懂鱼情,辨风向; 他是个有本事的人; 所以年纪轻轻就混到了捕鱼大队长的职位,也是捕鱼队的主心骨。
  饶是如此危险的行当; 海生仍旧过得乐观; 他说现在比四五十年代父辈那会儿安全多了; 现在渔船升级,有船舱; 有甲板,有发动机; 搁以前; 就靠一条小破舢板养活一家七八口呢!
  “没事; 我那还有两条呢; 这不是吃不完吗。”海生憨憨一笑; 硬是要让他收下这两条肥美的大黄鱼。
  江少屿打开门把人带进了屋,径直走到厨房找了个搪瓷盆放鱼。
  黄鱼这玩意儿平时在深海里生存,被渔民打捞出海后会因为大气压强,极速爆裂而亡,所以捞起来就是死的。
  培兰岛天气炎热,晚间温度虽然下降,却也不太冷,这鱼得放在阴凉处才不会坏。
  江少屿纠结了很久,最后还是海生提出建议:“鱼放盆里,盆放水缸里冰一晚,就不会坏了。”
  江少屿豁然开朗:“行。”
  捞起一块干净的布洗了洗盆身,将盆放在水面,这里确实是整个房子最阴凉的地方。
  放好后,洗了把手从厨房走出来:“今天抓了这么多?”
  海生笑着后退两步:“是啊,今天不知道走了啥好运。”
  “坐。”江少屿指了指木沙发:“前些日子捞的鱼全卖了?”
  宋海上个月出海,整整一个月昨儿个刚回来,堪堪休息了一天就闲不住了,又下近海捞鱼,捞上来还没歇脚呢,迫不及待来找江少屿。只是他那时候正好在洪嫂家吃饭,海生寻了个空,这趟是第二次。
  提起卖鱼,海生的声音都带着激动的颤:“卖了,我们捕鱼队大丰收呢,渔业生产计划今年已经提前超额完成了,八百担鱼鲜!供销社给了这个数。”
  伸手比了个七。
  江少屿眉梢微挑,赞叹道:“好家伙,真不少。”
  宋海生高兴地大笑:“哈哈哈——不少,可太多了!”
  找了一圈暖水壶,江少屿又给他倒了杯热水。
  “等年中分红,又可以过个好年了。”
  江少屿笑道:“还早,这才过半,下半年再去一趟,说不定收获更多。”
  海生憨笑,挠头说:“我没啥愿望,就想攒点钱给媳妇儿把茅房盖起来,再修整修整老房子……房子钱攒到今年就不下海了,你不知道,海上飘的那一个月,简直不是人待的……”
  海上飘久了的人容易得坏血病,因为蔬菜保质期短,没两天就坏,而唯一能食用的只有土豆、胡萝卜这类存储时间长的根茎类食物,长期缺乏维生素使大部分船员患上坏血病,会烂嘴角、口腔溃疡、视力下降……杂七杂八的病症。
  谁说渔民不苦呢?
  海生边笑着,叹着气儿:“你说这人还真是,以前一个人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天不怕地不怕,可有了老婆孩子以后啊,那词儿怎么说来着?哦,瞻前顾后!别说台风,现在稍微刮点大风我都不想下海。”
  江少屿笑了笑,将热水递给他。
  宋海生接过,视线从未关的窗户向外眺望夜空:“参谋长,您说咱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老婆孩子吃好穿好吗?要是命没了,别说穿好吃好,老婆孩子活不活得下来还是另一码事哩。”
  若换做从前的江少屿,对宋海生的这番话或许不会有多么深刻的理解,可如今心里住进了一个人,他似乎有些能够理解这番话的意义了。
  ——以前他也是个为了某些东西而不要命的家伙。
  “对,留着命在,以后还怕没好日子过吗。”一杯水喝完,江少屿又给他添了一杯。
  “谢谢参谋长。”
  “谢什么,咱俩之间不用客气。”
  刚到海岛的那年,宋海生帮过江少屿一个大忙,时隔一年后,江少屿又救了他媳妇儿的命,准确地说,是“一尸两命”,二人的交情也就从这里开始。
  喝完水聊了几句便起身告辞,江少屿把人送到院门口,海生忽然想起今天的重点,呀了一声。
  “参谋长,忘记问了,听说您最近处对象啦?”
  男人脸上表情一顿,脑海里浮起一道倩丽的身形,唇角不由得扬起:“听谁说的?”
  宋海生嘿嘿笑道:“我家那口子说的,还说您对象是首都来的女同志,长得漂亮,打扮又气派,跟您特般配!”
  漂亮又气派?
  江少屿失笑,那小姑娘,刚来时把大伙儿都镇住了,可不就是“气派”吗?
  “对,处上了。”仔细听,语气掺杂了几分爽快。
  宋海生发自肺腑为他感到高兴:“挺好挺好,您再不处啊,我都以为您要一辈子打光棍了呢。”
  想起从前清心寡欲且不近女色的自己,江少屿自己都笑了。
  “还真有可能。”
  ……
  晴朗的海岛风景上好,阳光明明净净,落在海面上,熠熠生辉晃人眼。
  早晨起来,江少屿拎着菜篮子径直去了码头货轮司机董兴发家,见到来人,不用问,董兴发极为熟练地从一只箩筐里翻找出食材。
  “参谋长,今天帮您带了一只鸭,还有四斤富强粉和一把韭菜三根茄子,您说的猪肉最近定量,恐怕要下个月才能买。”
  “行,没事,先这样吧。”将菜统统塞进菜篮子,然后用一大叠旧报纸盖上,满意地点点头。
  董兴发作为货轮司机,经常有军官托他带食材,江少屿常年吃食堂,最近却频繁让他带食材,实在稀奇。
  据岛民说他有个对象千里迢迢从首都来随军,所以那些东西应该是买给对象的吧?
  啧,这处了对象的人就是不一样,从前总爱板着个脸,今儿个再见啊,整个一春心荡漾的表情,走路都带风。
  “对了,下回除了猪肉再带点芹菜,如果有玉米那就更好了。”
  “好嘞!”
  ……
  江少屿到达洪嫂家的时候正值早间七点半,时间还早,清晨的阳光最美,洋洋洒洒落在少女的发顶,柔软的发丝就变成了温软可爱的浅棕色。
  “孟言。”他头一回这样正式地叫她名字。
  正捧着毛巾洗脸的孟言心肝儿抖了抖:“江同志。”
  他拎着满满当当的一只菜篮子走上前,眼底有笑意。
  “给。”所有食材都用旧报纸盖地严实,一路走来没让别人看见。
  鸡鸭已经褪好了皮,只用处理内脏即可,除此之外还有两条肥美的大黄鱼,皮是嫩嫩的金黄的,瞧着好新鲜。
  如此丰盛,这是过年了?
  “中午来洪嫂家吃饭?”孟言不跟他客套,直入正题。
  江少屿眼里抿出笑意:“有空就来,没空的话我让人提前通知你。”
  握住菜篮的手紧了一紧,孟言自己都没意识到心里闪过的一丝遗憾。
  “好。”
  两人没时间多说几句话,江少屿就要回部队工作了。
  虽然江少屿之前说以后杀鸡宰鸭这种事让他来,孟言仍旧选择让隔壁马嫂帮忙杀鸭子,这大老远的,总不能跑部队叫他过来就为了杀只鸭?
  到了十点的时候,小战士周柏涛来了,说参谋长中午要开会赶不来,不出意外的话晚上会过来。
  于是孟言决定鸡鸭留着晚上再吃。
  今天部队确实有事要忙,江少屿到达洪嫂家的时候天都黑透了,好在没耽误太久,饭菜做好也只等了他五分钟。
  “来啦,洗个手吃饭了。”
  望着孟言给自己倒水的画面,江少屿忽然有种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既视感……虽然老婆孩子现在还都没有。
  孟言的厨艺仍旧发挥正常,红烧鸭子好吃得没话说,还有一道特色菜——碗烩茄子,江少屿没吃过,洪嫂也没见过这样的吃法。
  茄子不炒也不炸,用清水煮,煮熟后竖着撕开,再把煮熟的土豆压烂,不用压成泥,压成小块,再把手撕茄子和小块土豆放在盆里搅拌,菜放凉以后再加入孟言专门调制的料,喷香扑鼻,吃起来有种说不出的爽感。
  “天热,吃点清淡爽口的消消暑。”
  石蛋迫不及待捞起长长的一根,像吸溜面条一样往嘴里塞,茄子皮带点脆感,里面的肉又是软烂无比,搭配起来相得益彰,味蕾和嗅觉的双重享受。
  “阿娘,好香!比肉还香哇!”石蛋兴奋地手舞足蹈。
  洪嫂频频点头赞赏:“不错,孟言妹子,这菜叫啥名?教教我,以后等你走了我自己也能做。”
  以后走了?走哪去?
  ——自然是去江少屿那儿。
  如此想着,便神游天外,再回神时,脸颊微微发热。
  孟言夹了一条茄子入口:“叫碗烩茄子,也可以叫茄子烩土豆,做法不难,改天有空我把调料配方告诉你。”
  洪嫂:“好呀好呀。”
  见他们都说好,江少屿也夹了一块尝。
  “好吃,不过这味道……有点怪,是香的,但说不出来是什么香味儿,除了茄子土豆还有其他味道。”
  “你味觉还挺灵。”孟言给了个赞赏的眼神,抿唇笑道:“调料里加了一些鱼腥草,今天在田坎上发现的,味道挺特别。”
  “鱼腥草?那是什么草?”江少屿没吃过这玩意儿。
  孟言夹起一根:“这个,这就是鱼腥草,北方吃得少,南方人会吃。”
  “孟言妹子,你不是北方人吗?你咋知道这玩意儿能吃?”洪嫂不解地问。
  “书上见过,就记下来了。”孟言脸不红心不跳撒谎:“今天试了一下,感觉味道还不错。”
  石蛋好奇地咬了一根鱼腥草,脸顿时皱成了小老头。
  孟言姐姐的口味好奇特,这味道也叫不错?石蛋表示受到了打击。
  江少屿也尝了一根,味道能接受,但也说不上有多喜欢,如果孟言爱吃的话,或许他也能学着享受它的美味。
  “哦,原来这玩意儿叫鱼腥草啊,我们这儿没人吃,田坎上老多了,你要是喜欢,随便挖。”
  那感情好,孟言的身体虽然是北方人,灵魂确实南方内陆人,鱼腥草简直不要太合她口味!
  吃到一半的时候洪嫂忽然想起什么,进房间给江少屿拿了一瓶西凤酒。
  “参谋长,吃肉咋能不配酒呢,给。”
  江少屿同她客气了两句,实在推脱不了,便拧开瓶盖倒了半碗。
  低头抿一口,面色不改,他这个人连喝酒都透着一股不同寻常的气势,军人的气魄和文人的儒雅,他两个全占。
  “洪嫂,家里还有白酒?”早说有酒嘛,倒点进锅和鸭子一起炖,去去腥。
  洪嫂说:“不是,隔壁李阿贝她爹借的。”
  “哦~我就说哪来的酒。”
  江少屿打小北方长大,酒量在整个部队都没几个人能比得过,不过这一点孟言和洪嫂都不知情。
  当吃完饭站起身时,看见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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