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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种田打败天灾-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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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叶父叶母暂时也是不太想分家的,他们家就宝哥儿一个孩子,到底还是单薄,等再过几年孩子大些再商量分家的事也不迟。
  “海哥儿的亲事不急,回头老大老三去县城里的时候带上他,先叫他去见见世面再说。”
  叶老太一直认为男孩子不能永远窝在家里,当初老大老二,十余岁的时候,她特地托人带他俩去县城里当过学徒,奈何这俩人一点窍都没开,什么东西都没学到,哦,也不是,老大吧,木匠没学会,反倒是学了一手编筐的手艺,老二则是遇上了他丈人,跟着学了布置陷阱的手艺。
  老三更不用说,服了役,如今瞧着是家里最能干的。
  叶家兄弟纷纷应是。
  等散了,叶瑜几个就忙着把晒好的蚯蚓干分批放进牲畜的食盆里,放到最后几条的时候,叶敬叹道:“快吃吧,就剩这么点,接下来你们就没蚯蚓吃了。”
  滴水成冰的天气可挖不到蚯蚓。
  杏花蹲下摸摸鸭子的头,“不是还有其他的饲料,又饿不着它们。”
  “是饿不着,但它们下的蛋就没那么大了!”叶敬心心念念大鸡蛋大鸭蛋,极怨念的样子,“奶说,再攒几个鸭蛋就给我做腌鸭蛋吃,到时候腌鸭蛋配上棒子粥,我能一口气喝三碗。”
  杏花嫌弃的看了一眼自己哥哥,“哪有那么夸张。”她反正是看不出来吃与不吃蚯蚓的鸭子,下的蛋有啥区别。
  叶瑜倒是一点都不担心,“不是还有豆渣和骨粉?跟蚯蚓都差不多。”
  豆渣这玩意,村里人大多都用不上,叶家只用一点代价就能换来不少,足够给牲畜们当饲料了。
  其实挖蚯蚓就是叶家大人为了消耗几个小孩精力给他们布置的任务,能挖到当然很好,挖不到也没事。
  叶敬想想也是,他一下子就不担心了,继续美滋滋的盯着鸡鸭吃饲料,如果鸡鸭有智慧,估计都要被他盯的害怕了。
  杏花不想跟自己只知道吃的哥哥玩,她站起身,对着叶瑜摆摆手,“我去找秀姐儿玩了。”
  秀姐儿是她的小伙伴,两人极要好。
  她刚走,墙角又探出一个头,是叶河,“全哥儿家的狗可以选了,你俩要不要一起来看看。”
  全哥儿本名叶栓,家里养了条两条狗,一公一母,前段时间配种成功,说是生完就全都送出去,他们家也预定了一只。
  “走走走。”叶瑜一听立刻待不住了,他一直很喜欢狗,而且不爱国外培育出来的品种犬,更喜欢中国本土犬,而叶栓家的狗正是一只正儿八经的猎犬。
  叶敬则摇摇头表示自己就不去了。
  叶河在路上兴高采烈地说:“我跟全哥儿说好了,让咱们家第一个选,可得选个最强壮的。”
  他们这边的猎犬一般情况下一胎能生十几只,数量可不少,但最强壮的往往就几只。
  叶栓早早就等在门口,见叶瑜两人过来,连忙凑过来道:“快来,虎子这胎生了十只,我看其中有两只最好了,你们赶紧选,别让其他人抢了。
  虎子是一只黄色猎犬,垂耳卷尾宽嘴,说不上可爱,但微方的脸型是十成十的威武,它此时躺在窝里,给身下正在喝奶的小狗舔毛。
  那十只小狗里有五只随母,毛色是黄色,三只随父,毛色是黑色,剩下两只,一只白色,一只黑白花。
  叶瑜一眼看去就发现有两只的体型明显比兄弟大不少。
  虎子见陌生人进来立即抬起头,一双乌黑的杏眼警惕地盯着他们,若不是有叶栓跟着,闻到了熟悉的味道,它恐怕就得站起来了。
  至于另外一只黑色的猎犬早就直立起身,双爪并拢,下巴高抬,一副沉默又警惕的样子。
  “好狗。”叶瑜不由赞叹一句,祖辈基因特别优秀的情况下,只要好好训练,这些幼犬定不会输给父母。
  作者有话说:
  谢谢宝宝们的评论营养液和投雷,爱你们,比心mua


第20章 乌鸡汤
  叶瑜指着中间那条白色的小狗,询问道:“这只是公还是母?”
  叶栓瞅了一眼,“是条公狗,你喜欢这只正好,它是虎子第一个生下来的,腿脚很是有劲。”
  说完他又拍拍胸脯,“我保证这狗长大后一定是条好狗,看家护院肯定没问题。”
  叶河的视线从左看到右,看每条狗都舍不得,叶瑜看他那样子,若不是十条狗太多,他怕是要全都抱走。
  “要不就选这只?”叶瑜在两条大狗的注视下,上前摸了摸那只小白狗。
  可能是因为刚出生一个月的原因,小狗的皮毛特别柔软,尤其是把手放在它脑袋上的时候,温热和波动透过皮毛传过来,不知为何,叶瑜心里油然而生一种属于生命的悸动。
  它还伸出粉红的舌头舔了舔叶瑜的手,随后歪了歪头,用一双清澈的杏眼看着他。
  “就这只!”
  叶河笑嘻嘻的蹲过去,跟弟弟脑袋挨着脑袋,凑在一起看它。
  一个说给它取名,一个兴致勃勃地附和。
  因为两家在虎子生产前就说好要抱养一只小狗,所以当他俩选定之后,叶栓直接把小白狗从窝里抱出来,放在叶瑜怀里。
  小小软软的一团攀在叶瑜手上,让他有些不知所措,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伤了它。
  真是又乖又可爱,嗓子里还发出属于幼狗的哼唧。
  等兄弟俩把小狗带回家的时候,叶大嫂一拍额头,“原来虎子已经生了啊,最近真是忙昏头,都忘了这事了。”
  “正好你们带回来了,就不用我再跑一趟。”
  她说完这话又急急忙忙的忙去了,因为叶诚的亲事耽搁了不少时间,他们家有可多活还没干呢,闲不得。
  桃花先是摸摸小狗的头,紧接着从柴房里翻出一个篮子,在篮子底下铺上一层稻草,然后再把家里淘汰的毯子盖在上面。
  “这以后就是你的窝了。”
  小狗仿佛能听懂她的话一般,小小的身体围着篮子左右嗅嗅,然后一跃而上,趴在篮子里,卷卷的尾巴在屁股后面摇晃着。
  “你们取名了吗?”桃花显然也喜欢得不行,她跟两个弟弟一样蹲在篮子旁边。
  叶河摇头,“还没呢,我想了好多名字,宝哥儿都觉得不合适,姐,你说威武这名多好听啊,一听就知道这是一只威武雄壮的狗。”
  桃花闻言嘴角一抽,毫不留情地打击自己亲弟弟,“幸好宝哥儿没同意,这什么名字啊。”
  叶河是个经得起打击的人。名字被否了也不生气,“那你们说叫啥?”
  叶瑜想了想提议道:“就叫它小米吧,它长大后毛发的颜色会偏黄一点,刚好和小米的颜色相仿。”
  桃花念了两次小米,觉得挺顺口的,“我觉得挺好。”
  叶河也点点头,“那就叫小米了。”
  这一下午三人其他的啥都没干,光顾着蹲在院子里跟小米玩。
  因为小米现在才刚出生一个多月,还不能吃太硬的食物,所以晚饭时,桃花特地把窝窝头和煮熟的鸡蛋磨得特别碎,紧接着用热水泡上,之后才把食盆端过去。
  在如今的农家,能给狗吃上这么一顿,就是很富裕的人家了,其他人家喂狗大多都是自家的剩饭,还有那不讲究的,连饭都不给狗准备,赶它出去自己找吃的,一个不小心,狗吃到不该吃的命就没了。
  小米更是不挑剔,嘴巴凑在食盆上吃的喷香,吃到最后还意犹未尽,抬起头的时候细碎的蛋黄都挂在它的胡子上。
  饭桌上叶二嫂逗了一会小米,满意道:“这狗挺好的,回头练一练,当个猎犬也不错,等年纪到了,再上山打猎的时候,刚好可以带上。”
  叶二嫂家是猎户,家里养了整整三条猎犬,都是极凶悍的,一起合作甚至能驱逐黑熊或者小规模的狼群。
  她说的打猎也是件平常事,虽然他们村里还是以种植为主,但每逢九、十月份,山里山货成熟,动物膘肥体壮的时候,村民们都会自发地组成两队,进山采摘或者捕猎。
  今年也不例外,上个月村里已经组织过一次进山,光叶瑜一家就采摘了不少种类的黑木耳、蘑菇、松子,至于捕猎,各家都得了些小型猎物,如山鸡山兔之类的。
  更值得庆幸的是,这次进山没遇上大型猎物,所以没有人员伤亡。
  十月份还会有一部分山货成熟,因此趁雪落之前,村里应该会再组织一次进山。
  “过两天还得进山一次,今年雨水充足,山里的蘑菇都是一串一串的,咱可以多采一些,趁着天好晒干,能存到明年开春呢。”
  叶老太边说边在心里计算,“等今年过年,咱们年夜饭肯定能好好吃一顿。”
  叶大嫂赞同的同时,也出言提醒,“不过还是得小心,去年捕猎的时候不就遇上了一头野猪?若不是那头野猪体型不大,可不一定能平安打死。”
  万一再遇上狼群,那更是跑都跑不了,不过这种概率应该不大,因为他们村旁边这座山其实不算太大,里面最多有几只野猪,黑熊和狼群是没人见过的。
  更大的山其实在这座山的东面,叫景山,就是叶二嫂娘家所在的地方,那一座山脚下就一个村子,村子里村民数量很少,但几乎全都是猎户,有许多人都是捕猎好手,但他们村里的姑娘却都想嫁给庄稼人,因为纯靠捕猎为生,实在是看老天的脸色,若是没捉到猎物,那全家都得饿肚子。
  众人听到叶大嫂的话纷纷点头,他们也不是傻子,无论如何还是安全第一。
  叶瑜一家前一晚刚谈过进山一事,第二天就有人来通知他们做好准备,隔天在山脚下集合一起进山。
  叶家所有人里,叶老大和叶父带着叶海去了县城,这次进山自然是参与不了。
  而叶老二是要参加捕猎的,他布置的陷阱每年都能比别人捕获更多的山鸡山兔,有人也跟他学过,但是却没像他那样一布置一个准,反而得不偿失,最后也只能放弃。
  剩下的人,除了几个年纪小的,都要进山采摘,因为辈辈如此,已经成为了习惯。
  叶瑜有点想跟着哥哥姐姐们一起进山看看,说句不怕笑的,他长到这么大还没进过山呢,大人们都觉得他年纪小身体弱,不管干什么事都不带他。
  叶母也觉得把几个还没灶台高的孩子单独放在家里不太安心,万一再淘气出了啥事咋办,前几年都是几个大点的孩子看着他们,但今年不是人手不太够嘛,桃花几个也要跟着去采摘。
  她又一想,采摘的地方其实挺安全的,有些刚生了孩子的小媳妇还会带上孩子一起去,把孩子往身后一背,再用背带系个死结,一点不耽误做事。
  所以她跟叶老太商量了几句,两人做下决定,明天进山的时候,要带上叶瑜三人。
  因为第二天要进山,所以当天晚上叶老太特地挑了一只已经养成的乌鸡,用热水褪毛后剁吧剁吧扔进锅里煮汤,再配上先前晒干的黄蘑和松茸,只用撒一点点盐,一锅新鲜味美的乌鸡汤就做好了。
  在叶老太还在杀鸡的时候,叶河就赖在灶房里,眼巴巴地瞧着锅,时不时还咽一口口水。
  等乌鸡汤烧好,他还殷勤地帮叶老太端碗,“奶,你明儿早上用剩下的鸡汤给我下一碗细白面吃呗。”
  小麦产量不高,因而磨成的面粉也少,家里不常吃,偶尔家里大人出远门回家的时候为了给他们接风会下一锅。
  叶老太瞅了他一眼,“我说你今天咋这么勤快,行了,赶紧出去吧,明天给你做鸡汤面条。”
  一听这话,叶河立刻兴高采烈地跑出去,他手上端着的碗差点给甩掉。
  “诶诶,小心门槛,要把碗摔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叶老太看着他的背影不由吐槽,“一天天的就知道调皮捣蛋。”
  今晚上不光有乌鸡汤,还有一大碗酸菜土豆条,主食依旧是窝窝头,因为磨得细,所以这次的窝窝头口感好了不少。
  乌鸡身上的肉不如普通品种的鸡多,但它拿来煲汤就很合适了,汤水香浓绵滑,没有多余的调料,就喝一个鲜字。
  叶瑜没忍住,喝了两碗,边喝边在心里忏悔,他夜里睡觉的时候估计要跑厕所了。
  就连吃着汤泡窝窝头的小米也吃得很香,今晚上它就没鸡蛋吃了,因为叶瑜查过,狗可以吃鸡蛋,但一周内最好只吃三四个,吃多了对它不好。
  剩下那道酸菜土豆条是家里常做的菜,叶老太积酸菜颇有一手,每年冬天都会积一大缸子,随吃随取,酸菜酸酸脆脆的很开胃,配上绵软的土豆条,滋味自然也很不错。
  一桌的饭菜叫他们吃的干干净净,那盘子就跟被水洗过似的。
  叶老太一看就笑了,“幸好我方才舀了些汤出来,要不河哥儿要吃的鸡汤面条就没了。”
  她心里计算着鸡汤面条就做一点叫孩子们尝尝鲜便罢,至于他们大人,还是吃点能填饱肚子的,大碴子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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